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60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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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6/8 8:07:31
 
2023年6月8日

浙商银行(601916)问董秘 浙商银行问董秘 601916问董秘

问董秘:请问配股方案是什么?

董秘答:浙商银行:感谢您的关注!我行本次A股配股以A股配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A股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A股股东配售;H股配股以H股配股股权登记日确定的全体H股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H股股东配售。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照证券所在地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有关规定处理。A股和H股配股比例相同。本次配股价格根据刊登发行公告前A股与H股市场交易的情况,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配股价格,最终配股价格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承销商)协商确定。A股和H股配股价格经汇率调整后保持一致。我行将在监管部门核准的规定期限内择机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谢谢!

2023-05-09 08:39:00

问董秘:贵司金融投资这块的信用减值损失比例比招商银行高出几倍,是什么原因?有无改善应对措施?

董秘答:浙商银行:感谢您的关注!我行严格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计提金融投资业务信用减值损失。金融投资信用减值损失比例与资产结构等因素相关,不同银行可能会有所差异。我行提出以“夯基础、调结构、控风险、创效益”十二字经营方针为指引,实施“以经济周期弱敏感资产为压舱石”的经营策略,深化构建五大业务板块协同发展格局,持续提升经营质效,以期实现高质量发展。谢谢。

2023-04-07 17:45:00

问董秘:你好现在公司的净资产6块多,股价2块多,如果今年分红,股价是不是还是要被除息!这样股价是不是又要掉一大截!这配股还能整出来吗!配股后股价会不会也除权然后又掉一截,会不会最后整到面值退市的地步!

董秘答:浙商银行:感谢您的关注!我行2022年度分红方案已通过股东会审议,为每10股派发人民币2.10元(含税)。截至最近交易日,我行收盘价较年初和分红方案公布日收盘价上涨超10%,行情相对稳健。一季度我行资产质量持续改善,净利润增长彰显韧性,奠定了全年我行稳健经营基调,而我行的本次配股发行将有效补充我行的核心一级资本,支持我行业务持续健康发展,为广大股东创造长远收益。谢谢。

2023-04-24 09:33:00

问董秘:董秘你好!我是中签该股的小股东,后期又有增持,但是中签亏损近50%,后期增持的也亏损20%多,怎么改变这种状况呢?是否增加分红比例?回馈一下股东呢?

董秘答:浙商银行:感谢您的关注!2022年度我行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每10股派息金额2.1元(含税),现金分红比例为37.79%,高于过往30%左右的分红比例,分红比例在同业中也较为靠前。2022年我行实现营收611亿元,同比增长12%,存贷款增速也取得两位数增长,领先可比同业,具体经营数据可查阅我行年报公告。我行将持续以“一流的商业银行”愿景为统领,提升经营质效,为股东创造更好的回报,谢谢。

2023-03-27 09:14:00

问董秘:2022年没有分红,什么原因?今年分红吗?分多少?我是股东。谢谢。

董秘答:浙商银行:感谢您的关注!由于分红与配股在时间和程序上有所冲突,我行做出2021年度不分红的决定。2022年度,我行向A股、H股股东每10股派息金额2.1元(含税),现金分红共为44.66亿元(含税),现金分红比例为37.79%,更多分红信息您可查阅我行年报公告,谢谢。

2023-03-20 10:12:00

问董秘:贵公司股价从5.18一路跌至2.87,跌破净值,请问公司是否会考虑回购股份,维稳股价下跌趋势

董秘答:浙商银行:感谢您的关注!我们注意到市场上有一些非银行上市公司进行股份回购,但基于商业银行的行业特殊性,国内无此先例,也不具备操作可行性。股份回购的方式将注销股本,这将减少银行资本,降低资本充足率,不利于银行的可持续发展,也不符合股东的长远利益。我行持续以“一流的商业银行”愿景为统领,做好经营管理。2022年我行营收、存贷款等指标增速名列前列,不良贷款率实现五年来的首次下降,发展速度和质量均呈向好趋势。我行将持续提升经营质效,提升我行投资价值,为股东创造更好的回报,谢谢。

2023-03-13 10:50:00

问董秘:感谢回复,恭喜贵行一季度外汇交易取得的11.26亿巨额汇兑收益。对于美元优先股赎回交易,麻烦贵行明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哪项规定,在3月末美元汇率约为6.3的情况下贵行使用6.8的汇率赎回(147.77亿人民币/21.75亿美元)

董秘答:浙商银行:感谢您持续对浙商银行的关注!我行以美元赎回优先股,以赎回当日的汇率确认等值人民币金额。我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财务报表以企业会计准则为基础进行编制,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事项。

2022-10-10 13:05:00

问董秘:财务总监,你好:证券软件显示公司的每股资产为6.34,此数据是否正确谢谢.

