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23-04-21 |
标题 | 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
相关法规 |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郭留希作为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的原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涉嫌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2条,第2.11条第一款、第3.1.5条第一款、第3.1.7条、第3.2.2条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1.10条、第4.1.1条、第4.2.1条第一款、第4.2.3条的规定;张凯作为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的时任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涉嫌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2条、第3.1.5条第一款、第3.2.2条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1.10条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本所拟对郭留希作出公开谴责以及公开认定终身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拟对张凯作出公开谴责的处分。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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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23-02-09 |
标题 | 金刚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文件批号 | 证监立案字0392023014号 |
批复原因 | 涉嫌保荐、持续督导等业务未勤勉尽责,所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批复内容 | 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东北证券立案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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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11-07 |
标题 | 金刚3: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中国证监会[2022]57号、市场禁入决定书[2022]15号 |
批复原因 | 一、豫金刚石通过虚构销售交易及股权转让交易,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导致2017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豫金刚石通过虚构采购交易等方式,虚增存货、固定资产、非流动资产,导致2016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三、豫金刚石通过虚构采购业务、支付采购款、账外借款及开具商业汇票等形式向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资金,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关联交易,导致2016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四、豫金刚石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担保及对外担保,导致未及时披露担保事项,2016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五、豫金刚石未按规定披露预计负债和或有负债,导致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六、豫金刚石披露的《2019年度业绩预告》、《2019年度业绩快报》虚假记载 |
批复内容 | 中国证监会[2022]57号:
一、责令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的罚款;
二、对郭留希予以警告,并处以1,50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500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1,000万元;
三、对刘永奇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
四、对刘国炎给予警告,并处以220万元罚款;
五、对李国选、张召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60万元罚款;
六、对张建华、赵波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20万元罚款;
七、对李素芬、刘广利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八、对张超伟、杨晋中、张凯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
市场禁入决定书[2022]15号:
对郭留希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自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对刘永奇、张超伟分别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对刘国炎采取6年市场禁入措施。上述人员自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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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10-17 |
标题 | 中国证监会市场禁入决定书(郭留希、刘永奇、张超伟、刘国炎) |
相关法规 | 《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中国证监会市场禁入决定书[2022]15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豫金刚石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豫金刚石通过虚构销售交易及股权转让交易,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导致2017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豫金刚石通过虚构采购交易等方式,虚增存货、固定资产、非流动资产,导致2016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三、豫金刚石通过虚构采购业务、支付采购款、账外借款及开具商业汇票等形式向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资金,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关联交易,导致2016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四、豫金刚石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担保及对外担保,导致未及时披露担保事项,2016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五、豫金刚石未按规定披露预计负债和或有负债,导致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六、豫金刚石披露的《2019年度业绩预告》、《2019年度业绩快报》虚假记载 |
批复内容 | 对郭留希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对刘永奇、张超伟分别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对刘国炎采取6年市场禁入措施。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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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10-17 |
标题 |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豫金刚石及相关责任人员) |
相关法规 | 《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td> |
文件批号 | 中国证监会[2022]57号 |
批复原因 | 一、豫金刚石通过虚构销售交易及股权转让交易,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导致2017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豫金刚石通过虚构采购交易等方式,虚增存货、固定资产、非流动资产,导致2016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三、豫金刚石通过虚构采购业务、支付采购款、账外借款及开具商业汇票等形式向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资金,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关联交易,导致2016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四、豫金刚石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担保及对外担保,导致未及时披露担保事项,2016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五、豫金刚石未按规定披露预计负债和或有负债,导致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六、豫金刚石披露的《2019年度业绩预告》、《2019年度业绩快报》虚假记载 |
批复内容 | 一、责令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的罚款;
二、对郭留希给予警告,并处以1,50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500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1,000万元;
三、对刘永奇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
四、对刘国炎给予警告,并处以220万元罚款;
五、对李国选、张召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60万元罚款;
六、对张建华、赵波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20万元罚款;
七、对李素芬、刘广利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八、对张超伟、杨晋中、张凯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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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22-05-24 |
标题 | 关于对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自2020年4月7日起,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金刚”)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2021年8月16日,*ST金刚披露公告称,公司于8月13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根据证监会查明涉嫌违法的事实,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ST金刚2020年12月、2021年10月先后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动减持的公告》《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显示,2020年11月27日、12月10日、12月18日以及2021年10月18日,河南华晶先后因司法强制执行减持*ST金刚股份合计9,620万股,占*ST金刚总股本的比例为7.98%,涉及金额约22,302.30万元。 |
批复内容 | 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对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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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2-05-24 |
标题 | 关于对北京天空鸿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天证远洋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自2020年4月7日起,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金刚”)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2020年10月19日、11月7日,*ST金刚先后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关于股东被司法拍卖的股份完成过户的公告》显示,因破产事项,北京天空鸿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ST金刚91,954,023股股票于11月5日被司法划转,占*ST金刚总股本的7.63%,涉及金额为20,096.56万元。2020年12月7日,*ST金刚先后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关于股东被司法拍卖的股份完成过户的公告》显示,因破产事项,北京天证远洋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ST金刚229,885,057股股票于12月3日被司法划转,占*ST金刚总股本的19.07%,涉及金额为96,839.08万元。 |
批复内容 | 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对北京天空鸿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天证远洋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对于北京天空鸿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天证远洋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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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2-04-07 |
标题 | 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
相关法规 |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北京天空鸿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天证远洋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经查明,你们作为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原持股5%以上股东,存在涉嫌违反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条、第2.3.1条和《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九条规定的行为。 |
批复内容 | 根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2.4条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本所拟对你们作出通报批评的处分。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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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22-04-07 |
标题 | 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二) |
相关法规 |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你公司作为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原控股股东,存在涉嫌违反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4条、第2.3.1条、第2.3.9条和《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九条规定的行为。 |
批复内容 | 根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2.5条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第七条、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本所拟对你公司作出公开谴责的处分。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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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3-15 |
