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银河(00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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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27 7:01:23
 
2023年2月27日

*ST银河(000806)最新利空负面消息_违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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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雨季”到来!A股连发254份退市风险警示新浪财经 2023-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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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雨季”到来!A股连发254份退市风险警示 8家公司年报净亏超百亿微信-机会宝投研社 2023-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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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银河(000806)1.42亿股限售股将于2月17日解禁上市,占总股本12.92%证券之星股票 2023-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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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50家A股公司面临退市风险每日商报 2023-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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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银河将于2月17日解禁1.42亿股同花顺金融研究中心 2023-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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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银河:约1.42亿股限售股2月17日解禁,占比12.92%每日经济新闻 2023-02-15
[利空风险类别:股份解禁]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ST银河:约1.42亿股限售股2月17日解禁,占比12.92%……[查看详细>>>]
*ST银河1.42亿股限售股于2月17日可上市流通智通财经 2023-02-15
[利空风险类别:股份解禁]据智通财经报道,*ST银河1.42亿股限售股于2月17日可上市流通……[查看详细>>>]
*ST银河(000806.SZ):1.421亿股限售股将于2月17日解禁格隆汇 2023-02-15
[利空风险类别:股份解禁]据格隆汇报道,*ST银河(000806.SZ):1.421亿股限售股将于2月17日解禁……[查看详细>>>]
*ST银河(000806.SZ)1.42亿股限售股于2月17日可上市流通智通财经 2023-02-15
[利空风险类别:股份解禁]据智通财经报道,*ST银河(000806.SZ)1.42亿股限售股于2月17日可上市流通……[查看详细>>>]
*ST银河(000806):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通过司法程序获得的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3-02-15
[利空风险类别:股份解禁]据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报道,*ST银河(000806):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通过司法程序获得的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查看详细>>>]
*ST银河:关于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深交所股票 2023-02-15
[利空风险类别:股份解禁]据深交所股票报道,*ST银河:关于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查看详细>>>]
落定!*ST凯乐今日摘牌,成今年退市第一股上市公司 2023-02-15
[利空风险类别:终止上市预警]据上市公司报道,落定!*ST凯乐今日摘牌,成今年退市第一股……[查看详细>>>]
兔年退市第一股进入最后交易日 10家公司将触及财务类退市指标新浪财经 2023-02-14
[利空风险类别:终止上市预警]据新浪财经报道,兔年退市第一股进入最后交易日 10家公司将触及财务类退市指标……[查看详细>>>]

*ST银河(000806)违规记录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1-03
标题关于对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3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1月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2-06-03
标题*ST银河:关于公司董事亲属因误操作构成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陈静女士出具《关于本人亲属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情况及致歉的说明》,其配偶李奇凯先生(以下简称李先生)分别于2021年4月30日买入及2021年6月2日卖出公司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短线交易。
批复内容据此规定,李先生本次交易所获收益应归公司所有。本次交易获利金额为429.00元,李先生已经主动将所获收益全额上交公司。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警示  公告日期:2022-06-02
标题关于对陈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7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7号
批复原因陈静: 经查,你于2021年2月起担任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ST银河)董事,你配偶李奇凯于2021年4月30日买入*ST银河股票3,900股,成交金额9,711元;于2021年6月2日卖出*ST银河股票3,900股,成交金额10,140元。上述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的情形。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处理人广西证监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22-05-30
标题关于对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419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6月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12-29
标题关于对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481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1月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1-12-15
标题关于对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2021年4月30日,ST银河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2019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进行更正,其中因补充计提预计负债、借款利息等事项追溯调减2019年净资产2.18亿元,净利润、利润总额2.13亿元,更正幅度分别达908.33%、15.59%、15.54%。