董秘答:浙商银行:感谢您的关注。我行发布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中列示我行每股净资产为6.34元人民币,您使用的证券软件与我行官方发布数据一致。同时,您亦可查阅我行业绩报告了解其他财务指标数据,谢谢!

2023-03-09 13:58:00

问董秘:请问这个股价完后去年的红利跟今年一并合计吗?配股这种薅股东羊毛的事怎么想的?

董秘答:浙商银行:感谢您的关注!本次配股的募集对象是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我行股东。根据市场过往情况来看,配股价格一般都低于发行配股公告时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股东融资成本。同时,本次配股发行将有效补充我行的核心一级资本,支持我行业务持续健康发展,我行将实施持续、稳定、合理的股东利润分配政策,充分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届时关注我行相关公告。

2023-02-20 16:06:00

问董秘:贵司2019年上市以来,在A股募集股票融资,且2021年利润未进行分红的情况下观察贵司近三年的年报(2019-2021年),129.24亿、123.09亿、126.48亿呈递减趋势,可以说募集的巨资并未给贵司带来效益。现又通过配股来补充公司的一级资本,请问配股的资金如何能带来稳健的收益?根据贵司A股所募集的资金收益来看,我个人觉得浙商银行不适合此次配股,待有良好的成长性表现择期选择配股!谢谢!

董秘答:浙商银行:感谢您的关注!我行自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上市后,未进行过股权融资。近年来监管部门对银行的资本监管要求进一步提高,同时我行未来的业务发展需要资本支持,本次配股发行将有效补充我行的核心一级资本,支持我行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2023-02-20 09:16:00

问董秘:尊敬的董秘,英特集团的市值,物流运输以及医药储备明显无法满足浙江省福建省人民的需求,很多医药药店依旧没货,请问浙江省政府是否会更换大市值有能力的医药企业来负责浙江省的医药储备以及流通供应?只有大公司才有足够的能力跟信誉来满足我们老百姓的用药需求,而不是让一些没能力却靠背景的企业来垄断资源,导致老百姓无药可买,企业无法正常经营!

董秘答:浙商银行:感谢您的关注!您提及的英特集团股票代码为000411,相关问题建议您直接咨询对方。我行(股票代码:601916)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持续践行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理念,立足浙江,面向全国,稳健发展。

2022-12-21 17:55:00

问董秘:董秘您好,公司股价已经长时间严重偏离净资产,请问公司有什么应对措施?是否会通过分红或增持等手段提升投资者信心?

董秘答:浙商银行:感谢您的关注!我行通过持续提升自身经营质效以提高市场认可度。我行新一届管理层提出的“以经济周期弱敏感资产为压舱石,打造高质量发展的一流经营体系”的经营策略成效初显。前三季度我行实现营业收入477亿元,同比增加1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5亿元,同比增加近10%,经营效益呈稳中向好趋势。上市三年来,我行持续认真履行稳定股价义务,我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多次通过二级市场买卖的方式以自有资金自愿增持我行股份,提振投资者信心。

2023-02-02 08:49:00

问董秘:你好,请问浙商银行融券将近7个亿,贵公司是不是最近时间有问题没解决好,

董秘答:浙商银行:感谢您的关注!本行属于融资融券标的股票,融资融券业务余额的波动是市场行为,本行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2022-11-28 17:51:00

问董秘:请问什么时候配股

董秘答:浙商银行:感谢您的关注!我行配股工作在有序推进中,目前正在证监会审核阶段,请您及时关注我行公告。

2022-12-06 14:15:00

问董秘:什么时候公布三季度报表,谢谢

董秘答:浙商银行:我行将于10月29日公布本年度三季报,感谢您对我行的关注,谢谢!

