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讯 公告日期:2018-09-04 |
标题 | 关于对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8]第28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8】第28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8年9月1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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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5-21 |
标题 | 皖能铜陵发电有限公司到铜陵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
文件批号 | 铜环罚[2018]8号 |
批复原因 | 皖能铜陵煤场西侧露天堆放大量煤渣(炉渣),未密闭煤渣堆场、未采取覆盖等防治扬尘污染的措施。 |
批复内容 | 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处理人 | 铜陵市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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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12-29 |
标题 | 合肥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向神皖能源出具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文件批号 | 合地税稽罚[2017]80号 |
批复原因 | 神皖能源合计少申报缴纳房产税293,102.78元和土地使用税233,287.60元。 |
批复内容 | 对神皖能源少缴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处以少缴税款的百分之十罚款,计52,639.04元。 |
处理人 | 合肥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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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6-21 |
标题 | 安庆市工商质监局向皖江发电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中国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文件批号 | (庆)工质罚字[2017]稽4004号 |
批复原因 | 皖江发电因使用未经监督检验的特种设备。 |
批复内容 | 皖江发电被处以3万元的罚款,并被责令停止使用相关压力管道。 |
处理人 | 安庆市工商质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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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5-04 |
标题 | 淮北国安电力有限公司收到淮北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
文件批号 | 淮环罚字[2017]14号 |
批复原因 | 淮北国安存在运输、装卸粉煤灰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冲洗不到位、未采取有效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扬尘污染行为,及贮存粉煤灰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防尘抑尘措施不到位行为。 |
批复内容 | 淮北国安被处以12万元罚款。 |
处理人 | 淮北市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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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6-05-21 |
标题 | 皖能电力:关于《关注函》的回复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16]第79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于2016年5月1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6]第79号)。 |
批复内容 | 公司现对相关事项说明,并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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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5-11-26 |
标题 | 临涣中利发电有限公司收到安徽省物价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
相关法规 | 《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安徽省物价局环保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的通知》、《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安徽省价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
文件批号 | 皖价检处[2015]29号 |
批复原因 | 临涣中利因燃煤发电机组污染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超过限制要求且收取对应时段电量环保电价款的行为,违反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536号)的相关规定,按照《安徽省物价局环保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的通知》(皖价商﹝2014﹞68号)文件的规定,公司多收除尘环保电价款466,243.36元,多收脱硫环保电价款1,509,855.6元,多收脱硝环保电价款22,167元,合计多收环保电价款1,998,266.16元。 |
批复内容 | 责令改正上述价格违法行为,决定对你单位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998,266.16元,罚款188,566.4元的行政处罚。 |
处理人 | 安徽省物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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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3-03-30 |
标题 |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财政部驻安徽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一、安徽专员办《行政处罚决定书》认为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安徽省皖能铜陵发电有限公司粉煤灰销售和新建5号机组在试运行期间的耗煤量无法追溯其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安徽专员办认为本公司存在的问题如下:
(一)资产负债方面存在未按规定核算递延所得税资产、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延迟利息资本化时点以及出租门面房和节假日补助不规范的问题;
(二)营业收入方面存在少计粉煤灰收入、母子公司之间未按规定核算代发电收入、跨期确认收入以及其他业务收入核算不规范问题;
(三)成本费用方面存在跨期成本、单位承担税务查补的个人所得税和资产清理费暂估不准的问题;
(四)会计信息披露方面存在披露增资事项不实和未披露实际控制关系的“多经公司”;
(五)个别子公司粉煤灰收入和新机组试运行期间耗煤量无法追溯的问题;
(六)向“多经公司”输送利益和超期限享受发电量指标的问题。 |
批复内容 | 安徽专员办《行政处罚决定书》认为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安徽省皖能铜陵发电有限公司粉煤灰销售和新建5号机组在试运行期间的耗煤量无法追溯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违反了《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决定对我公司处以4万元罚款。我公司已于2013年2月20日上交了该罚款。
公司将以本次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为契机,切实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完善会计核算内部控制流程,加深对会计准则的理解,进一步提升公司财务管理水平、会计核算水平和会计信息质量。 |
处理人 | 财政部驻安徽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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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 公告日期:2011-04-22 |
标题 | 皖能电力:关于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监管函[2011]第15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董事朱昭明于2011年4月18日卖出公司股票2,057股,涉及金额20,611.14元。根据《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8.15条的规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披露前30日内买卖公司股票,而公司拟于2011年4月28日披露2011年一季度报告,朱昭明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敏感交易期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 |
批复内容 | 公司对此事给予高度重视,要求董事会办公室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并组织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要求各位高级管理人员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及深交所业务规则、指引、通知等规范性文件的掌握;2011年9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内幕信息管理制度》,进一步强调内幕信息的管理和保密工作。自出具该《监管函》至今,公司未再发生高级管理人员违规买卖股票的事件。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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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0-10-27 |
标题 |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证监局对公司现场检查问题的整改报告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
文件批号 | 皖证监函[2010]271号 |
批复原因 | 一、关于关联交易不规范的问题
二、关于公司部分信息披露不及时问题
三、关于子公司皖能合肥发电公司应收账款清收问题
四、关于能源大厦产权尚未过户到公司名下问题
五、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存在一定程度的同业竞争问题
六、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关联交易较大,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一定影响的问题 |
批复内容 | 公司董事会对此高度重视,针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召集专题会议,结合公司现有实际情况,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相关责任人。 |
处理人 | 安徽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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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0-08-09 |
标题 | 皖能电力:关于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2009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马鞍山电厂、铜陵皖能、皖能合肥)分三次收到财政部门拨付的淘汰落后产能补贴资金供给8,128万元,公司确认营业外收入4,056万元,剩余4,064万元计入递延收益。公司对收到上述政府补助未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
批复内容 | 1、公司制定了《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并经2010年8月20日第六届董事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此外,为进一步做好公司及子公司内部信息报送工作,公司专门针对各部门及子公司制订了《重大信息内部报送办法》,进一步明确了重大信息的内容、报送程序,以及各部门和子公司负责人、董秘、财务总监、总经理等相关人员在重大信息内部报送过程中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2、公司加大对各部门及子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宣传贯彻力度,加强信息披露的意识,并以召开工作会议、培训会等方式,加强对各部门、子公司、控股股东等各信息披露责任主体的培训,解读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信息披露管理规定,加深对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和文件要求的理解和掌握。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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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8-07-26 |
标题 |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整改情况的报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1、关于公司“三会”会议材料的完善
2、关于公司“信息披露方面”问题
3、关于“公司部分高管双重任职”问题 |
批复内容 | 通过开展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认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建立健全各项内控制度是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质量的基础。同时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规范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运作,强化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勤勉尽责意识,进一步提高了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 |
处理人 | 安徽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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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7-11-08 |
标题 |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1、关于“公司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有待进一步明确和细化”问题。
2、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和设立证券事务代表”问题。
3、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存在同业竞争”问题。
4、关于“公司内控制度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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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内容 | 通过开展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公司认识到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是规范上市公司运作、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的基础,做好这项工作,对于实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目标,进一步规范与发展资本市场都是非常必要和有重要意义的。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既是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重要举措,又是固本强基,促进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公司将以此次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为契机,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运作,强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勤勉尽责意识,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公司治理文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公司董事会将立足长期,从全方位着手,在各个方面建立规范、完整的制度保障,规范公司运作。 |
处理人 | 安徽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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