批复内容一、对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时任代行董事长司徒功云、时任总裁卢安军、时任财务总监赵树坚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21-10-13
标题ST银河:关于收到公司被公安部门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北海市人民检察院对徐宏军、潘琦等3人、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案一案已经收到北海市公安局移送起诉的材料。
批复内容公司已由北海市公安局移送北海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处理人北海市公安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21-09-18
标题ST银河: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半年报问询函[2021]第14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警示  公告日期:2021-09-09
标题关于对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1]9号
批复原因你公司在2020年度财务报表编制过程中发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并对相关会计差错事项进行更正:追溯调整2018年净资产、净利润、利润总额448.25万元,追溯调整2019年净资产2.18亿元,净利润、利润总额2.13亿元。你公司披露的2018年、2019年的定期报告中财务报告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规定。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广西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8-18
标题关于对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298]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8月2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1-06-15
标题关于对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的问询函(二)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403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6月2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警示  公告日期:2021-06-11
标题*ST银河: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广西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广西证监局[2021]2号)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广西证监局[2021]2号
批复原因经查,银河生物存在以下违规情形: 2018年7月30日,公司与贵阳银行签订《抵押合同》,约定公司以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房屋资产,为公司控股股东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向贵阳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担保主债权涉及2亿元本金及相应利息。2018年8月22日,该笔抵押担保完成登记手续。上述关联担保事项,公司未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未履行临时披露义务,也未在2018年、2019年定期报告中披露,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三十条和第四十八条规定。
批复内容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九条,广西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处理人广西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21-06-11
标题*ST银河: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广西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广西证监局[2021]3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广西证监局[2021]3号
批复原因经查,2018年7月30日,银河生物与贵阳银行签订《抵押合同》,约定公司以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房屋资产为公司控股股东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向贵阳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担保主债权涉及2亿元本金及相应利息。2018年8月22日,该笔抵押担保完成登记手续。上述关联担保事项,公司既未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也未按规定依法披露,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三十条和第四十八条规定。徐宏军作为银河生物时任董事长、总裁和法定代表人,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条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前述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
批复内容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规定,广西证监局决定对徐宏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处理人广西证监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21-05-20
标题关于对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155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5月2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2-04
标题关于对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23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2021年2月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20-12-25
标题关于对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生物”)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一)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二)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提供担保 (三)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批复内容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7.2条、第17.3条和《上市公司纪律处分实施标准(试行)》第九条、第十二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二、对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三、对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潘琦、时任董事长兼总裁徐宏军、时任董事长唐新林、时任财务总监张怿、时任董事兼总裁刘杰、时任董事兼总裁朱洪彬、董事兼常务副总裁叶德斌、时任监事长喻辉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四、对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潘琦给予公开认定10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 五、对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裁徐宏军、时任董事长唐新林给予公开认定5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 六、对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总监张怿给予公开认定3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20-12-09