2022-10-13 11:04:39

问董秘:一季度末汇率较上年末未出现明显波动的情况下,贵行如何实现11.26亿汇兑损益。贵行赎回21.75亿美元优先股支付147.77亿人民币,汇率接近6.8,该汇率如何确定,是否满足准则要求,是否存在通过赎回优先股账务处理调节利润的情况

董秘答:浙商银行:感谢您的关注!我行汇兑损益来源于自营和代客外汇外卖、代客结售汇和外汇衍生工具等商业银行业务。对于美元优先股赎回交易,我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准则进行会计处理,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事项。

2022-09-23 16:14:44

问董秘:请问董事长先生,,有没有考虑过增持??

董秘答:浙商银行:感谢您的关注!我行于2022年2月22日发布《关于稳定股价措施的公告》,履行稳定股价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2022年2月22日起实施增持。目前我行应履行相关义务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正按照时序进度推进增持,增持全部完成后将依规定发布公布,请您关注,谢谢。

2022-09-20 10:38:06

问董秘:行长先生,贵行的现金流如比之高,去年的分红还有希望吗?要分红,确定一下什么时间分,盼

董秘答:浙商银行:感谢您的关注!2021年,由于分红与配股在时间和程序上有所冲突,我行做出不分红的决定,目前配股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未来我行将不断提升经营业绩,更加注重回报投资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分红政策,请您及时关注我行相关公告,谢谢。

2022-09-20 10:41:45

问董秘:尊敬的董秘,你好。请问贵公司是否开通微博?如有开通,请问微博开通时间和微博名是什么?

董秘答:浙商银行:感谢您的关注。我行目前暂未开通官方微博账号。我行通过上市公告、浙商银行官网、微信公众号“浙商银行微讯”等方式及时发布资讯动态,您可以通过上述渠道了解相关信息,谢谢。

2022-08-22 09:07:21

问董秘:请问贵公司是否承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贵公司股价8月10日收于3.20元,严重偏离每股净资产6.04元,且距离此承诺时的间2019年11月26日约三个月,公司高管是否需给股民一个明确维稳股价的表态呢?

董秘答:浙商银行:感谢您的关注!根据《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A股股价预案》,我行于2022年2月22日发布《关于稳定股价措施的公告》,履行稳定股价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于对本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本公司成长价值的认可,义务及自愿增持我行股份,积极稳定我行A股股价。同时,我行将进一步强化市值管理,加强与市场沟通,全力推进五大业务板块协同发展,提高风控水平,不断提升经营业绩及市场影响力,更好回报投资者。

2022-08-11 08:51:22

问董秘:董秘,你好,请问公司配股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董秘答:浙商银行:感谢您的关注!我行配股工作在有序推进中,目前正在证监会审核阶段,请您及时关注我行公告。

2022-07-20 15:03:05

问董秘:浙商银行董秘,您好,请问贵行管理层如何看待股价屡创新低。不想配股吗?

董秘答:浙商银行:感谢您的关注!我行股价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周期及市场情绪等多种因素影响,目前股价相对较低。今年以来,我行不断加强市值管理,包括发布高管自愿以及法定增持公告维护股价稳定,增强投资者信心;主动与市场沟通交流,让投资者更深入了解我行战略及经营发展情况;全力推进五大业务板块协同发展,打造特色优势,强化风控管理,今年一季报显示稳健向好的发展势头。我行配股工作在有序推进中,目前正在证监会审核阶段,请您及时关注我行公告。

2022-07-20 15:12:43

问董秘:浙商银行2021年度不分红且向全体股东配售新股的方案严重打击了股民的持股信心。请问2022年度是否还会坚持不分红的政策?

董秘答:浙商银行:感谢您的关注!2021年,我行做出不分红的决定主要原因是分红与配股在时间和程序上有所冲突。我行配股工作正有序推进中,目前在证监会审核阶段。2022年,我行将基于更好回报投资者的前提,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合理进行利润分配,届时请您及时关注我行公告。

2022-06-30 12:19:55

问董秘:浙商银行供应链金融特色优势是什么?最近一段时间受疫情影响大不大?

