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利电气(600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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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4/25 7:02:59
 
2023年4月25日

百利电气(600468)最新利空负面消息_违规记录

百利电气(600468)最新利空

百利电气(600468)违规记录

问讯  公告日期:2019-11-05
标题关于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9]2929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2929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收到后立即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9年11月12日之前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1-30
标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1号(郑一帆)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吉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1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郑一帆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15年3月,百利电气总经理史某了解到苏州贯龙电磁线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苏州贯龙)在电磁行业较具竞争优势。2015年7月,百利电气总经理史某与苏州贯龙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某宝在上海会面,获悉王某宝有意出让所持苏州贯龙股权。2015年7月31日,百利电气高管会议上,史某向百利电气高管通报了与王某宝接触情况,计划对苏州贯龙进行审计。2015年8月16日,百利电气财务总监李某及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审计人员到达苏州。2015年8月17日,受百利电气委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开始对苏州贯龙实施审计。2015年9月7日,受百利电气委托,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开始对苏州贯龙进行资产评估。2015年11月19日,受百利电气委托,上海锦天诚(天津)律师事务所开始对苏州贯龙进行尽职调查。2015年11月26日,百利电气召开董事会汇报会,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上海锦天诚(天津)律师事务所等分别汇报了审计、评估和尽职调查情况。2016年2月2日,百利电气发布停牌公告,称公司拟筹划重大事项,该事项可能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2016年2月2日起停牌。百利电气购买苏州贯龙股权的事项,构成了《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重大事件,在该信息公开前,属于《证券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内幕信息。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15年7月31日至2016年2月2日。郑一帆时任苏州贯龙总经理。2015年8月16日,郑一帆接待了百利电气财务总监李某及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审计人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苏州贯龙实施审计,郑一帆负责配合相关工作。郑一帆是内幕信息知情人。 郑一帆在苏州贯龙公司办公电脑操作其本人名下账户交易“百利电气”。“郑一帆”账户交易“百利电气”资金为郑一帆本人资金。郑一帆承认在办公电脑操作其本人名下账户交易“百利电气”。2015年8月18日,郑一帆控制其本人名下账户买入“百利电气”30,000股,成交金额64.09万元;2015年8月20日,郑一帆控制其本人名下账户卖出“百利电气”30,000股,成交金额54.60万元,亏损95,781.79元。 以上事实,有相关会议记录、情况说明、证券账户资料、交易流水、相关人员和当事人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我局认为,郑一帆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的内幕交易行为。
批复内容根据郑一帆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 对郑一帆处以5万元罚款。
处理人吉林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1-30
标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2号(樊云)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吉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2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樊云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15年3月,百利电气总经理史某了解到苏州贯龙电磁线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苏州贯龙)在电磁行业较具竞争优势。2015年7月,百利电气总经理史某与苏州贯龙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某宝在上海会面,获悉王某宝有意出让所持苏州贯龙股权。2015年7月31日,百利电气高管会议上,史某向百利电气高管通报与王某宝接触情况,计划对苏州贯龙进行审计。2015年8月16日,百利电气财务总监李某及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审计人员到达苏州。2015年8月17日,受百利电气委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开始对苏州贯龙实施审计。2015年9月7日,受百利电气委托,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开始对苏州贯龙进行资产评估。2015年11月19日,受百利电气委托,上海锦天诚(天津)律师事务所开始对苏州贯龙进行尽职调查。2015年11月26日,百利电气召开董事会汇报会,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上海锦天诚(天津)律师事务所等分别汇报了审计、评估和尽职调查情况。2016年2月2日,百利电气发布停牌公告,称公司拟筹划重大事项,该事项可能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2016年2月2日起停牌。百利电气购买苏州贯龙股权的事项,构成了《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重大事件,在该信息公开前,属于《证券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内幕信息。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15年7月31日至2016年2月2日。樊云时任苏州贯龙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参与、配合了百利电气对苏州贯龙股权的收购工作。樊云承认知悉百利电气收购苏州贯龙股权事项内幕信息。樊云是内幕信息知情人。 樊云在苏州贯龙公司办公电脑操作“吴某”账户交易“百利电气”。“吴某”账户交易“百利电气”资金来源于樊云本人及其妻子王某敏账户。樊云承认在办公电脑操作“吴某”账户交易“百利电气”。2016年1月15日,樊云控制“吴某”账户买入“百利电气”115,400股,成交金额159.94万元;2016年5月23日,樊云控制“吴某”账户卖出“百利电气”40,000股,成交金额57.66万元;2016年7月1日,“吴某”账户卖出“百利电气”75,400股,成交金额106.31万元。樊云内幕交易获利37,645.70元。 以上事实,有相关会议记录、情况说明、证券账户资料、交易流水、相关人员和当事人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我局认为,樊云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的内幕交易行为。
批复内容根据樊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 没收樊云内幕交易违法所得37,645.70元,并处以112,937.10元罚款。