标题*ST银河: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接受公安机关调查、取保候审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批复内容接受北海市公安机关调查,潘琦先生已办理取保候审,期限自2020年12月3日起算。
处理人北海市公安机关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9-11
标题关于对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文件批号公司部监管函[2020]第49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监管函
批复内容本所希望你公司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警示  公告日期:2020-09-01
标题关于对孙洪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广西证监局[2020]8号
批复原因孙洪杰:你作为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银河)持股5%以上的股东,于2020年7月9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ST银河1100万股股票,减持导致你持有*ST银河股票比例由5.91%降至4.91%。你在持股比例减少至5%时,未停止卖出*ST银河股份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予以警示。
处理人广西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7-23
标题*ST银河: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广西监管局监管关注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桂证监函[2020]397号
批复原因因存在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未按规定披露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等问题,我局于2020年6月3日对你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2020年7月2日你公司控股股东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集团)因债务纠纷持有的你公司5.91%的股权被司法拍卖。目前,银河集团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已全部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至今银河集团仍未能拿出有效措施解决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你公司的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无实质性进展,严重损害了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批复内容对于上述事项,我局敦促你公司高度重视,特别提醒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要切实履职尽责,立即采取补救措施追偿被占用资金、解除违规担保,立即启动对控股股东的追责程序,通过司法途径等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处理人广西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7-01
标题关于对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89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2020年7月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6-23
标题关于对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0]第178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0年7月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6-10
标题*ST银河: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3号、市场禁入决定书[2020]1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银河生物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 (二)未按规定披露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三)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信息 (四)未按规定披露银河集团所持银河生物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
批复内容根据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中国证监会广西监管局决定: 1.对银河生物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2.对潘琦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3.对徐宏军、唐新林、刁劲松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 4.对张怿给予警告,并处以25万元罚款; 5.对叶德斌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6.对卢安军、王肃、刘杰、朱洪彬、宋海峰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万元罚款; 7.对陈汝平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8.对蔡琼瑶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15号)第三条第一项、第二项,以及第五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广西监管局决定: 一、对潘琦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二、对徐宏军、唐新林分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三、对刁劲松、张怿分别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处理人广西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4-27
标题关于对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58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58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前将上述事项的核实情况书面回复我部,涉及需披露事项的,请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9-12-27
标题ST银河:关于控股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广西证监局[2019]3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银河集团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未按规定披露所持有银河生物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 2018年4月27日,银河集团所持有的524,752,989股、589,978股银河生物股份分别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和轮候冻结。2018年5月7日、6月5日,银河集团所持有的100,000,000股、525,612,967股银河生物股份分别被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轮候冻结。上述冻结股份数合计占银河集团所持银河生物股份数的100%,占银河生物总股份数的47.79%。银河集团不晚于2018年5月2日知悉上述冻结情况,但直至2018年8月6日才将上述其所持股份被冻结和轮候冻结情况告知银河生物,由银河生物进行公告。在此期间银河生物多次问询,银河集团均未告知银河生物相关情况,导致银河生物未及时披露该重大事项。