董秘答:浙商银行:感谢您的关注!我行供应链金融产品的特色优势为:一是具备较强的行业特性和属性,聚焦不同行业的真实融资需求开展业务;二是实践产业链“小额分散”的风险管理理念;三是业务操作全流程线上化,效率高、反应快、客户体验好;四是产品种类齐全,既服务上游供应商,也服务下游经销商;五是价格合理,在相近的审批流程和系统效率前提下,价格较互联网银行等同业更低。我行的供应链金融模式是依托于核心企业给上下游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或者信贷支持。受疫情影响,会有一些上下游中小企业存在暂时的流动性困难,但是基于核心企业的信用或者帮扶,以及我行给予的政策优惠,基本都可以有效解决资金问题,我行供应链金融业务的资产质量保持稳定。

2022-06-24 17:10:49

问董秘:浙商银行总部在浙江,跟其他总部同在浙江的银行比,公司差异化的竞争优势体现在哪里?

董秘答:浙商银行:感谢您的关注!我行总部在浙江,浙江是我们的大本营。浙江经济活跃,市场主体数量大,金融资源和体量足够支撑总部位于浙江的各家银行持续发展。我行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我行是浙江省唯一一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已经在全国22个省市和香港开设了30家一级分行,业务区域覆盖范围广,能在更大范围内为集团企业及其分、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也能更好地发挥省内外业务协同作用。第二,省国资是我行最大的股东,资源优势是面向全省的,我行已制定实施“深耕浙江”战略,明确了行动目标和计划,将致力于不断提升在省内市场的份额、影响力和竞争力。第三,目前浙江省在全力推进数字化改革,各类平台建设综合了很多数据和企业信息,我行科技力量强大,科技人员充足,能够更好地参与这些平台建设和对接,通过平台获得全省业务资源。

2022-06-23 11:06:24

问董秘:配股大概什么时候缴款?

董秘答:浙商银行:感谢您的关注!我行配股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请您及时关注我行公告,配股缴款日将以公告为准。

2022-06-23 09:54:26

问董秘:未来三到五年,公司战略规划中会重点发力哪些业务?主要依靠哪些业务来实现业务增长?

董秘答:浙商银行:感谢您的关注!未来几年,我行发展总纲是以“一流的商业银行”愿景为统领,以数字化改革系统开启、深耕发展全面推进、五大板块协同发展、财富管理全新起航为四大战略重点,着力打造供应链金融、普惠金融、财富管理、综合服务优势,提升综合金融服务能力。经营上将重点围绕扩大营收,加大业务结构调整力度,推进五大板块协同发展,通过发展零售、投行等轻资本业务,创新零耗、少耗经营模式增加营收。比如在大零售板块,从消费贷款和财富管理业务入手,推动个贷、信用卡分期与储蓄、理财、代销等协同发展,增加非息收入占比;在大投行业务板块,争取用三年时间全力打造一流投行,扩大对公客户投行业务融资总量,通过增加资产流转、交易、销售、质押缓释,减耗增收,持续提升营业收入贡献度。

2022-06-22 09:02:28

问董秘:请问一下公司有哪些供应链金融相关的产品嘛,跟其他银行相比在供应链金融方面有啥优势,产品有啥特色

董秘答:浙商银行:感谢您的关注!我行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是运用金融科技手段,围绕供应链核心企业与上下游企业交易,打造数字化业务办理平台,建立数字化智能风控体系,满足客户在采购、仓储、销售、分期还款等不同应用场景的个性化需求。具体产品有“围绕核心企业上游供应商推出订单融资模式和应收账款融资模式(供货通、应收通)”和“围绕核心企业下游经销商推出控货和不控货类经销商融资(订单通、分销通)”。我行供应链金融产品的特色优势为:一是具备较强的行业特性和属性,聚焦不同行业的真实融资需求开展业务;二是实践产业链“小额分散”的风险管理理念,并构建模型化的数据风险管理工具;三是业务操作全流程线上化,效率高、反应快、客户体验好;四是产品种类齐全,既服务上游供应商,也服务下游经销商,供货通、订单通、分销通产品都具有差异化竞争优势;五是价格合理,因内部专门的政策支持和资源倾斜,在相近的审批流程和系统效率前提下,价格较互联网银行等同业更低。

2022-06-09 14:56:20

问董秘:您好!由于贵行沈阳分行拒绝及时提供违规担保完整性的回函,聚龙股份最终被深交所退市,聚龙股份两万多中小股东及其家庭蒙受巨额损失和心灵创伤,请问贵司管理层怎么看待这个事情?

