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博股份(00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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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6/7 7:01:19
 
2023年6月7日

广博股份(002103)最新利空负面消息_违规记录

广博股份(002103)最新利空

广博股份(002103)违规记录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2-03-25
标题广博股份:关于董事亲属短线交易的公告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公司董事、财务总监黄琼女士父亲黄武威先生于2022年3月17日买入了公司股票400股,并于2022年3月22日卖出了公司股票400股,上述交易构成了短线交易。
批复内容黄琼女士对于未能及时尽到监督和督促责任深表自责,黄琼女士及其父亲黄武威先生已认识到上述违规交易的严重性,黄武威先生承诺将自觉遵守《证券法》等相关规定,自最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公司股票,自最后一笔卖出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买入公司股票。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今后将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并对本次短线交易行为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21-10-27
标题关于对Geoswift Holding Limited及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韦德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GeoswiftHoldingLimited(以下简称“汇元通控股”)及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韦德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韦德”)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16年6月,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博股份”)与汇元通控股、宁波韦德签署《关于GeoswiftAssetManagementLimited股份购买协议书》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广博股份拟以8580万美元对价受让汇元通控股持有的GeoswiftAssetManagementLimited(以下简称“汇元通”)26%股权。汇元通控股承诺汇元通2016年、2017年、2018年经审计的税前利润分别不低于2,900万美元、3,900万美元、4,900万美元。如汇元通于业绩承诺期实际实现的税前利润总数和未达到合计承诺数,汇元通控股应于广博股份出具现金补偿书面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业绩补偿款,补偿上限为不超过4290万美元,宁波韦德对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及赔偿义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2017年8月,广博股份决定调减汇元通股份购买数量,即广博股份以已支付的4600万美元对价受让汇元通控股持有的汇元通13.94%股权。汇元通控股作出的业绩承诺保持不变,补偿方式不变,补偿限额上限相应调整至2300万美元,宁波韦德对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及赔偿义务仍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汇元通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分别实现税前利润2,618.53万美元、369.14万美元、-2,188.13万美元,未完成业绩承诺。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汇元通控股应向广博股份支付业绩补偿款2300万美元,宁波韦德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广博股份已于2019年4月向汇元通控股、宁波韦德出具现金补偿书面通知。截至目前,宁波韦德已支付业绩承诺补偿款人民币3,760万元,汇元通控股、宁波韦德对剩余的1766万美元业绩承诺补偿款仍未履行补偿义务。
批复内容一、对GeoswiftHoldingLimited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二、对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韦德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21-06-26
标题广博股份:关于2020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348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诫勉谈话  公告日期:2020-10-24
标题广博股份:关于宁波证监局对QUXIAOCHUAN采取监管谈话措施决定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
文件批号宁波证监局[2020]41号
批复原因“QUXIAOCHUAN:2016年,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博股份”)以4,600万美元受让GeoswiftHoldingLimited(以下简称“汇元通控股”)持有的GeoswiftAssetManagementLimited(以下简称“汇元通”)13.94%股权,并与汇元通控股和汇元通控股全资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韦德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韦德”)签署《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偿协议》)。根据《补偿协议》约定,汇元通控股承诺汇元通2016年、2017年及2018年经审计的税前利润分别不低于2,900万美元、3,900万美元、4,900万美元,如未达到承诺业绩,汇元通控股对广博股份进行现金补偿,补偿限额的上限为2,300万美元,宁波韦德对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及赔偿义务向广博股份承担连带担保责任。2016年、2017年和2018年,汇元通经审计的税前利润分别为2,618.53万美元、369.14万美元、-2,188.13万美元,总数和未达《补偿协议》所约定的合计承诺税前利润。按照《补偿协议》约定,汇元通控股应向广博股份现金补偿2,300万美元,宁波韦德对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及赔偿义务向广博股份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截止本决定出具日,宁波韦德已支付广博股份业绩承诺补偿款人民币3,760万元,汇元通控股对剩余的1,766万美元(按照2020年3月26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折算)业绩承诺补偿款仍未履行补偿义务。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
处理人宁波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20-10-24
标题广博股份:关于宁波证监局对GeoswiftHoldingLimited、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韦德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
文件批号宁波证监局[2020]39号、[2020]40号
批复原因“GeoswiftHoldingLimited:、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韦德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博股份”)以4,600万美元受让你母公司GeoswiftHoldingLimited(以下简称“汇元通控股”)持有的GeoswiftAssetManagementLimited(以下简称“汇元通”)13.94%股权,并与汇元通控股和你公司签署《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偿协议》)。根据《补偿协议》约定,汇元通控股承诺汇元通2016年、2017年及2018年经审计的税前利润分别不低于2,900万美元、3,900万美元、4,900万美元,如未达到承诺业绩,汇元通控股对广博股份进行现金补偿,补偿限额的上限为2,300万美元,你公司对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及赔偿义务向广博股份承担连带担保责任。2016年、2017年和2018年,汇元通经审计的税前利润分别为2,618.53万美元、369.14万美元、-2,188.13万美元,总数和未达《补偿协议》所约定的合计承诺税前利润。按照《补偿协议》约定,汇元通控股应向广博股份现金补偿2,300万美元,你公司对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及赔偿义务向广博股份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截止本决定出具日,你公司已支付广博股份业绩承诺补偿款人民币3,760万元,对剩余的1,766万美元(按照2020年3月26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折算)业绩承诺补偿款仍未履行补偿义务。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宁波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6-01
标题关于对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340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6月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宁波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5-23