标题 | 关于对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152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我部提醒众华事务所及项目签字会计师:你们应当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结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会计监管风险提示》有关内容,勤勉尽责,保持独立性,设计有针对性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审慎发表恰当的审计意见。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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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2-22 |
标题 | 关于对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128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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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22-02-21 |
标题 | *ST金刚:关于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郭留希先生涉嫌违规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
批复内容 | 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相关事项尚待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 |
处理人 | 公安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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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12-06 |
标题 | 关于对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501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12月1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河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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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21-11-12 |
标题 | 关于对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一)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二) 违规提供担保
(三) 2020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批复内容 | 一、 对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二、 对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三、 对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郭留希,董事兼总经理刘永奇,时任财务总监张超伟给予公开谴责
的处分;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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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1-11-12 |
标题 | 关于对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一)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二) 违规提供担保
(三) 2020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批复内容 | 对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李国选、张建华,监事张召,财务总监刘国炎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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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11-12 |
标题 | 关于对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一)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二) 违规提供担保
(三) 2020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批复内容 | 对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郭留希给予公开认定10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
对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刘永奇给予公开认定5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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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10-21 |
标题 | 关于对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423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10月2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河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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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9-10 |
标题 | 关于对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384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9月1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河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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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1-09-07 |
标题 | 关于对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的2021年半年报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半年报问询函[2021]第20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9月1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河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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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9-01 |
标题 | 关于对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368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公司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9月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河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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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8-16 |
标题 | *ST金刚: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证券法》、《证券市场禁入规定》 |
文件批号 | 处罚字[2021]65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豫金刚石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豫金刚石涉嫌通过虚构销售交易及股权转让交易,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导致2017 年至2019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一)豫金刚石涉嫌虚构非饰品类销售交易,虚增营业收入及利润总额
(二)豫金刚石涉嫌虚构饰品类销售交易,虚增营业收入及利润总额
(三)豫金刚石涉嫌通过股权转让交易虚增利润总额,导致其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豫金刚石涉嫌通过虚构采购交易等方式,虚增存货、固定资产、非流动资产,导致2016 年至2019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一)豫金刚石通过虚构采购交易虚增存货
(二)豫金刚石通过虚构设备改造业务虚增固定资产
(三)豫金刚石通过采购业务虚增非流动资产
(四)豫金刚石通过工程施工业务虚增非流动资产
(五)豫金刚石虚增在建工程
三、豫金刚石通过虚构采购业务、支付采购款、账外借款及开具商业汇票等形式向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资金,涉嫌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关联交易,导致2016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四、豫金刚石涉嫌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担保及对外担保,导致未及时披露担保事项,2016 年至2019 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五、豫金刚石涉嫌未按规定披露预计负债和或有负债,导致2018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2019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六、豫金刚石披露的《2019 年度业绩预告》、《2019 年度业绩快报》涉嫌虚假记载 |
批复内容 |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我会拟决定:
一、责令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的罚款;
二、对郭留希予以警告,并处以1,50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500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1,000万元;
三、对刘永奇、刘国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0万元罚款;
四、对李国选、张建华、赵波、张召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0万元罚款;
五、对李素芬、刘广利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六、对张超伟、杨晋中、张凯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
七、对王莉婷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对郭留希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对刘永奇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
对刘国炎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
对张超伟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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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5-24 |
标题 | 关于对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230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在2021年5月2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河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5-21 |
标题 | *ST金刚:关于收到河南证监局监管关注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豫证监函[2021]278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河南证监局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于2021年5月2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局,及时公告本函件及公司回复内容。 |
处理人 | 河南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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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1-05-08 |
标题 | 关于对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的2020年的年报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1]第176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5月1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河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21-01-04 |
标题 | ST金刚:重大风险提示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经查,豫金刚石涉嫌重大财务造假,2016年至2019年财务信息披露严重不实。一是连续三年累计虚增利润数亿元,二是未依法披露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合计40亿余元。调查还发现,在上述期间,实际控制人累计占用上市公司资金23亿余元。 |
批复内容 | 本案是一起上市公司长期系统性造假的典型案件,涉案金额巨大,违法性质严重,市场影响恶劣,我会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违法责任。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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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10-27 |
标题 | 关于对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482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4.2.2条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3.1.7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督促公司及时回复本所问询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10-20 |
标题 | 关于对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473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10月2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河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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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9-14 |
标题 | 关于对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435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9月1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并抄送河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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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0-09-01 |
