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映科技(000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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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4/18 7:00:36
 
2023年4月18日

华映科技(000536)最新利空负面消息_违规记录

华映科技(000536)最新利空

华映科技(000536)违规记录

问讯  公告日期:2022-05-28
标题华映科技: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222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警示  公告日期:2021-08-06
标题关于对林孙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福建证监局[2021]24号
批复原因林孙辰:   经查,你担任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科技)监事会主席期间,你母亲于萍女士名下证券账户于2020年4月30日至2020年6月11日期间累计买入华映科技股票50,000股,卖出华映科技股票25,000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构成短线交易。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处理人福建证监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21-04-14
标题关于对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24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4月2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11-18
标题陈文瑞、郭泽翰、深圳市华映光电有限公司被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限制消费(2019闽01执963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19闽01执963号
批复原因未依法履行职责
批复内容被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0月27日发布的《限制消费令》(2019闽01执963号)限制消费。
处理人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23
标题中华映管百慕大被福建省福州中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19)闽01执964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19]闽01执964号
批复原因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批复内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期限为二年
处理人福建省福州中院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0-06-13
标题*ST华映:关于公司监事亲属短线交易的公告
相关法规《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主席林孙辰先生母亲于萍女士于林孙辰先生担任公司监事后,在2020年4月30日至2020年6月11日期间累计买入公司股票50,000股,卖出25,000股,构成短线交易,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
批复内容林孙辰先生在知悉相关事项后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主动将相关交易所得收益人民币1,550元上缴公司,并承诺于萍女士账户剩余公司股票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公司董事会收到林孙辰先生报告后,经核查,于萍女士上述交易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况,相关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已上缴公司。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5-20
标题关于对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0]第82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0年5月2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警示  公告日期:2020-05-06
标题关于对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福建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16号
批复原因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与中华映管(纳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纳闽)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科技)5%以上股份。2017年2月6日至2019年12月17日期间,你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减持华映科技股票比例达5.048%。2017年2月至3月期间,你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华映纳闽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主动减持4.049%,此次减持后华映纳闽不再持有华映科技股票。2019年12月12日至2019年12月17日,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一路营业部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协助法院强制执行你公司所持华映科技股份的0.999%,导致你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华映科技股权变动累计达到5.048%,你公司在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未履行报告、公告义务,直至2020年1月16日才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处理人福建证监局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0-04-27
标题关于对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2019年12月12日至17日期间,华融证券按照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华映百慕大持有的华映科技27,640,594股股份,占华映科技总股本的0.999%,合计金额7,492.29万元。华映百慕大未在首次减持的十五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华映百慕大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2.3条以及本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对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12-30
标题关于对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19]第156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在1月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披露。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5-15
标题关于对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9]第50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9]第50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9年5月2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派出机构。涉及需披露事项的,请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2-13
标题关于对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19]第37号
批复原因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9〕第37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2019年2月18日前将上述核实情况书面回复我部,涉及信息披露事项的,请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1-30
标题关于对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19]第14号
批复原因关于对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9]第14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2019年2月11日前将上述核实情况书面回复我部,同时提交华佳彩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报表等附件。涉及信息披露事项的,请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诫勉谈话  公告日期:2018-08-13
标题关于对江叶瑜、叶如意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19号