标题广博股份:关于2019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66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19-06-29
标题广博股份:关于董事违规减持公司股票及致歉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胡志明先生于2019年6月2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212,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389%。成交均价为5.28元/股,成交金额为1,120,416元。 本次减持前胡志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49,0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56%,本次减持后胡志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36,8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67%。本次减持股份数量超出减持计划数量上限2,200股,构成违规减持。
批复内容经公司与胡志明先生本人核实,胡志明先生因对证券账户操作失误导致减持股份数量超出其减持计划数量上限2,200股。在意识到上述情况构成违规减持后,胡志明先生主动向公司报告,进行了深刻的反省,并对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票行为给公司的负面影响深表歉意,对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恳的道歉,今后胡志明先生将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学习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6-18
标题广博股份:关于2018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281号
批复原因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2018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281号。
批复内容本公司对问询函所涉问题进行了说明和回复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8-12-20
标题广博股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873号
批复原因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本公司”、“公司”)于2018年12月1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873号)
批复内容要求公司对问询函所涉问题进行说明和回复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8-11-10
标题广博股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783号
批复原因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本公司”、“公司”)于2018年11月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 783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本公司对问询函所涉问题进行了说明和回复,现公告如下。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5-15
标题广博股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403号
批复原因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本公司”、“公司”)于2018年5月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 403号)。
批复内容本公司对问询函所涉问题进行了说明和回复。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4-27
标题广博股份:关于2017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29号
批复原因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本公司”、“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 29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本公司对问询函所涉问题进行了说明和回复,现公告如下。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06-15
标题关于对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
文件批号中小板监管函[2017]第94号
批复原因2017年4月28日,你公司披露《关于确定子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公告》,称你公司子公司西藏山南灵云传媒有限公司于2015年度向关联法人北京云锐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中新互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云锐国际广告有限公司合计采购37,108,636.03元,合计销售2,104,168.96元;2016年度向北京云锐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中新互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合计采购150,289,997.60元,合计销售1,761,905.46元。针对上述关联交易,你公司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17年4月26日才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于2017年4月28日对外披露。
批复内容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2.1条、第2.7条、第10.2.4条、第10.2.5条和第10.2.11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6-13
标题广博股份:关于2016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262号
批复原因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本公司”、“公司”)于2017年6月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262号),以下简称“第262号问询函”)。
批复内容本公司对第262号问询函所涉问题进行了说明和回复,现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警示  公告日期:2017-06-08
标题广博股份: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4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5年修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宁波证监局[2017]12号、宁波证监局[2017]13号
批复原因一、《关于对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7】12号)的主要内容: 2017年4月28日,你公司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关于确定子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公告》。前述公告披露:2015年度,你公司子公司西藏山南灵云传媒有限公司向关联法人北京云锐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中新互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云锐国际广告有限公司采购37,108,636.03元,合计销售2,104,168.96元,2016年度,你公司向北京云锐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中新互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合计采购150,289,997.60元,合计销售1,761,905.46元。相关采购、销售均为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二、《关于对任杭中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7】13号) 2017年4月28日,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博股份)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关于确定子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公告》。前述公告披露:2015年度,广博股份子公司西藏山南灵云传媒有限公司向关联法人北京云锐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中新互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云锐国际广告有限公司合计采购37,108,636.03元、合计销售2,104,168.96元;2016年度,西藏山南灵云传媒有限公司向北京云锐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中新互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合计采购150,289,997.60元、合计销售1,761,905.46元,相关采购、销售均为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作为广博股份董事、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西藏山南灵云传媒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你对广博股份前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批复内容一、《关于对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7】12号): (【2017】12号)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要求你公司采取有效整改措施, 二、《关于对任杭中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7】13号):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要求你提升合规意识,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做好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的识别和管理,积极配合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宁波证监局