董秘答:浙商银行:感谢您的关注!我行沈阳分行在规定的时限内依法依规对聚龙股份子公司的《银行询证函》进行了回复。聚龙股份早于我行回复截止日前即发布年报,会计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不存在“由于我行沈阳分行拒绝及时提供违规担保完整性的回函导致聚龙股份最终被深交所退市”的情况。

2022-06-13 10:57:03

问董秘:关注到浙商银行一季报数据表现不错,业绩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什么?其中净利润增长5.42亿元,利润增长主要在哪些方面?

董秘答:浙商银行:2022年一季度,我行营业收入153.91亿元,同比增长18.37%,其中,利息净收入同比增长14.20%;非利息净收入同比增长32.69%。利息净收入方面,资产端虽受市场利率累积下行影响,我行加大资产投放力度,资产规模稳步增长,利息收入能够以量补价,同时优化负债结构,负债成本管控效果显著,推动我行一季度利息净收入保持较快增长。非利息净收入方面,一季度我行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同比增长33.14%,主要由于信贷承诺和理财服务手续费的持续增长,其他非息净收入同比增长32.44%,得益于票据买卖差价和自营外汇业务的快速增长。2022年一季度,我行实现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11.84%,主要得益于营业收入的较快增长。

2022-06-07 08:57:14

问董秘:浙商银行2021年度分红预案是不分红,想请问一下,是否也有可能在2022年6月的股东大会上改变分红计划呢?

董秘答:浙商银行:感谢您的关注!我行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董事会审议和公告,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后续您可关注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2022-05-27 11:49:50

问董秘:董秘您好,请您说明一下公司本次配股资金的用途以及配股的必要性?

董秘答:浙商银行:感谢您的关注!本次配股募集的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核心一级资本。一方面,提高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水平,增强我行的风险抵御能力,在满足未来业务发展需要的同时,为可能提高的监管要求预留空间;另一方面,为保持良好稳健的发展趋势,有效应对行业环境的快速变化与挑战,我行通过配股补充业务发展所需资本,实现稳健经营,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维护全体股东长远利益。谢谢。

2022-05-27 11:14:01

问董秘:请问公司为什么要配股呢?持股但不参加配股会不会损失我们中小股东的利益?

董秘答:浙商银行:感谢您的关注!我行本次配股募集的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核心一级资本,提高我行资本充足率,支持未来各项业务持续稳健发展。配股完成后我行资本实力及综合竞争力将进一步增强,符合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谢谢。

2022-05-25 10:12:20

问董秘:董秘你好!请问浙商银行与上市公司聚龙股份违规担保纠纷案一事,除了目前已公开的违规担保外,聚龙股份与浙商银行之间还有没有其他未公开的违规担保事项?谢谢!

董秘答:浙商银行:感谢您的关注!除相关方已公开披露的我行沈阳分行与聚龙股份子公司辽宁聚龙金融自助装备有限公司、聚龙融创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担保业务外,目前我行沈阳分行与聚龙股份之间已无其他担保业务。谢谢。

2022-05-23 09:24:00

问董秘:公司领导您好,请问今年还会不会配股了,什么时候公布配股计划?

董秘答:浙商银行:感谢您的关注!目前,我行配股申请已获证监会受理,配股工作正在有序推进,配股时间将监管审批进度及市场情况而定。后续,您可以及时关注我行公告。谢谢。

2022-05-24 13:40:26

问董秘:公司有没有考虑过缩股方式进行市值管理?上交所有缩股的先例也允许进行缩股,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在2014年6月25号进行过缩股!公司是否会争取做上交所有缩股记录的第二家上市公司?