批复内容根据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中国证监会广西监管局决定: 1、对银河集团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 2、对姚国平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
处理人广西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9-11-25
标题ST银河: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桂处罚字[2019]3号、桂处罚字[2019]4号
批复原因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桂处罚字[2019]3号) 经查,银河生物涉嫌违法的主要事实如下: (一)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 (二)未按照规定披露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三)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信息 (四)未按规定披露银河集团所持银河生物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 银河生物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银河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诉讼、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冻结情况;未在相关定期报告中真实、完整披露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涉及重大诉讼情况,导致银河生物相关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七条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信息披露违反行为。 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桂处罚字[2019]4号) 经查,银河集团涉嫌违法的主要事实如下: 未按规定披露所持有的银河生物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
批复内容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桂处罚字[2019]3号) 根据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中国证监会广西监管局拟决定: 1.对银河生物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2.对实际控制人潘琦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3.对现任、时任董事长、董事徐宏军、唐新林、刁劲松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 4.对财务总监张怿给予警告,并处以25万元罚款; 5.对董事叶德斌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6.对现任和时任董事卢安军、王肃、刘杰、朱洪彬、宋海峰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万元罚款; 7.对时任董秘陈汝平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8.对时任监事蔡琼瑶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此外,中国证监会广西监管局拟决定:对潘琦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徐宏军、唐新林分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刁劲松、张怿分别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桂处罚字[2019]4号) 根据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中国证监会广西监管局拟决定: 1.对银河集团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 2.对姚国平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
处理人广西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19-10-21
标题关于对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张乾明、刘凤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1301号——审计证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广西证监局[2019]18号
批复原因经查,我局发现你们执业的ST银河2017年年报审计项目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对货币资金存在异常情况的审计证据未保持合理怀疑态度 二、针对未回函的应收账款,未实施替代程序以获取相关、可靠的审计证据 三、未对公司年度报告期内注销的银行账户实施函证程序
批复内容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处理人广西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9-23
标题关于对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当事人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
文件批号公司部监管函[2019]第62号
批复原因蒋大兴、李东红、陈丽花、蒋青云、梁峰、赵树坚、李斯霞、周莹、李宇鸣、谢家浩、陈汝平、李捷: 经查明,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生物”)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一、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二、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未履行审议与披露程序
批复内容本所希望你们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19-09-23
标题关于对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公告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一、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二、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未履行审议与披露程序 三、控股股东承诺超期未履行
批复内容一、对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二、对控股股东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三、对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潘琦、时任董事长唐新林、董事长兼总裁徐宏军、时任董事刁劲松、时任董事兼总裁刘杰、财务总监张怿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四、对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兼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卢安军、时任董事朱洪彬、时任董事兼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王肃、董事兼常务副总裁叶德斌、董事兼副总裁宋海峰、时任监事刘琛如、时任监事蔡琼瑶、监事喻辉、时任副总裁时宏珍、时任副总裁陆海枫、副总裁荣华中、副总裁周宏林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5-28
标题关于对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9]第114号
