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云网(00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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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7日

中科云网(002306)最新利空负面消息_违规记录

中科云网(002306)最新利空

中科云网(002306)违规记录

问讯  公告日期:2022-11-25
标题关于对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问询函[2022]第223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12月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2-04-01
标题关于对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36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4月1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1-26
标题关于对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58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2月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1-10-18
标题中科云网: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窗口期违规卖出公司股票及致歉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吴爱清先生因输入交易指令时操作失误于2021年10月14日用本人账户通过集中竞价卖出公司股票8,000股,卖出均价2.76元,成交金额22,080元
批复内容公司董事会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即刻调查了解相关情况,并对吴爱清先生本次违规卖出股票的行为提出了严厉批评,督促其深刻反思,切实避免此类失误再次发生。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问讯  公告日期:2021-03-19
标题关于对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1]第5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3月2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北京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10-09
标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王禹皓)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2020]8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王禹皓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截至2015年12月19日,孟某持有中科云网18,156万股,占中科云网总股本的22.7%,是中科云网的控股股东。2015年12月19日,在香港律师文某明的见证下,孟某与陆某林签署《授权委托协议》及《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孟某对陆某林的授权委托书》,授权陆某林享有充分行使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股权的相应股东权利,包括: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中科云网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表决权;转让、赠与、处置或质押标的股份及其他股东权利;在中科云网债务及资产重组中,履行应由控股股东履行的行为、签署文件;在委托期限内,中科云网召开的股东大会,直接由陆某林代为行使表决权,陆某林在行使上述权利过程中的一切法律行为、表示与代为签署的全部法律文件、协议等,委托人均予承认并自愿承担法律后果等。截至2017年2月23日,孟某未将上述授权事项告知中科云网。中科云网2017年2月22日上午收到陆某林现场出示其与孟某2015年12月19日签署的《授权委托协议》及《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孟某对陆某林的授权委托书》,2017年2月23日披露了《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陆某林先生送达相关授权委托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9)。中科云网控股股东孟某2015年12月19日与陆某林签署相关授权文件的行为是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八项规定的重大事件。中科云网没有及时披露该重大事件,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孟某、中科云网已另案行政处罚)王禹皓是中科云网时任董事长兼总裁(总经理)。2015年12月19日,孟某与陆某林签署上述授权文件时王禹皓在场。以上事实,有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询问笔录、邮件和相关说明,上市公司公告、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材料以及其他材料等相关证据在案证明,足以认定。我局认为,孟某与陆某林签署上述授权文件时王禹皓在场,相关人员证实王禹皓知悉授权事项。另,王禹皓作为中科云网信息披露主要负责人应勤勉履职,故应当知悉该授权事项。综上,王禹皓是中科云网未及时披露该重大事件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应当对中科云网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承担责任。
批复内容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王禹皓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处理人北京证监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9-29
标题ST云网: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20]第175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7-24
标题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对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监管函2016第1号
批复原因2016年1月4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对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6第1号)。
批复内容收到上述监管函后,为维护各方利益,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1月4日开市起将继续停牌,公司计划在2016年1月18日前复牌。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7-24
标题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对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6]第94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监管函[2016]第94号
批复原因2016年5月1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对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批复内容为此,公司与相关方签署了《协议书》,解决该笔资金占用问题。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7-24
标题公司收到《关于对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6]第105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6]第105号
批复原因对公司未按时回复许可类重组问询函相关说明材料予以关注
批复内容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进行了回复。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3-26
标题关于对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20]第4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20]第4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0年4月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3-24
标题关于对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4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4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0年3月3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北京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9-12-31
标题ST云网: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433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19-04-17