董秘答:浙商银行:感谢您的关注!由于上市商业银行的特殊性,需严格遵守银保监会对资本须保持充足与稳定的监管要求,一般不做缩股(减资)。目前我行未有缩股计划。我行将致力于推进“五大业务板块”协同发展,不断提升经营效益,努力为客户和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2022-05-13 12:53:39

问董秘:作为上市公司浙商银行担保问题是如何处理?为何沈阳分行在明知聚龙股份控制人没有召开股东大会情况下会以公司存款担保出借资金?浙商银行是否违规?在不受法律保护的担保浙商银行为何赢得官司?是否涉嫌滥用职权?最高法的司法解释(上市公司没有召开股东大会的担保不予支持)是否对浙商银行不起作用?请问浙商银行眼里是否没有中小股东?是否浙商银行可以凌驾法律之上?请问董秘给一个合理合法合规的解释?

董秘答:浙商银行:感谢您的关注!我行沈阳分行与聚龙股份子公司辽宁聚龙金融自助装备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在依法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一审判决认定“聚龙金融虽然是上市公司聚龙股份有限的全资子公司,但是案涉《资产池质押担保合同》的签订时间为2020年10月12日,所担保的债务亦是发生在2021年1月1日之前。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浙商银行只需要审查聚龙金融公司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关于同意案涉《资产池质押担保合同》的决议即可……2018年8月22日,聚龙股份有限公司作出《股东决议》,载明:一、同意本公司为债务人YQMY、JJKJ、PXGS、YQNY、JLRC自2018年8月24日至2021年8月23日止在浙商沈阳分行形成最高余额不超过折合人民币……的债务提供资产质押池担保,承担担保责任。上述期间指债务发生时间。二、不可撤销的授权YQMY代表本公司与浙商银行签订资产质押池业务相关的协议文本。聚龙股份有限公司与聚龙金融均加盖公章。基于上述决议,可以认定浙商银行沈阳分行审查了聚龙金融公司一人股东聚龙股份有限公司同意签订案涉《资产池质押担保合同》的决议”,遂作出了驳回原告“《资产池质押合同》对其不发生效力”的诉讼请求。谢谢。

2022-05-05 13:35:23

问董秘:最高法发布《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简称《纪要》),对经济金融领域的诸多争议问题统一裁判思路。对上市公司违规担保的认定,《纪要》肯定了上市公司公告及决策程序的必要性。这意味着,上市公司大股东或董事长等关键少数在未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策程序、未公告的情况下,私自以上市公司名义进行的对外担保将不受法律保护。请问董秘,贵公司是如何越过最高法赢得聚龙股份违规担保官司的?

董秘答:浙商银行:感谢您的关注!我行沈阳分行与聚龙股份子公司辽宁聚龙金融自助装备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在依法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一审判决认定“聚龙金融虽然是上市公司聚龙股份有限的全资子公司,但是案涉《资产池质押担保合同》的签订时间为2020年10月12日,所担保的债务亦是发生在2021年1月1日之前。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浙商银行只需要审查聚龙金融公司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关于同意案涉《资产池质押担保合同》的决议即可……2018年8月22日,聚龙股份有限公司作出《股东决议》,载明:一、同意本公司为债务人YQMY、JJKJ、PXGS、YQNY、JLRC自2018年8月24日至2021年8月23日止在浙商沈阳分行形成最高余额不超过折合人民币……的债务提供资产质押池担保,承担担保责任。上述期间指债务发生时间。二、不可撤销的授权YQMY代表本公司与浙商银行签订资产质押池业务相关的协议文本。聚龙股份有限公司与聚龙金融均加盖公章。基于上述决议,可以认定浙商银行沈阳分行审查了聚龙金融公司一人股东聚龙股份有限公司同意签订案涉《资产池质押担保合同》的决议”,遂作出了驳回原告“《资产池质押合同》对其不发生效力”的诉讼请求。谢谢。

2022-04-29 16:32:57

问董秘:您好!浙商银行沈阳分行强行划走聚龙股份3.6亿资金,直接导致聚龙股份退市,聚龙股份两千多员工和两万多中小投资者及其家庭支离破碎,请问贵司董事长有何感想?请问你有何感想?