批复原因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9年6月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派出机构。涉及需披露事项的,请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3-22
标题关于对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19]第52号
批复原因关于对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9]第52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提醒你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诚实守信,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利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2-21
标题关于对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19]第41号
批复原因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21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公司自查对外担保、资金占用等事项的提示性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称,你公司存在未履行内部审批及相关审议程序对外担保、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等情况;其中,你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金额约为44,749.1万元(不含利息),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24%,相关担保事项已全部涉诉;控股股东以你公司名义对外借款并占用导致你公司涉诉,涉诉金额为6,900万元(不含利息);控股股东通过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地占用公司资金超过25,000万。你公司控股股东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集团”)已明确承诺尽快无条件的在一个月之内解决上述你公司对外担保和资金占用的问题。 我部对此表示高度关注。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在2019年2月26日前就上述问题向我部提交书面说明,涉及需披露事项的,请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1-30
标题关于对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19]第16号
批复原因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你公司2019年1月30日披露的《2018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显示,预计2018年度将亏损6.5亿元至8.5亿元,亏损原因主要包括对支付给北京远程视界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远程视界”)的3亿元订金计提较大比例的坏账损失、经营业绩下滑、研发投入等。我部对此表示关注。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在2019年2月11日前将上述说明材料报送我部。涉及信息披露事项的,请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9-01-24
标题银河生物: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通知暨风险提示性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桂证调查字2019002、桂证调查字2019003
批复原因因公司、银河集团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批复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和银河集团进行立案调查。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9-13
标题关于对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半年报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半年报问询函[2018]第21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关于对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半年报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根据《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一定期报告披 露相关事宜》的有关规定说明你公司资产减值计提与核销的合规性。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并在2018年9月18日前将 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8-20
标题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潘勇)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中国证监会[2018]80号
批复原因潘勇利用“黄某国”证券账户内幕交易“天成控股”“银河生物” (一)潘勇与内幕信息知情人潘某联络接触频繁 潘勇为“天成控股”和“银河生物”实际控制人潘某之弟,同时也是上述两家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银河天成集团股东。2017年4月10日至18日,潘勇与内幕信息知情人潘某在北京见面,并于4月10日、4月15日有两次通话联系。上述期间内,二人联络接触频繁。 (二)“黄某国”证券账户交易情况 “黄某国”证券账户于2015年12月24日开立于东方证券苏州西环路营业部,下挂上海股东账户A388****37和深圳股东账户0192****35。 2017年4月17日至19日,“黄某国”账户连续三天集中卖出“天成控股”475.8万股,将所持“天成控股”全部卖出,成交金额4,727.76万元。4月17日至20日,该账户在卖出“天成控股”后集中买入“银河生物”,累计买入408.07万股,买入金额4,716.41万元。5月17日至18日,银河生物收购事项的内幕信息公开后,该账户将买入的408.07万股“银河生物”全部卖出,卖出金额4,752.64万元。扣除交易税费后,“黄某国”账户卖出“天成控股”避损14,694,373.02元,买入“银河生物”实际获利238,933.27元,账户内幕交易行为合计获利14,933,306.29元。 (三)账户资金划转情况 “黄某国”证券账户对应的三方存管农业银行账户,资金部分来自潘勇向黄某国借用资金,部分为潘勇借用账户交易股票盈利款。 (四)账户实际操作情况 “黄某国”证券账户为潘勇向黄某国借用账户,账户实际控制人为潘勇,交易由潘勇决策,其安排某证券营业部理财顾问潘某虎操作下单。潘某虎下单主要使用其办公电脑,偶尔也在黄某国公司使用其公司电脑下单。上述账户交易IP地址归属地为苏州,与潘某虎工作地点一致。“黄某国”账户交易部分MAC地址与潘某虎办公电脑一致。 (五)潘勇交易“天成控股”“银河生物”行为明显异常,且没有合理解释 “黄某国”账户卖出“天成控股”并买入“银河生物”的时间点与潘勇和潘某的联络接触时间高度吻合,与内幕信息形成过程高度吻合。 2016年2月2日至2017年3月30日,“黄某国”账户频繁买卖“天成控股”,每日交易股数从100股到上百万股不等,日均持有240万股左右的底仓。2017年4月17日至19日,该账户连续三天集中全部卖出所持“天成控股”475.8万股,卖出金额4,727.76万元,平均每日卖出股数和卖出金额分别较先前放大了17倍和14倍,显示其卖出“天成控股”的意愿坚决。 2016年7月27日至11月15日,“黄某国”账户多次买卖“银河生物”,每日交易股数由100股到数十万股不等。2016年11月15日,“黄某国”账户将持有的“银河生物”清仓后,直至2017年4月16日再未交易“银河生物”。2017年4月17日至20日,“黄某国”账户在卖出“天成控股”后全仓买入“银河生物”408.07万股,买入金额4,716.41万元,平均每日买入股数和买入金额分别较先前放大了13倍和9倍,显示其买入“银河生物”的意愿强烈。 以上事实,有天成控股公告、银河生物公告、当事人询问笔录、“黄某国”证券账户资料、交易流水、IP地址、Mac地址、银行账户资料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批复内容我会认为,潘勇作为天成控股、银河生物的大股东银河天成集团的股东,连续利用两条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我会决定: 没收潘勇违法所得14,933,306.29元,并处以74,666,531.45元罚款。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8-20