人为操纵  公告日期:2016-11-11
标题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广州市创势翔投资有限公司、黄平、张毅)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中国证监会[2016]120号
批复原因2015年8月25日尾市前,“广博股份”股价下跌10%,尾市期间上涨22%。尾市期间,账户组以申报前一刻市场成交价进行了5笔“广博股份”买入委托申报,委托买入均价较尾市前一刻成交价上涨8.66%,账户组在该时段内的申报买入量占同期市场申报买入量比例、买入成交量占同期市场成交量比例分别为99.08%和99.13%。5笔买入委托中2笔在尾市集合竞价阶段,买入委托申报价格较前一刻成交价上涨22%,买入委托成交占收盘集合竞价阶段市场成交量的100%,当日“广博股份”收盘价较收盘集合竞价前上涨21.99%,当日股价上涨9.74%。创势翔账户组拉抬后次日卖出824,799股,金额合计19,637,490.30元,盈利2,806,654.05元。 2015年8月26日14:51:13至14:55:19,“广博股份”股价上涨5.88%,账户组进行23笔买入委托申报,其中22笔买入委托申报价格高于申报前一刻成交价,20笔买入委托申报价格高于申报前一刻卖委托第5档价格,买入成交占该期间内市场成交量的比例为77.83%。创势翔账户组拉抬后次日卖出23,301股,金额合计541,447.16元,盈利5,489.95元。 创势翔的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项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所述操纵证券市场行为。黄平为创势翔实际控制人,公司投资决策最终确定者,是公司控制使用账户组操纵“辉丰股份”等6只股票的主要策划实施者,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张毅系创势翔交易主管,是公司交易下单具体执行责任人,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批复内容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我会决定: 一、没收创势翔违法所得20,738,393.32元,并处以62,215,179.96元罚款。 二、对黄平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 三、对张毅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的罚款。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6-06-28
标题广博股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6]第109号
批复原因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博股份”或“公司”)于2016年6月2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6】第109号)。
批复内容本公司现对上述关注函所涉问题进行说明和回复,全文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2-16
标题广博股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的回复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6]第10号
批复原因2016年2月1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6】第1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该函,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提交的预案进行了审阅,提出了若干反馈意见,要求公司做出书面说明。
批复内容本公司现根据问询函所涉问题进行说明和回复,请审核。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2-03
标题广博股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延期回复并继续停牌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6]第10号
批复原因2016年2月1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6】第1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该函,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提交的预案进行了审阅,提出了若干反馈意见,要求公司做出书面说明。
批复内容公司在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及交易各方共同对反馈意见逐项落实。目前公司正在对反馈意见回复材料作进一步补充及完善,尚需与交易各方就反馈意见涉及事项进行进一步沟通确认,并需要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相关核查意见。 鉴于预案披露后已有10个交易日,公司对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尚未最终完成,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并经交易所同意,公司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对问询函予以回复。回复期间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待回复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并披露后公司股票申请复牌。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5-10-17
标题广博股份:关于宁波证监局询问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甬公司询问函[2015]33号
批复原因近日,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上市公司询问函》(甬公司询问函 [2015] 33 号),函中写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决议,称为支持公司经营发展及满足个人投资需求,公司董事任杭中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44,994,840股股份通过质押方式融资。”请公司就下列事项进行核实及答复: 一、请明确该质押行为支持公司经营发展的具体方式,并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前进行公告。 二、就公告中提及公司董事会基于对其预期可达到承诺利润的判断,同意任杭中进行股份质押,请说明公司董事会做出预期可达到承诺利润的判断依据。 三、就该股份质押后,公司及任杭中如何确保业绩补偿责任得以实现,公司是否建立相应制度及明确相关措施,请公司予以明确并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前进行公告
批复内容公司就问询函中提到的事项进行核实答复,现予以公告。
处理人宁波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0-01-19
标题浙江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证监局巡回检查问题的限期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甬证监发[2009]148号文
批复原因一、规范运作方面 (一)三会运作 (二)关联交易 (三)内控制度 (四)独立性 二、募集资金使用方面 (一)募集资金台账不够完整。 (二)募集资金各项目所承担的土建支出与项目实际实施地存在差异。
批复内容接到《通知》后,公司对此予以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责任部门进行了认真学习讨论,针对存在问题进行了逐项梳理和及时整改,并对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通知》涉及的所有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 公司将认真落实整改报告的各项措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
处理人宁波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7-10-17
标题浙江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问题一:公司近期“三会一层”记录存在不完整的情况,部分资料未以原件保存。 问题二:个别董事会未按规定程序召集。 问题三:公司财务负责人同时担任了控股股东单位下属子公司和股东单位的财务负责人。 问题四:对未按规定披露信息的情形,公司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没有建立明确、可行的责任追究机制。
批复内容 2007 年 8 月 6 日至 7 日,宁波证监局对我公司治理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查阅了公司 2007 年以来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记录及决议公告,有关规章制度等,重点抽查了公司 2007 年上半年财务会计资料、募集资金使用资料,并就公司治理方面尚存的一些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针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公司逐项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订了相应的整改措施,以进一步提升治理水平,切实提高公司质量。
处理人宁波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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