董秘答:浙商银行:感谢您的关注!一直以来,我行致力于为客户创造价值和提供优质服务,以实现银企共赢。我行沈阳分行与相关方经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了《质押担保合同》并依法办理了存单质押手续。聚龙金融自助装备有限公司提起的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在依法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一审判决认定“案涉《资产池质押担保合同》合法有效,对原告聚龙金融发生法律效力。签订上述《资产池质押担保合同》后,原告聚龙金融履行合同义务,以其存单为JJKJ向浙商银行沈阳分行借款提供了质押担保,后因JJKJ未能及时还款,浙商银行沈阳分行作为质权人就质押物行使权利扣划相应款项并无不当”。感谢您的理解。

2022-05-06 09:02:31

问董秘:浙商银行沈阳分行强行划走上市公司聚龙股份资金被起诉,沈阳分行没回函聚龙股份年审会计师导致聚龙股份被出具了非标,请问董秘作为一家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贵公司沈阳分行这种明显的打击报复的行为为何公司不制止?

董秘答:浙商银行:感谢您的关注!我行沈阳分行于2022年4月22日收到聚龙股份子公司的《银行询证函》。按照规定,沈阳分行应当自收到符合规定的询证函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回函,期限为2022年5月7日前。由于此次询证事项较多,信息核实耗时较长,沈阳分行已及时就回复时间与聚龙股份进行了沟通,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对询证函进行了回复。聚龙股份4月29日即发布年报,会计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谢谢。

2022-04-29 12:48:51

问董秘:董秘您好!请问贵公司不能回函聚龙股份的理由与原因是什么?作为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为何不能及时回复审计师的函件?

董秘答:浙商银行:感谢您的关注!我行沈阳分行于2022年4月22日收到聚龙股份子公司的《银行询证函》。按照规定,沈阳分行应当自收到符合规定的询证函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回函,期限为2022年5月7日前。由于此次询证事项较多,信息核实耗时较长,沈阳分行已及时就回复时间与聚龙股份进行了沟通,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对询证函进行了回复。聚龙股份4月29日即发布年报,会计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谢谢。

2022-04-29 12:27:36

问董秘:目前二级市场价格低于净资产,公司配股价格如何确定呢?

董秘答:浙商银行:感谢您的关注!本次配股价格届时将根据刊登发行公告前A股与H股市场交易的情况,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后续您可以关注我行配股方案公告。

2022-05-06 15:21:37

问董秘:董秘您好!浙商银行沈阳分行强行划走上市公司聚龙股份3.6亿元,导致聚龙股份如今面临退市风险,浙商银行沈阳分行这种行为属于强盗行为,我代表聚龙股份广大中小股东对浙商银行这种行为表示强烈谴责!希望浙商银行尽快归还违规划走的款项,保证聚龙股份中小股东利益不受侵害!谢谢!

董秘答:浙商银行:感谢您的关注!我行沈阳分行与聚龙集团相关方经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了《质押担保合同》并依法办理了存单质押手续,质押行为合法有效。后因相关业务触发质权实现条款,沈阳分行作为质权人依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对质押存单行使了质押权利。此举为保障我行合法权益的正当方式。谢谢。

2022-04-12 13:17:11

问董秘:请问公司的配股计划准备在上半年实行吗?

董秘答:浙商银行:感谢您的关注。我行配股方案已经我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中国银保监会核准。后续,尚需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核准。配股方案实施时间依各项核准程序完成时间及市场情况而定,您可随时关注我行公告。谢谢!

2022-04-08 13:58:02

问董秘:你们跟支付宝里边的网商银行有关系吗

董秘答:浙商银行:感谢您的关注。浙商银行成立于2004年8月,是全国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总行设在浙江杭州,与网商银行没有关系。

2022-03-24 11:31:32

问董秘:浙商在上市前为了包装数据,用增利加产品与储户签订五年期合约,有10万保证金,其余资金可活期提取。储户违约的话,要承担高额罚款赔偿,退还所有定期利息,而现在浙商单方面强制解除该产品,请问董秘,一、既然是违反合同,不论什么理由违反合同,按合同法就应该安排对应的赔偿,浙商做到了吗?二、银行经营向来看重存款增长率,你们赶走了那么多存款,有补救措施吗?还是只想高价上市,放任股价跌跌不休。