标题中国证监会市场禁入决定书(潘勇)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中国证监会[2018]13号
批复原因潘勇利用“黄某国”证券账户内幕交易“天成控股”“银河生物” (一)潘勇与内幕信息知情人潘某联络接触频繁 潘勇为“天成控股”和“银河生物”实际控制人潘某之弟,同时也是上述两家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银河天成集团股东。2017年4月10日至18日,潘勇与内幕信息知情人潘某在北京见面,并于4月10日、4月15日有两次通话联系。上述期间内,二人联络接触频繁。 (二)“黄某国”证券账户交易情况 “黄某国”证券账户于2015年12月24日开立于东方证券苏州西环路营业部,下挂上海股东账户A388****37和深圳股东账户0192****35。 2017年4月17日至19日,“黄某国”账户连续三天集中卖出“天成控股”475.8万股,将所持“天成控股”全部卖出,成交金额4,727.76万元。4月17日至20日,该账户在卖出“天成控股”后集中买入“银河生物”,累计买入408.07万股,买入金额4,716.41万元。5月17日至18日,银河生物收购事项的内幕信息公开后,该账户将买入的408.07万股“银河生物”全部卖出,卖出金额4,752.64万元。扣除交易税费后,“黄某国”账户卖出“天成控股”避损14,694,373.02元,买入“银河生物”实际获利238,933.27元,账户内幕交易行为合计获利14,933,306.29元。 (三)账户资金划转情况 “黄某国”证券账户对应的三方存管农业银行账户,资金部分来自潘勇向黄某国借用资金,部分为潘勇借用账户交易股票盈利款。 (四)账户实际操作情况 “黄某国”证券账户为潘勇向黄某国借用账户,账户实际控制人为潘勇,交易由潘勇决策,其安排某证券营业部理财顾问潘某虎操作下单。潘某虎下单主要使用其办公电脑,偶尔也在黄某国公司使用其公司电脑下单。上述账户交易IP地址归属地为苏州,与潘某虎工作地点一致。“黄某国”账户交易部分MAC地址与潘某虎办公电脑一致。 (五)潘勇交易“天成控股”“银河生物”行为明显异常,且没有合理解释 “黄某国”账户卖出“天成控股”并买入“银河生物”的时间点与潘勇和潘某的联络接触时间高度吻合,与内幕信息形成过程高度吻合。 2016年2月2日至2017年3月30日,“黄某国”账户频繁买卖“天成控股”,每日交易股数从100股到上百万股不等,日均持有240万股左右的底仓。2017年4月17日至19日,该账户连续三天集中全部卖出所持“天成控股”475.8万股,卖出金额4,727.76万元,平均每日卖出股数和卖出金额分别较先前放大了17倍和14倍,显示其卖出“天成控股”的意愿坚决。 2016年7月27日至11月15日,“黄某国”账户多次买卖“银河生物”,每日交易股数由100股到数十万股不等。2016年11月15日,“黄某国”账户将持有的“银河生物”清仓后,直至2017年4月16日再未交易“银河生物”。2017年4月17日至20日,“黄某国”账户在卖出“天成控股”后全仓买入“银河生物”408.07万股,买入金额4,716.41万元,平均每日买入股数和买入金额分别较先前放大了13倍和9倍,显示其买入“银河生物”的意愿强烈。 以上事实,有天成控股公告、银河生物公告、当事人询问笔录、“黄某国”证券账户资料、交易流水、IP地址、Mac地址、银行账户资料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批复内容我会认为,潘勇作为天成控股、银河生物的第一大股东银河天成集团的股东,属于《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15号)第三条第(七)项规定的人员,其连续利用两条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根据《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15号)第五条的规定,我会决定:对潘勇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自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潘勇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8-15
标题关于对银河生物、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文件批号公司部监管函[2018]第80号
批复原因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潘琦、董事长徐宏军、董事会秘书陈汝平: 2018年8月6日,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生物”或“公司”)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公告》显示,公司控股股东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集团”)所持公司524,752,9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71%)于2018年4月27日被司法冻结以及所持公司合计525,612,9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79%)分别于4月27日、5月7日和6月5日被轮候冻结,但未通知银河生物及时披露。 公司实际控制人潘琦、控股股东银河集团在知悉或理应知悉时未通知银河生物及时披露,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4条、第2.3条和《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4.1.6条第(一)项的规定。 银河生物未及时核实并披露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事项,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7.3条、第11.11.4条第(十三)项和《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5.1.6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徐宏军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4条和第3.1.5条的规定。董事会秘书陈汝平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4条、第3.1.5条和第3.2.2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本所希望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5-28
标题关于对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相关法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8]第125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8]第125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8年6月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10-18
标题银河生物:关于对深交所关注函的回复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17]第132号
批复原因2017年10月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7]第132号)。
批复内容公司就关注函问题进行回复。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10-09
标题关于对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17]第132号
批复原因我部关注到近期有媒体对你公司重组等资本运作事项提出质疑,互动易上投资者对你公司近几次股权收购事项亦颇为关注。请你公司就相关问题进行说明。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在10月13日前书面回复我部,涉及信息披露的,请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09-13
标题银河生物:关于对深交所关注函的回复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17]第115号
批复原因你公司于2017年8月26日披露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拟向控股股东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以1.6亿元人民币转让江苏得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得康生物”)60%的股权,得康生物60%股权系你公司2015年以1.8亿元人民币收购取得,控股股东为得康生物2015、2016、2017年净利润提供业绩补偿承诺。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相关问题进行说明。