标题关于对孟凯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孟凯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14年12月29日,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云网”)披露《重大事项暨复牌公告》,孟凯作为中科 云网控股股东、董事长,于2014年12月2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因孟凯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后该案被移送公安调查,截至目前尚未结案。 2018年6月26日,中科云网披露《关于司法拍卖竞价结果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6月23日至24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完成对孟凯持有的中科云网18,156万股股票(占股份的22.70%)的公开拍卖,成交金额约6.79亿元。 孟凯作为中科云网控股股东,在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减持中科云网股份,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第六条的规定。上述违规行为虽非主动减持,但中科云网已于2015年7月17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福田法院裁定准许拍卖、变卖孟凯所持有的所有公司股票。在2015年7月至2018年6月期间,孟凯未采取有效措施避免股份被拍卖,且期间将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表决权多次授权、重复授权,侵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孟凯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第1.4条、第3.1.8条及《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九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第17.2条及《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7.2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对孟凯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3-14
标题关于对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10号
批复原因*ST云网收到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对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10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9年3月2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北京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1-24
标题*ST云网: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912号
批复原因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发来的《关于对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912号。
批复内容收到《问询函》后,公司对有关情况进行了核实并做出回复。现将《问询函》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警示  公告日期:2019-01-18
标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岳阳市中湘实业有限公司)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北京证监局[2019]4号
批复原因你公司与孟凯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等文件,约定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孟凯将其持有的18156万股*ST云网(证券代码:002306.SZ)股票过户至你公司名下。协议落款日期为2015年11月20日。截至目前,你公司未披露该等权益预计变动情况。
批复内容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现对你公司出具警示函,提醒你公司加强规范意识,提高合规能力,严格遵循证券法律法规要求,防范类似事件再次发生。你公司应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处理人北京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9-01-11
标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孟凯)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北京证监局[2019]3号
批复原因孟凯: 经查,你所持18156万股*ST云网股票已于2018年7月13日被过户至上海臻禧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名下。截至目前,你未披露该等权益变动情况。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现要求你在2019年1月18日前予以改正,如实披露权益变动情况。
处理人北京证监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18-10-20
标题*ST云网: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738号
批复原因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云网”或“公司”)于2018年10月1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73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该函对近期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离职的情况表示高度关注,要求公司核实相关事项的有关情况并作出书面回复。
批复内容收到问询函后,公司对有关情况进行了核实并做出回复,现将《问询函》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18-10-11
标题关于对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云网”)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控股股东授权委托事项披露不及时、不完整 二、未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义务 三、向媒体披露不实信息 四、不配合监管工作
批复内容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7.2条、《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7.2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孟凯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二、对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裁王禹皓,岳阳市中湘实业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陆镇林,股东权利被授权方肖兵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8-10-11
标题关于对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云网”)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控股股东授权委托事项披露不及时、不完整 二、未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义务 三、向媒体披露不实信息 四、不配合监管工作
批复内容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7.2条、《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7.2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孟凯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二、对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裁王禹皓,岳阳市中湘实业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陆镇林,股东权利被授权方肖兵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9-03
标题关于对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318号
批复原因近日,我部接到投资者投诉称你公司规范运作情况存在瑕疵。我部对此表示高度关注。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8年9月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北京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8-07
标题*ST云网: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563号
批复原因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云网”或“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56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该问询函要求公司核实相关事项并做出书面说明。现将具体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7-23
标题关于对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263号
批复原因2018年7月18日,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完成过户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由孟凯变更为上海臻禧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陈继。2018年7月19日,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称,上海臻禧持有公司股份184,876,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11%,其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181,560,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98.21%,占公司总股本的22.70%。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对此表示高度关注,并出具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8年7月3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北京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5-11
标题关于对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87号
批复原因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87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8年5月1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北京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2-28
