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处罚股票池的选股条件:处罚主体包含证监会的股票,并从以下维度进行说明:股票代码、股票简称、现价、涨跌幅、处罚主体:2021.10.11-2022.01.10、处罚时间:2021.10.11-2022.01.10、处罚方案:2021.10.11-2022.01.10、处罚标题:2021.10.11-2022.01.10、涨跌幅等等。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现价 | 涨跌幅 | 处罚主体 2021.10.11-2022.01.10 | 处罚时间 2021.10.11-2022.01.10 | 处罚方案 2021.10.11-2022.01.10 | 处罚标题 2021.10.11-2022.0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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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600837 | 海通证券 | 12.26 | 0.16%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 | 20211015 | 根据海通证券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重庆证监局作出以下决定:“一、责令海通证券改正,没收财务顾问业务收入100万元,并处以300万元罚款;二、对李春、贾文静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 | 海通证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2 | 300032 | 金龙机电 | 7.07 | -1.12%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证监局 | 20211020 | 一、对金龙集团、金美欧超比例减持未及时报告、公告的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其中,对金龙集团处以40万元罚款,对金美欧处以30万元罚款;二、对金龙集团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金绍平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 金龙机电: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3 | 002647 | 仁东控股 | 10.3 | 0.98%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 20211113 | 浙江证监局决定对仁东信息和仁东天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仁东控股:2021-092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4 | 300766 | 每日互动 | 16.11 | 1.83%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 20211019 |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依据2019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一、对每日互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二、对李立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三、对方毅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四、对朱剑敏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五、对李浩川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六、对叶新江、孔祥清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汇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账号:7111010189800000162,由该行直接上缴国库),并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我局备案。当事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问,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 每日互动: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5 | 601113 | ST华鼎 | 4.07 | -0.73%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 20211013 |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我局决定:一、对华鼎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二、对丁尔民、丁志民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9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30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60万元;三、对丁晨轩、丁晓年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四、对丁军民、张惠珍、胡方波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万元罚款;五、对许骏、谭延坤、苏波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六、对吴清旺、王华平、骆中轩、黄俊燕、金少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 ST华鼎: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 |
6 | 002568 | 百润股份 | 53.66 | -3.26%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 20211231 | 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百润股份:关于收到上海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7 | 600490 | 鹏欣资源 | 4.76 | -1.04%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 20211224 |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14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决定:1、对何寅给予警告,并处以二十万元罚款。2、对楼定波给予警告,并处以十五万元罚款。3、对储越江给予警告,并处以十五万元罚款。4、对李学才给予警告,并处以十万元罚款。5、对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罚款。 | 鹏欣资源: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8 | 603009 | 北特科技 | 7.41 | -3.14%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 20211224 |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14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以及《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本局决定:对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罚款。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14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决定:对靳坤给予警告,并处以二十万元罚款。张艳作为北特科技财务总监,负责北特科技会计工作,依法负有保证北特科技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义务,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为北特科技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14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张艳给予警告,并处以五万元罚款。 | 北特科技:北特科技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9 | 002490 | 山东墨龙 | 5.45 | 2.44%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 20211020 |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一、对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35万元罚款。二、对刘云龙给予警告,并处以65万元罚款。三、对刘民给予警告,并处以53万元罚款。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汇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并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委员会办公室和我局备案。当事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 山东墨龙: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10 | 600289 | ST信通 | 3.97 | 0.25%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 | 20211229 |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我局决定:一、对亿阳信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六十万元罚款;二、对邓伟给予警告,并处以六十万元罚款;三、对邓清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罚款;四、对曲飞给予警告,并处以二十五万元罚款;五、对田绪文给予警告,并处以二十五万元罚款。 | ST信通:亿阳信通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 |
11 | 000933 | 神火股份 | 10.29 | 5.97%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 20220101 | 没收曹兴华违法所得85,667.03元,并处600,000.00元罚款。 | 神火股份: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12 | 002321 | *ST华英 | 3.14 | 0.64%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 20211228 | 对曹家富、汪开江、杨宗山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ST华英: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13 | 603903 | 中持股份 | 12.39 | 7.09%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证监局 | 20211022 | 中国证监会河北证监局责令其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并处以五十万元罚款。 | 中持股份: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离任董事、总经理个人受到行政处罚的公告 |
14 | 000523 | *ST浪奇 | 3.38 | 0.9%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 20211229 | 一、依据2019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450万元罚款;对傅勇国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陈建斌、王志刚、邓煜、黄健彬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对陈文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二、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王英杰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 *ST浪奇: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15 | 600382 | *ST广珠 | 6.09 | -0.33%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 20211224 |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张坚力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的罚款。 | *ST广珠: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 |
16 | 000802 | ST北文 | 4.67 | -1.68%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 20211103 | 一、对北京文化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二、对娄晓曦、宋歌、张云龙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三、对陈颖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四、对贾园波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五、对陶蓉、丁江勇、杜扬、陈晨、张雅萍、邓勇、邸晓峰、褚建国、李华宾、刘伟、张润波、金波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对娄晓曦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自我局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 ST北文:关于收到北京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 |