批复内容现就关注函问题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09-01
标题关于对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17]第115号
批复原因你公司于2017年8月26日披露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拟向控股股东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以1.6亿元人民币转让江苏得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得康生物”)60%的股权,得康生物60%股权系你公司2015年以1.8亿元人民币收购取得,控股股东为得康生物2015、2016、2017年净利润提供业绩补偿承诺。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相关问题进行说明。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9月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5-03
标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胡志平)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文件批号福建监管局[2017]3号
批复原因胡志平操作其岳母彭某某开立于浙商证券深圳福华一路营业部的证券账户,先于(1-5个交易日)、同期或稍晚于(1-2个交易日)“招商汇智之恒健远志计划”买入公司股票。
批复内容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照《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责令胡志平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处理人福建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03-09
标题银河生物:关于对深交所关注函的回复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17]第33号
批复原因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7年3月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7]第33号)。
批复内容现就关注问题回复。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6-08-09
标题关于对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银河生物于2015年内出售天成控股(股票代码:600112)股票获得投资收益1.01亿元,占其2014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387%,但银河生物未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临时公告义务。 银河生物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2.1条、第9.3条的规定。银河生物董事长唐新林、财务负责人张怿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3.1.5条的规定,对银河生物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银河生物董秘卢安军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3.1.5条和第3.2.2条的规定,对银河生物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批复内容鉴于银河生物及相关当事人的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7.2条、第17.3条、第17.4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唐新林、财务负责人张怿、董事会秘书卢安军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6-07-19
标题银河生物: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部关注函([2016]第129号)的复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关注函[2016]第129号
批复原因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对公司下发关注函[2016]第129号。
批复内容根据贵部关注函[2016]第129号的要求,我公司对该关注函就提出的问题说明并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5-12-04
标题银河生物: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15]第501号
批复原因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1月2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5】第501号)(以下简称“关注函”)。
批复内容按照《关注函》所列问题和要求,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核查和分析,现将关注函提出的问题回复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5-05-14
标题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披露设立基金与收购得康相关内容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15]第167号
批复原因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公司管理部的《关于对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5】第167号),要求公司对在2015年4月18日披露的《关于拟与银河集团共同发起设立生物医药产业并购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8)和《关于收购得康生物6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9)补充相关内容。
批复内容按照《关注函》要求,公司已将补充披露的内容增加到上述两个公告中,使其更完整和清晰,并予以重新披露。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公司管理部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2-02-04
标题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广西监管局现场检查相关问题的整改方案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广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1]3号
批复原因一、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批复内容公司对此给予了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以董事长为组长的整改小组,逐条对《决定》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学习和讨论,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一一对应,分析原因、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人、分类设定整改期限,在此基础上形成相应的整改草案。2012年2月2日,公司又专门现场召集董事会七届十次会议、监事会七届七次会议,进一步讨论、听取改进意见,并正式审议通过了《银河科技关于广西证监局现场检查相关问题的整改方案》。
处理人广西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1-06-11
标题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011]19号
批复原因1、银河科技虚增2004年度销售收入17942.70万元,利润6931.87万元 2、银河科技虚增2005年度销售收入3475.76万元,利润795.16万元 3、银河科技隐瞒关联方资金往来事项 4、银河科技隐瞒对外担保事项 5、银河科技隐瞒银行贷款事项 6、银河科技未能及时披露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财政部广西专员办检查和被地方政府处罚的情况