批复原因近期,我局对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科技或者公司)2017年年报审计项目函证审计程序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经查,我局发现你们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在执业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未对部分银行账户进行函证 二、在未回函的情况下审计程序不到位 三、未对不符事项进行调查 四、未对函证过程保持必要的控制
批复内容综上,你们的上述行为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有关要求,违反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现要求你们于2018年9月5日9时30分携带有效的身份证件到我局接受监管谈话。谈话地点:福州市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B区10号楼A栋三层302会议室。
处理人福建证监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4-09
标题华映科技: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5年年度报告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6]第38号
批复原因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6】第38号)。
批复内容公司就相关情况进行了自查,对问询函中所列问题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回复。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5-11-06
标题华映科技: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5年半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半年报问询函[2015]第24号
批复原因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半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半年报问询函【2015】第24号)。 1、根据你公司半年报披露的“主营业务构成情况”,你公司境外、境内业务毛利率相差较大,代工业务中,来料加工业务毛利率达到54.75%,而国内代工毛利率为-6.83%;销售业务中,进料加工业务毛利率为13.22%,国内业务毛利率为-15.81%,请从业务模式、主要客户、主要产品毛利率差异角度,分析说明国内外业务毛利率相差较大的原因。 2、你公司将持有的厦华电子(600870)41,904,761股股票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报告期内,上述金融资产产生的损益为0,请结合该资产期末和期初公允价值变化情况,说明未对报告期损益产生影响的原因。 3、你公司子公司科立视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投建的一期工程已于2014年转固,报告期内,该公司营业收入仅为86.11万元,净亏损9,349.74万元,请说明该公司尚未完全开展业务的原因,说明截至目前的业务开展情况,后续发展战略和经营运作安排。
批复内容公司就相关情况进行了自查,对问询函中所列问题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回复。现将回复内容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5-10-15
标题华映科技: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15]第401号
批复原因近日,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映科技”)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5】第401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与深圳市中衡一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详见2015年10月8日,公司2015-126号公告)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表示关注。 一、请华映百慕大详细说明《战略合作协议》合作事项的决策机制、运行机制及实施方式。请华映科技判断并说明该协议是否可能导致公司独立性受损,独立董事核查并发表意见。 二、请华映百慕大明确说明是否已通过上市公司完整披露与中衡一元签订的所有协议。 三、请华映百慕大和华映科技分析说明《战略合作协议》对华映科技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四、请华映百慕大和华映科技说明,当华映百慕大与中衡一元的合作事项涉及华映科技时,是否存在充分适当的内幕信息防控机制以确保不存在内幕信息泄漏和内幕交易行为。 五、《战略合作协议》第五条第5款规定,如服务费无法现金支付,华映百慕大同意将所持有的华映科技等值股票转让与中衡一元作为服务费用,请华映百慕大结合自身现金流情况说明设臵该条款的原因。
批复内容公司控股股东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百慕大”)及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认真地进行了研究与分析,并就关注函所提事项进行了回复,现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5-05-21
标题华映科技: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以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5]第225号
批复原因2015年5月21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对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5】第225号),深交所就公司2014年年报披露的部分事项予以问询。
批复内容公司自接到深交所的问询函后,组织有关人员和中介机构(如需)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对深交所问询函所列问题及时予以逐项回复和说明,深交所自收到相关回复和说明后未予以进一步的问询。 公司组织有关人员加强与深交所的日常汇报沟通工作,通过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有关人员的责任意识和职业素养,对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拟披露的内容进行认真审核,不断提高信息披露的水平。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违法  公告日期:2015-03-24
标题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证券法》
文件批号公司部监管函[2015]第18号
批复原因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经理王忠伟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因本人股票账户管理不善,家属误操作,于2015年3月20日至2015年3月23日期间发生了短线买卖公司股票行为。 王忠伟先生的股票账户于2015年3月20日以20.94元/股的价格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买入公司股票5,400股;于2015年3月23日以20.94元/股的价格卖出公司股票1,350股。上述交易构成了短线买卖行为。
批复内容根据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经公司讨论并经王忠伟先生本人同意,对本次事件处理如下: 1、王忠伟先生承诺严格遵守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及其相关规定。 2、本次短线买卖公司股票未获得收益,同时王忠伟先生自愿承诺将剩余股份4,050股未来出售后的收益(如有)及时上缴公司所有。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5-03-10
标题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文件批号福建监管局[2014]9号
批复原因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2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4]9号)《关于对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 独立性方面 (一) 业务独立性不强 (二) 人员独立性不强 (三) 经营性资金占用 二、 公司治理方面 (一) 独立董事制度制订不符合规定 (二) 部分机制未能有效落实 (三) 部分制度不健全 三、 财务核算方面 (一) 跨期确认报废材料的折让 (二) 在建工程计量不准确 四、 内幕信息防控方面 五、 内部控制方面
批复内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3年12月31日资产状况和2013年度经营成果未有实质影响,主要财务指标变动幅度不大。
处理人福建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5-01-13
标题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证监局对公司现场核查相关问题的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文件批号福建监管局[2014]9号
批复原因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2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4]9号)《关于对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 独立性方面 (一) 业务独立性不强 (二) 人员独立性不强 (三) 经营性资金占用 二、 公司治理方面 (一) 独立董事制度制订不符合规定 (二) 部分机制未能有效落实 (三) 部分制度不健全 三、 财务核算方面 (一) 跨期确认报废材料的折让 (二) 在建工程计量不准确 四、 内幕信息防控方面 五、 内部控制方面
