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塑科技(000973)最新利空
佛塑科技(000973)违规记录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6-09-29 |
标题 | 佛塑科技:关于控股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粤证调查通字160035号 |
批复原因 |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28日收到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新集团”)的《告知函》,广新集团于2016年9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粤证调查通字160035号)。广新集团涉嫌短线交易违法违规行为。 |
批复内容 | 因广新集团涉嫌短线交易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广新集团进行立案调查。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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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6-09-14 |
标题 | 佛塑科技: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16]第152号 |
批复原因 |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佛塑科技”)于 2016 年9月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6]第152号,以下简称“《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收到《关注函》后,公司高度重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了必要的核查程序,对有关问题逐项进行了落实和说明,现就《关注函》所提及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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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6-05-21 |
标题 | 佛塑科技: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6号—资产评估相关事宜》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16]第77号 |
批复原因 |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5月1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6]第77号,以下简称“《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收到《关注函》后,公司高度重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了必要的核查程序,对有关问题逐项进行了落实和说明,现就《关注函》所提及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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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1-07-06 |
标题 |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现场检查结果的整改报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问题一、防控内幕交易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问题二、个别董事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的程序不规范。 |
批复内容 | 公司已于2011年5月30日与广新集团就报送财务报表事项签订了《保密协议》,并进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公司以后将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规定,将内幕信息管理工作落实到人,做好内幕交易防控工作。
公司已就该事项要求相关董事补充授权委托书。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今后的董事会会议中,督促董事在委托书中载明授权范围,确保董事会规范运作。
今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
处理人 | 广东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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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0-06-25 |
标题 | 关于信息披露专项检查活动现场检查结果的整改报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问题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不健全。
问题二、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不规范。
问题三、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不完善。
问题四、公司业绩预告等临时公告未严格履行内部审核程序。
问题五、公司未严格执行广东证监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管理 杜绝内幕交易行为的通知》(广东证监[2008]24 号)有关签署保密协议的要求。
问题六、临时董事会召开程序需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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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内容 | 1、修订原《佛塑股份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增加信息披露资料保管期限等内容;
2、制订专门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细化内幕信息管理规定及对外信息报送的条款;
3、制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4、与公司内部各有关部门、单位积极宣传沟通,确保信息披露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
5、邀请专业人士对公司各级管理人员、骨干员工以及分公司、子公司的的有关人员分别进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方面的法律法规培训。
6、在公司内部进行自查,确保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和相关保密协议签署的完备性。
7、加强对董秘办工作人员的培训;进一步完善业务程序,定期检查成果。 |
处理人 | 广东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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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4-01-15 |
标题 | 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广州证管办2003年巡检提出有关问题的整改报告 |
相关法规 |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
文件批号 | 广州证监函[2003]551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法人治理与"三会"运作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效益有待提高;财务核算及会计处理需进一步加强 |
批复内容 | 2003年10月14日至1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州证券监管办公室(以下简称广州证办管)对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进行了巡回检查,2003年12月9日,广州证管办印发了"广州证监函[2003]551号"《关于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期整改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在肯定公司治理和运作基本规范的同时,中肯地指出了公司需要进一步规范的问题。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对此高度重视,针对《通知》中所提出的问题,及时组织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相关人员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和讨论,就2003年巡回检查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分析,制定了相应整改方案。 |
处理人 | 广州证管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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