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讯 公告日期:2022-12-09 |
标题 | 关于对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2]第19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2年12月1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对外披露并报送我部。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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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1-12-14 |
标题 | 凯恩股份:关于对浙江证监局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浙证监公司字[2021]120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问询函,浙证监公司字【2021】120号。 |
批复内容 | 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浙江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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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1-04-15 |
标题 | 凯恩股份:关于公司董事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黄夏先生的母亲范玉英女士于2021年4月12日至2021年4月13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导致构成短线交易行为。 |
批复内容 | 1、范玉英女士为公司董事黄夏先生的母亲,上述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构成了短线交易行为。经与黄夏先生确认,黄夏先生声明事先并不知晓其母亲范玉英女士交易公司股票的相关情况,交易前后亦未告知其公司经营情况或其他内幕信息。经与范玉英女士确认,其对其他股票代码记忆混淆而误交易了公司股票,系误操作,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或内幕信息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形,不存在主观违规的情形。
2、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范玉英女士本次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91元,上述所得收益91元作为本次短线交易的获利金额已全数上交公司。
3、黄夏先生对于未能及时尽到督促义务深表自责,范玉英女士已深刻认识到此次事项的严重性,对因本次误操作构成短线交易而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表示今后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后续将注销证券账户,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4、公司董事会将以此为戒,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相关工作人员学习《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审慎操作,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公司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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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0-07-30 |
标题 | 凯恩股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19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425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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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9-10-31 |
标题 | 凯恩股份: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凯恩集团印章被伪造 |
批复内容 | 凯恩集团已于2019年1月已就其公司印章被伪造一事向当地公安局报案,当地公安局已立案并已积极采取行动,目前案件正在侦破中。 |
处理人 | 当地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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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1-29 |
标题 | 关于对凯恩集团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监管函[2019]第7号 |
批复原因 | 你公司作为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恩股份”)的控股股东,于2018年1月12日披露计划自公告日至2019年1月12日期间增持凯恩股份的股票,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增持计划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的3%。2019年1月12日,你公司披露公告称增持期间内未增持凯恩股份股票,未完成本次增持承诺,且因资金不足已无能力履行增持计划。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4条、第2.3条、第11.11.1条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4.1.4条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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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1-21 |
标题 | 关于对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44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44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在2019年1月2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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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12-06 |
标题 | 关于对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监管函[2018]第234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关于对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
批复内容 |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2.7条和第8.2.3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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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8-11-30 |
标题 | 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向公司发出的《监管问询函》(浙证监公司字[2018]237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浙证监公司字[2018]237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向公司发出的《监管问询函》(浙证监公司字[2018]237号) |
批复内容 | 要求公司就以现金收购青岛乾运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56.67%股权事项涉及的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 |
处理人 | 浙江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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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8-05-10 |
标题 | 关于对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77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77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18年5月1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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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5-05 |
标题 | 关于对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137号 |
批复原因 |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日,你公司披露《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调整的公告》,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深圳市卓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能新能源”)87.5842%股权。2018年4月27日,你公司披露《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称因双方无法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就标的公司的资产估值、作价方案调整达成一致意见,经协商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我部对上述事项表示高度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进行认真核查并做出书面说明。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18年5月1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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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3-06 |
标题 | 凯恩股份:关于对浙江证监局监管关注函回复说明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浙证监公司字[2018]33号 |
批复原因 |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2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上市公司监管关注函》(浙证监公司字【2018】33号)(以下简称“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非常重视,就关注函中提出的关注事项向相关各方认真问询和核查,根据相关当事方向公司作出的回复,公司现将回复说明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浙江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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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2-13 |
标题 | 关于对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57号 |
批复原因 | 2018年2月10日,你公司披露了《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恒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转让有限合伙人财产份额的提示性公告》(以下简称“《转让财产份额公告》”),称你公司控股股东凯恩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0%的股东苏州恒誉六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恒誉”)的有限合伙人深圳恒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恒誉”)(占苏州恒誉出资总额的99.67%)与中泰创展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创展”)签订了《资产份额转让协议》,深圳恒誉将其认缴的苏州恒誉的财产份额30,000万元以人民币30,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中泰创展。我部对上述事项表示高度关注。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于2018年2月26日前将有关书面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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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7-12-12 |
标题 | 关于对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7]第70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7】第70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7年12月1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对外披露并报送我部。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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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7-10-13 |
标题 | 关于对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7]第55号 |
批复原因 | 2017年9月28日,你公司披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你公司拟以支付现金及股份方式购买黄延新、黄国文等19名股东合计持有的深圳市卓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能新能源”)97.8573%股权。我部对上述披露文件进行了形式审查,请从如下方面予以完善。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7年10月1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对外披露并报送我部。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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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7-07-11 |
标题 | 凯恩股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说明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353号 |
批复原因 |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1日披露了《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7)。随后,公司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关于对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35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对公司以自有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对深圳市爱能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能森”)进行增资事项表示高度关注。 |
批复内容 | 公司经认真核实,对问询函所提问题进行了说明,现将回复说明具体情况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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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7-04-15 |
标题 | 凯恩股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16年年报问询函回复说明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34号 |
批复原因 | 近日,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3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在收到《问询函》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对《问询函》提出的问题认真核查,对《问询函》中所列问题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做出书面回复,现将相关内容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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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04-12 |
标题 | 关于对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监管函[2017]第33号 |
批复原因 | 2016年度,你公司对全部资产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为2,952.91万元,占2015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53%,其中对存货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为2,175.29万元,占2015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12.71%。针对上述事项,你公司未在2017年2月底前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直至2017年4月6日才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 |
批复内容 |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2.1条、第11.11.3条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7.6.3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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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7-02-23 |
标题 | 凯恩股份:关于深交所问询函回复说明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77号 |
批复原因 |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2月18日披露了《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1)。随后,公司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关于对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7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对公司控股股东凯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恩集团”)股份质押事项表示高度关注,公司经向凯恩集团有限公司认真核实,对问询函所提问题进行了说明。 |
批复内容 | 现将回复说明具体情况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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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6-07-23 |
标题 | 凯恩股份:关于对深交所关注函回复说明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关注函[2016]第125号 |
批复原因 |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6年7月1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6】第125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就公司终止购买中钢集团新型材料(浙江)有限公司的股权(以下简称“中钢新型”或“标的公司”)表示高度关注。 |
批复内容 | 公司对关注函提出的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回复说明内容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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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6-05-05 |
标题 | 凯恩股份:关于2015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说明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6]第71号 |
批复原因 |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2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6】第7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对问询函中提出的关注事项回复说明,并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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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6-04-15 |
标题 | 凯恩股份:关于关注函回复说明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关注函[2016]第67号 |
批复原因 |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权转让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6】第67号)。 |
批复内容 | 公司对关注函提出的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予以回复说明。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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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2-06-05 |
标题 |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相关法规 | 《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7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监管函[2012]第79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2011年向控股子公司浙江凯恩电池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3,500万元,向控股子公司浙江凯丰纸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2,400万元,未按照《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7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批复内容 | 公司收到监管函后,对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进行了自查,召开董事会补充审议了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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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1-05-26 |
标题 |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相关法规 | 《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公司2010年度新增对浙江龙游义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1280万元,未按照《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批复内容 | 公司收到监管函后,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整改,制定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和公司董事会补充审议了该项对外投资。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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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06-04-19 |
标题 |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商务部决定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电解电容器纸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国家商务部公告(2006年第28号) |
批复原因 | 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电解电容器纸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
批复内容 | 商务部决定自2006年4月18日起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电解电容器纸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
处理人 | 国家商务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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