华金资本(000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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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6/21 7:00:27
 
2023年6月21日

华金资本(000532)最新利空负面消息_违规记录

华金资本(000532)最新利空

华金资本(000532)违规记录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9-12
标题关于对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0]第8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的重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9月1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警示  公告日期:2017-03-03
标题关于对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券法》
文件批号广东监管局[2017]5号
批复原因经查,你公司原持有力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股份)股票32,137,4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32%。2016年10月21日,你公司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力合股份股票285,500股。2016年10月25日,你公司通过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先买入力合股份股票3,000股,成交均价21.87元/股,之后又卖出283,600股,成交均价21.30元/股。 你公司在买卖力合股份股票方面存在以下问题:(1)你公司未在减持股份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6]1号,以下简称《减持规定》)第八条的规定。(2)你公司作为力合股份持股5%以上股东,将持有的力合股份股票在卖出后不足六个月买入,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鉴于买入金额较小,根据《减持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你公司应当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规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处理人广东证监局
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16-12-27
标题关于对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本所上市公司力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股份”)股东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科创”)存在以下违规事实:力合科创持有力合股份31,571,31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9.16%。2016年10月21日,力合科创通过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合计卖出公司股票285,500股,成交均价20.25元/股,成交金额5,780,987.30元。2016年10月25日,力合科创再次通过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卖出公司股票283,600股,成交均价21.30元/股,成交金额6,039,280.00元。力合科创未按规定预披露而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违反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6〕1号)第八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力合科创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3.1.8条的规定。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7.2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以下处分决定: 对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予以公开谴责的处分。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16-10-27
标题力合股份:关于股东违规买卖股票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2016年1月修订)》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2016年10月21日,力合科创通过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合计卖出本公司股票285,500股,成交均价20.25元/股。2016年10月25日,力合科创通过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先买入本公司股票3,000股,成交均价21.87元/股,之后又卖出本公司股票283,600股,成交均价21.30元/股。截止公告日,力合科创持有公司股份31,571,31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9.16%。
批复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七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根据《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2016年1月修订)》第八条:“上市公司大股东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 力合科创对于上述违规行为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力合科创在本次操作中未获得收益,且在未来六个月内不再买卖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8-07-30
标题力合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后续整改情况报告
相关法规《公司法》、《证券法》
文件批号广东证监函[2007]469号
批复原因1、公司未制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未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清欠工作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6]92号)的要求,明确建立对大股东所持股份“占用即冻结”机制 2、公司部分制度落实不到位,如公司董事会职能委员会工作细则要求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实际未能做到;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未按照制度要求开展实质性的工作 3、公司未建立投资者互动平台,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4、公司主要通过董事会层面参与对子公司的管理,但控股子公司董事会成员主要由控股股东代表出任,经营决策受控股股东影响较大
批复内容自2007年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以来,公司通过自查整改、限期整改、深入整改三个阶段,加强落实各项整改工作,使得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收效。随着专项活动的进一步深入推进,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本次专项治理活动的要求,继续关注持续性改进问题,以内控制度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治理和勤勉尽责的意识,在今后的工作中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利益,实现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
处理人广东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5-04-09
标题力合股份有限公司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广东证监函[2005]20号
批复原因对主要控股子公司管理控制有待加强的问题及其整改措施;董事会运作有待进一步规范的问题及其整改措施;对原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披露不够充分的问题及其整改措施;会计核算不够稳健的问题及整改措施问题。
批复内容本公司1月1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力合股份有限公司限期整改有关问题的通知》(广东证监函[2005]20号,以下简称《整改通知》)后,即刻发送至公司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并于2005年4月6日召开董事会四届二十次会议,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和研究。 广东监管局此次巡检,是对本公司规范运作的一次全面系统的检查和现场指导,帮助本公司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本公司将认真贯彻整改通知精神,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并以此为契机,严格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本公司的规范运作意识和治理水平,促进公司的快速发展。
处理人广东证监局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01-03-28
标题证监会通报批评12家违规公司
相关法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购买或出售资产行为的通知》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在2000年进行重大购买、出售资产过程中,未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报备程序
批复内容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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