处理人吉林证监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4-13
标题百利电气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高送转事项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7]0384号
批复原因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1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对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高送转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38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详见公司2017年4月11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高送转事项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6)。
批复内容在收到《问询函》后,公司立即组织人员对问询内容进行认真回复,现就相关问题回复予以公告。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4-11
标题百利电气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高送转事项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7]0384号
批复原因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1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对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高送转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38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收函后立即披露本函件内容,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于2个交易日内回复并对外披露。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5-19
标题百利电气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6]0492号
批复原因2016年5月12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49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相关规定,现将《问询函》内容公告如下: 经审阅你公司提交的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现有如下问题需要你公司作进一步说明和解释。 一、关于盈利预测的合理性 二、关于标的资产的行业及经营情况 三、关于交易安排
批复内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16年5月12日下发的《关于对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492号)中的相关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及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5-13
标题百利电气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6]0492号
批复原因2016年5月12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49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相关规定,现将《问询函》内容公告如下: 经审阅你公司提交的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现有如下问题需要你公司作进一步说明和解释。 一、关于盈利预测的合理性 二、关于标的资产的行业及经营情况 三、关于交易安排
批复内容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在2016年5月17日之前,针对上述问题书面回复,并对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作相应修改。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0-10-26
标题百利电气: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天津监管局于2010年10月26日发出的《监管关注函》。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我处经对你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问询函回复审阅,发现存在如下问题: 上半年,公司以3260万元的价格将一批机器设备转让给控股股东,产生转让收益625.72万元。公司半年报问询函回复函中所附资料显示,公司董事会通过资产处置议案日期为2010年3月22日,股东大会通过该项议案日期为2010年4月12日。而公司在账务处理过程中,将其中原值为874.83万元的固定资产处置反映在2010年3月31日,并于同日确认了转让利得206.58万元。 我处对此予以特别关注。请你公司对上述事项进行分析,查找问题成因,于11月3日前将整改措施以书面形式报送我处,并通报公司董事会。”
批复内容公司收到《监管关注函》后高度重视,组织公司管理层认真阅读了《监管关注函》并向公司董事会进行了通报。经公司自查,总结出现相关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对证券有关制度的学习还不够深入,理解不够透彻。为此,公司加大了培训力度,拓展了学习渠道,组织全体高管人员进行了有关培训,并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及与中介机构的沟通交流,通过以上整改措施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处理人天津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8-07-19
标题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情况说明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1)进一步完善专业委员会制度,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完善公司决策和监督机制; (2)尽快建立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3)加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完善审计部门设置及职责; (4)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工作,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时准确披露公司及下属公司的重大信息; (5)进一步加强投资着关系管理。
批复内容公司董事会坚信,公司治理水平的不断提高是公司持续发展的基石。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将在监管机构和投资者的监督指导下,持续地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提高治理水平,用公司的成长和业绩的提升回报广大投资者。
处理人天津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3-12-31
标题天津特精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证监会银川特派办巡回检查提出问题的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津证上市字[2003]23号
批复原因公司独立董事参会手续不完备;信息披露不及时;公司内控制度不健全;
批复内容证监会天津证管办: 银川特派办于2003年10月20日至25日对本公司进行了巡回检查。2003年11月28日贵办向本公司下达《关于要求天津特精液压股份有限公司整改的通知》(津证上市字[2003]23号)。公司高度重视,董事会和监事会专门召开会议,对贵办通知提出的问题逐条讨论研究,提出了整改方案和落实措施,经董事会二届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处理人天津证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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