董秘答:浙商银行:感谢您的关注。我行根据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和“增利加”产品协议,稳妥推进产品服务内容调整,相关转化工作合法合规。为了给客户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本产品可继续持有至原到期日,产品到期日前计息利率不变。如客户在调整日前提前支取,我行将提供多款产品供选择,以满足客户的风险偏好和资金运用需求。我行已通过电子银行、短信及客户经理通知客户产品服务调整内容,后续可进一步与您的客户经理沟通。我行高管层同样关注股价走势,按照相关规定采取稳定股价措施,并基于对我行价值的认可、未来战略规划及发展前景的信心,多轮自愿增持股票。未来,我行将推进“大零售、大公司、大投行、大资管、大跨境”五大业务板块协同发展,并不断加强市值管理,感谢您的持续关注。

2022-01-24 10:42:39

问董秘:浙商银行单方面解约增加利,不合法不合理,请担当起浙商的职责,维护上市公司的信誉,恢复非法强制转换成增利加定期的活期存款,还储户一个公平,赔偿储户损失。

董秘答:浙商银行:感谢您的关注。我行根据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和“增利加”产品协议,稳妥推进产品服务内容调整,相关转化工作合法合规。为了给客户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本产品可继续持有至原到期日,产品到期日前计息利率不变。如客户在调整日前提前支取,我行将提供多款产品供选择,以满足客户的风险偏好和资金运用需求。我行已通过电子银行、短信及客户经理通知客户产品服务调整内容,后续可进一步与您的客户经理沟通,谢谢。

2022-01-24 10:44:39

问董秘:浙商银行把和储户签约的五年期增利加产品,在执行了两年后擅自变更产品属性,将灵活支取变为五年的死期产品,这么大的违约,扰乱金融市场秩序,还強词夺理,偷换概念。不守诚信,全国的储户极为不满,请公司董秘报告董事会给增利加客户合理的赔偿,我将投诉到底

董秘答:浙商银行:感谢您的关注。我行根据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和“增利加”产品协议,稳妥推进产品服务内容调整,相关转化工作合法合规。为了给客户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本产品可继续持有至原到期日,产品到期日前计息利率不变。如客户在调整日前提前支取,我行将提供多款产品供选择,以满足客户的风险偏好和资金运用需求。我行已通过电子银行、短信及客户经理通知客户产品服务调整内容,后续可进一步与您的客户经理沟通,谢谢。

2022-01-24 10:33:10

问董秘:因为增利加事实上的违约,引发很多客户投诉添利加,如果引发添利加被监管,请问是否会对公司今年业绩造成不利影响,继而进一步引发股价下滑?

董秘答:浙商银行:感谢您的关注。我行根据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和“增利加”产品协议,稳妥推进产品服务内容调整,相关转化工作合法合规。未来,我行同样会严格遵照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和产品协议,不断优化零售产品结构、丰富零售产品种类,提升客户满意度和信任度。

2022-01-24 10:44:39

问董秘:“国务院国资委”公布353家假冒国企,这些假国企下属子公司众多,请问浙商银行对于假国企及其下属公司的“风险敞口”有多少?是否影响2021年利润?浙商银行是否有进行防范措施?

董秘答:浙商银行:感谢您的关注。我们选择授信客户不以客户性质为标准。我们更加注重在具体应用场景中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抵质押情况、纳税信息等各种实质因素,以管控信用风险。我行一直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坚持“一户一策、一行一策”,围绕核心企业,服务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客户,在帮助客户整合供应链商圈服务客户的同时,我行实现了批量化获客,客户黏性好,且投放贷款呈现“小额分散”的特点,通过大数据风控平台管控风险,服务客户过程中,本行及时动态掌握资金流、物流、信息流,充分保障了贸易真实性,从效果来看,近年来效果显著,通过该模式投放贷款风险可控,效益优良。未来,我们将推进“大零售、大公司、大投行、大资管、大跨境”五大业务板块协同发展。聚焦增加营收、提升盈利,加快形成“五大”业务板块齐头并进的新发展格局,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立体化、体系化服务,实现本行盈利来源更加多元化。经排查比对,我行对名单公司无风险敞口,我行2021年利润亦不受影响。

2021-10-27 10: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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