批复内容为落实整改工作,公司成立了整改小组,针对《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对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查找原因、分析不足,逐条落实整改措施、预计完成时间和整改责任人,形成《关于福建证监局对公司现场核查相关问题的整改报告》,并于2015年1月12日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整改情况及措施予以公告。
处理人福建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4-12-05
标题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文件批号福建监管局[2014]9号
批复原因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2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4]9号)《关于对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 独立性方面 (一) 业务独立性不强 (二) 人员独立性不强 (三) 经营性资金占用 二、 公司治理方面 (一) 独立董事制度制订不符合规定 (二) 部分机制未能有效落实 (三) 部分制度不健全 三、 财务核算方面 (一) 跨期确认报废材料的折让 (二) 在建工程计量不准确 四、 内幕信息防控方面 五、 内部控制方面
批复内容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你公司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改正:一是进一步增强公司业务、人员的独立性,严格规范关联资金往来,采取切实措施督促实际控制人尽快解决经营性资金占用、同业竞争等问题,确保上市公司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切实提升公司的独立性;二是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加强对有关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规范“三会”运作,补充完善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三是加强财务管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夯实会计基础工作,纠正前述财务核算问题,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四是加强内幕交易防控,确保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严格规范内幕信息传递行为。五是加强对子公司的管控水平,修订完善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明确相应的绩效考核、业务控制等机制。 你公司应在收到本决定书后3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整改报告应当包括对照责令改正决定书逐项落实整改的措施、预计完成时间、整改责任人等内容。
处理人福建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4-12-03
标题华映科技: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以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14]第392号
批复原因2014年12月3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对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4】第392号),对福建证监局责令整改通知书提及的相关问题予以关注,要求逐项落实整改措施。
批复内容公司已对上述问题和监管建议逐一进行整改、完善、规范。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4-05-27
标题华映科技: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以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14]第188号
批复原因2014年5月27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对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4】第188号)。
批复内容收到深交所《关注函》后,公司管理层及董事会高度重视并责成相关部门针对相关问题进行核查,,2014年6月3日,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核查后向深交所递交《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第188号关注函的回复》,对深交所的关注函所列问题逐项予以回复,深交所收到有关回复后未进一步关注。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4-02-19
标题华映科技: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以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14]第41号
批复原因2014年2月19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对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4】第41号)。
批复内容2014年2月28日,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核查后向深交所递交《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注函的回复》,对深交所的关注函所列问题逐项予以回复。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3-11-07
标题华映科技: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以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13]第319号
批复原因2013年11月7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对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3】第319号)。
批复内容(1)2013年11月25日,公司向深交所递交《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部关注函【2013】第319号的回复》及会计师《关于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注函的说明》(闽华兴所(2013)函字G-015号); (2)公司按照深交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和公告格式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就重大风险做特别提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 年11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媒体上刊登的“2013-082号”公告《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处置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并签署相关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3-04-09
标题华映科技: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以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3]第79号
批复原因2013年4月9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对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3】第79号),深交所就公司2012年年报披露的部分事项予以问询。
批复内容公司自接到深交所的问询函后,组织有关人员和中介机构(如需)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对深交所问询函所列问题及时予以逐项回复和说明,深交所自收到相关回复和说明后未予以进一步的问询。 公司组织有关人员加强与深交所的日常汇报沟通工作,通过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有关人员的责任意识和职业素养,对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拟披露的内容进行认真审核,不断提高信息披露的水平。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3-01-11
标题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13]第6号
批复原因华映光电以对厦华电子的委托贷款评估作价 3 亿元和无息借款评估作价 2 亿认购 7936 万股厦华电子,每股发行价 6.30 元。华映光电 5 亿元债权对应的厦华电子股份市值约为 3.17 亿元。而会计师未对华映光电的 5 亿的债权做任何减值。
批复内容公司针对关注函中关于华映光电持有的厦华电子债权转成股权后,当前股权对应的市值大幅低于转股价格 5 亿元人民币的情况,在2013 年 1 月 11 日披露的《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进行了详细说明,同时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针对上述事项出具了《关于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对关联方厦华电子委托贷款形成的债权是否需计提减值准备的说明》(详见 2013 年 1 月 11 日同步披露的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2-12-27
标题华映科技: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以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问询函[2012]第91号