17 | 002662 | 京威股份 | 4.18 | 0.72%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 20211224 |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二款以及2019年《证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一、对福尔达投资、龚斌超比例减持未披露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其中对福尔达投资处以30万元罚款,对龚斌处以10万元罚款。对福尔达投资超比例减持未披露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龚福根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 款。二、对福尔达投资、龚斌在限制转让期限内转让“京威股份”的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440万元罚款。其中,对福尔达投资处以400万元罚款,对龚斌处以40万元罚款。 | 京威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18 | 300312 | *ST邦讯 | 4.16 | -4.81%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 20220107 | 综上所述,关于上述违法行为,我局决定:一、对邦讯技术给予警告,并合计处以130万元罚款;二、对张庆文给予警告,并合计处以28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实际控制人合计处以180万元罚款,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合计处以100万元罚款;三、对戴芙蓉给予警告,并合计处以26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实际控制人合计处以170万元罚款,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合计处以90万元罚款。 | *ST邦讯:关于收到北京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19 | 300392 | 腾信股份 | 7.37 | 1.1%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 20211230 | 一、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腾信股份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二、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徐炜处以300万元罚款。三、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史实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四、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徐卓慧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 腾信股份: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20 | 600578 | 京能电力 | 3.09 | -1.59%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 20211111 | 根据上述处罚决定,北京证监局因非本公司事项对时任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华能源”)董事长耿养谋先生,时任昊华能源董事总经理张伟先生做出如下处罚:1、对耿养谋先生予以警告,处以30万元罚款并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2、对张伟先生予以警告,处以10万元罚款。 | 京能电力:关于公司董事长、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因非本公司事项收到处罚决定的公告 |
21 | 601101 | 昊华能源 | 7.87 | 4.38%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 20211111 | 根据当事人上述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一、对昊华能源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二、对耿养谋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三、对关杰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四、对于福国、张伟、田会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15号)第三条、第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耿养谋、关杰、鲍霞分别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自我局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 昊华能源: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 |
22 | 000506 | 中润资源 | 3.49 | -1.69%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20211228 | (一)对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二)对李明吉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三)对石鹏、贺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 中润资源:关于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23 | 000958 | 东方能源 | 4.86 | 0.62%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20211225 |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我会决定:没收梁炜违法所得77,610.98元,并处以232,832.94元的罚款。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汇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账号:7111010189800000162,由该行直接上缴国库,并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当事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 东方能源:关于公司高管收到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24 | 002369 | 卓翼科技 | 7.37 | 0.68%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20211203 | 夏传武卖出卓翼科技股票的行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所述内幕交易行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没收夏传武违法所得21,308,432.85元,并处以21,308,432.85元罚款。 | 卓翼科技:关于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25 | 002427 | ST尤夫 | 5.43 | -1.27%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20211126 | 一、对颜静刚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二、对翁中华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三、对吕彬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 | ST尤夫:关于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结案通知书》的公告 |
26 | 300324 | 旋极信息 | 3.89 | -2.51%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20211103 | 对陈江涛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万元罚款。 | 旋极信息: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27 | 300325 | *ST德威 | 2.91 | 0%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20211105 | 一、对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二、对周建明给予警告,并处以450万元罚款,其中对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150万罚款,对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300万罚款。三、对陆仁芳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 *ST德威: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28 | 600077 | 宋都股份 | 3.59 | -9.57%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20211224 | 根据当事人俞建午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没收俞建午违法所得36,793,079.75元,并处以110,379,239.25元的罚款。 | 宋都股份: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600077)关于公司董事长、总裁因非本公司事项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29 | 600112 | *ST天成 | 3.36 | 0%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20211221 |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我局决定:一、对天成控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二、对银河集团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三、对潘琦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四、对姚国平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五、对王国生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六、对朱洪彬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七、对黄巨芳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八、对马滨岚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九、对周联俊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十、对陈磊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十一、对江涛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十二、对黄琴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十三、对曹玉生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 *ST天成: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 |
30 | 600532 | 未来股份 | 18.04 | -1.8%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20211124 |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我会决定:一、对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已更名为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二、对颜静刚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三、对崔之火、朱士民、吕彦东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 | 未来股份: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31 | 600593 | *ST圣亚 | 12.72 | -1.01%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20211209 |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我会决定:对毛崴、姚石超比例增持、减持未报告、披露行为,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二人各承担30万元)。二、对毛崴、姚石限制期内交易行为,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给予警告,并处以3,000万元罚款(二人各承担1,500万元)。 | *ST圣亚:行政处罚决定书 |
32 | 600593 | *ST圣亚 | 12.72 | -1.01%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20211209 |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我会决定:对毛崴、姚石超比例增持、减持未报告、披露行为,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二人各承担30万元)。二、对毛崴、姚石限制期内交易行为,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给予警告,并处以3,000万元罚款(二人各承担1,500万元)。 | *ST圣亚:行政处罚决定书 |
33 | 600777 | 新潮能源 | 2.32 | -0.43%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20211225 |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我会决定:一、对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二、对黄万珍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三、对胡广军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四、对杨毅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 新潮能源:新潮能源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