标题 | 关于对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的2020年半年报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半年报问询函[2020]第13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9月1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河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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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0-06-30 |
标题 | 关于对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截至2019年8月8日,河南华晶持有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金刚石”)股份15,710.55万股,占豫金刚石总股本的13.03%。8月8日,河南华晶通过豫金刚石披露公告称,因融资融券业务发生违约,拟被动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204.84万股,占豫金刚石总股本的0.9995%。8月9日至29日,河南华晶被质权人通过集中竞价强制平仓合计减持668.59万股豫金刚石股份,占豫金刚石总股本的0.55%,涉及金额2,408.96万元,上述减持距离减持计划披露日不足15个交易日。 |
批复内容 | 对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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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0-05-05 |
标题 | 关于对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的2019年年报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129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的2019年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129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5月1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河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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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4-30 |
标题 | 关于对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269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269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在问询相关独立董事的基础上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5月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并抄送河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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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20-04-29 |
标题 | 关于对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一、业绩预告、业绩快报披露不准确
二、违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
批复内容 | 一、对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二、对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郭留希、总经理刘永奇、财务总监刘国炎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三、对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总监张超伟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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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0-04-29 |
标题 | 关于对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一、业绩预告、业绩快报披露不准确
二、违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
批复内容 | 一、对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二、对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郭留希、总经理刘永奇、财务总监刘国炎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三、对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总监张超伟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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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0-04-08 |
标题 | 豫金刚石:关于公司和相关责任人员收到河南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河南证监局[2020]6号 |
批复原因 | 2020年1月18日,豫金刚石披露《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6,743.80万元至9,634.00万元。2月29日,豫金刚石披露《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快报》,预计2019年度净利润为8,040.34万元。4月3日,豫金刚石披露《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修正公告》,将2019年度预计净利润修正为亏损515,149.70万元。豫金刚石对同一事项信息披露前后存在重大差异。 |
批复内容 | 河南证监局决定对豫金刚石及公司董事长郭留希、财务总监刘国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处理人 | 河南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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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20-04-08 |
标题 | 豫金刚石: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豫调查字2020013号 |
批复原因 | 豫金刚石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
批复内容 | 豫金刚石2020年4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豫调查字2020013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豫金刚石进行立案调查。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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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4-08 |
标题 | 关于对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179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179号。 |
批复内容 | 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核实以下事项并按期回复我部问询。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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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4-04 |
标题 | 关于对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167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于4月7日前将有关书面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河南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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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1-21 |
标题 | 关于对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70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70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1月23日前将有关书面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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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1-02 |
标题 | 关于对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1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和中介机构就上述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1月6日前将有关书面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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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10-28 |
标题 | 关于对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19]第258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19〕第258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和中介机构就上述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在2019年10月30日前将有关书面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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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9-09-06 |
标题 | 关于对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的半年报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半年报问询函[2019]第18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的半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半年报问询函【2019】第18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9年9月1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河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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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7-18 |
标题 | 关于对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监管函[2019]第98号 |
批复原因 | 2019年2月28日,豫金刚石披露《2018年度业绩快报》,预计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12,876.11万元。4月16日,豫金刚石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2018年度净利润为9,634.00万元,豫金刚石业绩快报预计的净利润与年度报告披露的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且未及时进行修正。 |
批复内容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对豫金刚石出具监管函。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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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9-06-14 |
标题 | 豫金刚石: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234号 |
批复原因 |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以下简称“深交所”)发出的《关于对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23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对问询函中所列示的各项询问进行了自查和确认,现根据要求回复如下。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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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08-01 |
标题 | 关于对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监管函[2017]第44号 |
批复原因 | 我部发现,2016年8月1日,你公司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对关联方桐柏华鑫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柏华鑫”)出资550万元用于办理探矿证等手续。截止2016年底,桐柏华鑫探矿证已办理完成。该事项未经董事会审议,也未按照关联交易履行信披义务。直至2017年4月27日、7月17日,公司才补充履行披露义务、董事会审议程序。你公司的上述相关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0.2.4条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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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07-13 |
标题 | 关于对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17]第53号 |
批复原因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了关于对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17】第53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7月1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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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0-05-04 |
标题 | 关于对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杨晋中给予处分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文件批号 | 深证上[2010]142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副总经理杨晋中违规买卖股票。 |
批复内容 | 本所认为,杨晋中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2.2、3.1.3、3.1.10、3.1.11条的规定。
鉴于杨晋中的上述违规事实,根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17.3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做出如下处分决定:
对杨晋中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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