批复原因2012年12月27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对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公司部问询函【2012】第91号); 要求公司就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前半年股票交易存在的异常情况作出书面说明,主要包括对近期机构调研情况进行自查并核查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的准确性。
批复内容收到深交所《问询函》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并及时组织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对近期机构调研情况进行自查并核查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的准确性;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对该问询函所述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等进行自查和说明;2012年12月27日,公司出具《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交所对公司问询函的回复》,就深交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复,深交所收到有关回复后未进一步关注。
处理人深交所
警示  公告日期:2012-09-14
标题收到福建证监局关于对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福建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2]16号
批复原因申请人在负责持续督导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工作中存在以下问题:“1、公司未按规定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等方式,关注华映科技的经营情况,并结合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的披露事宜,对收购人及华映科技履行持续督导职责;2、公司未按规定在持续督导期,结合华映科技披露的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持续督导意见,并在前述定期报告披露后的15日内向我局报告;3、公司未按规定在收购行为完成后12个月内,在每季度前3日内就上一季度对华映科技影响较大的投资、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关联交易、主营业务调整以及董事、监视、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职工安置、收购人履行承诺等情况向我局报告”。
批复内容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对东方证券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处理人福建证监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12-03-12
标题华映科技: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以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2]第35号
批复原因2012年3月12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对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2】第35号),深交所就公司2011年年报披露的部分事项予以问询。
批复内容公司自接到深交所的问询函后,组织有关人员和中介机构(如需)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对深交所问询函所列问题及时予以逐项回复和说明,深交所自收到相关回复和说明后未予以进一步的问询。 公司组织有关人员加强与深交所的日常汇报沟通工作,通过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有关人员的责任意识和职业素养,对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拟披露的内容进行认真审核,不断提高信息披露的水平。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诫勉谈话  公告日期:2011-04-06
标题华映科技: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以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1]10号
批复原因2011年4月6日,中国证监会福建证监局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于2011年5月9日作出《关于对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1】10号),决定书指出公司在法人治理、内控制度、信息披露、会计核算、关联方资金往来方面等方面存在不规范的行为,决定对华映科技采取监管谈话的措施,要求公司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加强信息披露管理,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并准确核算,加强关联交易管理。
批复内容公司已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证监局的监管建议逐一进行整改、完善、规范,主要包括:(1)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法律意识及规范运作水平;(2)补充建立《董事会秘书制度》《公司重大事项事情咨询制度》等内控制度,于2011年7月11日提请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严格执行;(3)及时修订年报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并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认真学习有关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4)公司完善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工作,提高相关财务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及时性;(5)公司与实际控制人重新签订关联交易框架性协议,明确约定关联交易定价依据,确保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及合理性。安排人员定期核实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金额及时催款,确保关联方款项的及时收回。
处理人福建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8-07-19
标题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说明的报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闽证监公司字[2008]22号
批复原因 问题一: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未及时增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组成不符合规定且不够科学整改情况问题二:个别董事不能亲自参加董事会采用委托其他董事参会时,采用了全权委托的方式。 问题三:对董事会下设的各专门委员会的规范运作不够重视,除提名委员会外,其他专门委员会也未能很好的履行相应职责。
批复内容
处理人福建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6-12-22
标题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6年巡检情况的整改报告公告
相关法规《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制度》
文件批号证监公司字[2006]33号
批复原因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组成不符合规定且不够科学。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未及时进行修订。三、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中存在一定缺陷,对资产的管理出现薄弱之处。四、未披露全资子公司福州开发区闽东电机供应站的有关情况,导致信息披露规范。五、财务制度及日常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
批复内容 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于2006年10月24日至10月30日对我司进行了巡回检查。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闽证监公司字[2006]33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司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 接到《通知》后,公司对此予以高度重视,组织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召开会议,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和反省,并对整改通知中提出的问题逐条进行了分析,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并责成有关人员进行逐一落实。
处理人福建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04-04-02
标题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要事项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福关违字[2004]4号、福关调补字[2004]2号
批复原因少缴税款
批复内容
处理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州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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