批复内容1、对银河科技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2、对潘琦、姚国平、王国生、龙晓荣、徐宏军、赖永久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 3、对顾勇彪、黄巨芳、林庆农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 4、对邓乐平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5、对纳鹏杰、刘志彪、陈世福、梅生伟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6、对郭正确给予警告。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1-05-25
标题中国证监会市场禁入决定书(潘琦、姚国平)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中国证监会[2011]4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银河科技存在以下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一、银河科技虚增2004年度销售收入17,942.70万元,利润6,931.87万元 二、银河科技虚增2005年度销售收入3,475.76万元和利润795.16万元 三、银河科技隐瞒关联方资金往来 四、银河科技隐瞒对外担保事项 五、银河科技隐瞒银行贷款事项 六、银河科技未及时披露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财政部广西专员办检查和被地方政府处罚的情况 时任银河集团董事长、银河科技董事长、银河科技实际控制人潘琦,授意、指挥银河科技有关人员实施了2004年虚构财务指标的行为,知悉2005年有关人员虚构财务指标的事项但未进行制止、纠正,并以董事长身份在2004年年度报告上签字确认,以董事身份在2005年年度报告上签字确认;2004年口头授权下属审批37次合计向关联方划款5.44亿元,2005年口头授权下属审批153次合计向关联方划款9.52亿元,2004年在对外担保合同上签字7次合计担保金额2亿元,口头授权其他高管签字提供对外担保1.42亿元,2005年在对外担保合同上签字5次合计担保金额9,000万元,口头授权其他高管签字提供对外担保2.55亿元,然而,却蓄意隐瞒或者未督促公司按规定披露这些关联方资金往来与对外担保事项;决策不披露被财政部广西专员办检查和被北海市人民政府处罚的事项。 时任银河科技董事、总经理姚国平,批准并组织实施了银河科技虚增2004年度财务指标的行为,并以董事身份在银河科技2004年年度报告上签字确认;签字实施了2004年到2005年初银河科技与关联方的多笔资金往来和为关联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却蓄意隐瞒或者未督促公司披露;参与决策不披露被财政部广西专员办检查和被北海市人民政府处罚的事项。2005年辞去银河科技总经理后,对银河科技虚增2005年财务指标、隐瞒与关联方资金往来、隐瞒对外担保的事项知情,但未督促公司披露,并以董事身份在银河科技2005年年度报告上签字确认。
批复内容当事人提出的公司已经积极整改和主动纠正违法行为、未给公司及广大股民造成重大损失、积极配合调查工作等情节,我会已经予以考虑。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原《证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和第二百三十三条以及《证券市场禁入暂行规定》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我会决定: 一、认定潘琦为市场禁入者,自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10年内不得担任任何上市公司和从事证券业务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二、认定姚国平为市场禁入者,自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7年内不得担任任何上市公司和从事证券业务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7-11-16
标题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证券法》、《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文件批号桂证监上市字[2007]39号
批复原因1、公司章程个别条款不符合《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的规定 2、公司控股股东存在“一控多”现象,相互间也发生关联交易 3、公司因信息披露不实问题被立案调查
批复内容 通过此次公司治理活动的开展,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规范运的意识得到加强,公司各项规范运作制度得到完善,对提高公司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公司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和内控制度体系建设为突破口,继续夯实管理基础,以推进公司持续、健康、良性的发展。
处理人广西证监局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06-08-17
标题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被立案调查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06]桂证监立通001号
批复原因“因涉嫌虚假陈述问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决定对本公司立案调查。
批复内容
处理人广西证监局
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06-06-27
标题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处分的公告
相关法规《证券法》、《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因本公司2005年报业绩预警时间严重滞后、存在违规资金占用及2002-2004年度虚增业绩等问题。
批复内容本公司于2006年6月2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深证上字[2006]67号《关于对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处分的决定》,因本公司2005年报业绩预警时间严重滞后、存在违规资金占用及2002-2004年度虚增业绩等问题,严重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年5月修订)》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予以公开谴责。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6-06-14
标题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临时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2002-2004年,公司通过将关联方资金往来确认为收入的方法虚增了部分销售收入和利润。
批复内容
处理人广西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6-01-11
标题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澄清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对于未披露的银行借款2.7亿元,全部在2005年一季度报告中进行了披露;大股东将其持有广西沃顿国际大酒店的95%股权全部转让给银河科技。对公司处罚款10万元。对公司法定代表人、原财务负责人、原财务部总经理分别处罚5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董事会上做了检讨,原财务负责人、原财务部总经理被免除职务并调离原工作岗位。公司原财务负责人、原财务部总经理持有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会计师职称证书被发证机关按规定吊销。
批复内容2006年1月10日,上海证券报发布了《揭密银河系熊市财技》一文,其中部分内容涉及到本公司2003年度虚增销售收入2.63亿元、隐瞒银行借款2.7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特对相关情况公告。
处理人北海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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