标题*ST云网: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199号
批复原因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1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19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核实相关事项并做出书面说明。
批复内容现将具体回复内容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2-14
标题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199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199号
批复原因2018年2月14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199号)。
批复内容要求公司核实并说明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召开、决议等过程是否合法,孟凯所持公司股票的提名权归属,本次提名是否有效,以及独立董事辞职的具体原因。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1-26
标题关于对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
文件批号中小板监管函[2018]第15号
批复原因2017年6月2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公司董事增持公司股票暨拟继续增持的公告》,公司副董事长陈继承诺在公告披露后六个月内,以不高于4.5元/股的价格,用自有资金在二级市场通过集合竞价方式增持500万股至1,000万股公司股票。 2017年12月2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副董事长股票增持实施情况及申请延期完成的公告》。承诺期间,陈继仅增持170.35万股。同时,陈继申请将前述增持计划的履行完成时间延长1个月,原增持计划中的增持方式、增持数量等内容不变。 2017年12月9日,公司披露《关于副董事长股票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称,上述增持计划于2017年12月7日实施完成。你公司未就承诺变更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和《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第1.3条、第4.5.6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1-26
标题关于对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陈继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
文件批号中小板监管函[2018]第14号
批复原因2017年6月2日,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云网”或“公司”)披露《关于公司董事增持公司股票暨拟继续增持的公告》,你作为公司副董事长承诺在公告披露后六个月内,以不高于4.5元/股的价格,用自有资金在二级市场通过集合竞价方式增持500万股至1,000万股公司股票。 2017年12月2日,公司披露《关于副董事长股票增持实施情况及申请延期完成的公告》称,你于承诺期内仅增持170.35万股。直至2017年12月7日,上述增持计划才实施完成。你作为公司副董事长未及时履行前期作出的承诺。 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4.1.4条、第4.5.16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请你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1-12
标题*ST云网: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750号
批复原因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75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核实相关事项并做出书面说明。
批复内容现公司将具体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1-10
标题*ST云网: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京调查字17008号、北京证监局[2018]1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中科云网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截至2015年12月19日,孟凯持有中科云网18,156万股,占中科云网总股本的22.7%,是中科云网的控股股东。2015年12月19日,在香港律师文某明的见证下,孟凯与陆某林签署《授权委托协议》及《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孟凯对陆某林的授权委托书》,授权陆某林享有充分行使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股权的相应股东权利,包括: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中科云网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表决权;转让、赠与、处置或质押标的股份及其他股东权利;在中科云网债务及资产重组中,履行应由控股股东履行的行为、签署文件;在委托期限内,中科云网召开的股东大会,直接由陆某林代为行使表决权,陆某林在行使上述权利的过程中的一切法律行为、表示与代为签署的全部法律文件、协议等,委托人均予承认并自愿承担法律后果等。截至2017年2月23日,孟凯未将上述授权事项告知中科云网。 中科云网2017年2月22日上午收到陆某林现场出示其与孟凯2015年12月19日签署的《授权委托协议》及《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孟凯对陆某林的授权委托书》,2017年2月23日披露了《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陆某林先生送达相关授权委托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9)。 中科云网控股股东孟凯2015年12月19日于陆某林签署相关授权文件的行为是《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八项规定的重大事件。孟凯未及时告知上市公司该重大事件的行为,属于隐瞒应当披露信息或不告知应当披露信息的行为,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三款所述“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使从事前两款违法行为”的行为。 由于孟凯未告知应当披露信息的行为,中科云网没有及时披露该重大事件,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行为。
批复内容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 对中科云网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四十万元。
处理人北京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1-10
标题*ST云网: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孟凯先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京调查字17009号、北京证监局[2018]2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孟凯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截至2015年12月19日,孟凯持有中科云网18,156万股,占中科云网总股本的22.7%,是中科云网的控股股东。2015年12月19日,在香港律师文某明的见证下,孟凯与陆某林签署《授权委托协议》及《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孟凯对陆某林的授权委托书》,授权陆某林享有充分行使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股权的相应股东权利,包括: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中科云网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表决权;转让、赠与、处置或质押标的股份及其他股东权利;在中科云网债务及资产重组中,履行应由控股股东履行的行为、签署文件;在委托期限内,中科云网召开的股东大会,直接由陆某林代为行使表决权,陆某林在行使上述权利过程中的一切法律行为、表示与代为签署的全部法律文件、协议等,委托人均予承认并自愿承担法律后果等。截至2017年2月23日,孟凯未将上述授权事项告知中科云网。 中科云网2017年2月22日上午收到陆某林现场出示其与孟凯2015年12月19日签署的《授权委托协议》及《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孟凯对陆某林的授权委托书》,2017年2月23日披露了《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陆某林现场送达相关授权委托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9)。 中科云网控股股东孟凯2015年12月19日与陆某林签署相关授权文件的行为是《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八项规定的重大事件。孟凯未及时告知上市公司该重大事件的行为,属于隐瞒应当披露信息或不告知应当披露信息的行为,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三款所述“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使从事前两款违法行为”的行为。 由于孟凯未告知应当披露信息的行为,中科云网没有及时披露该重大事件,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行为。
批复内容根据当事人上述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三款和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 对孟凯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六十万元。
处理人北京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1-09
标题公司及原控股股东孟凯收到北京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1号、[2018]2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北京证监局[2018]1号、[2018]2号
批复原因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原控股股东孟凯以及原董事长兼总裁王禹皓进行立案调查。
批复内容对中科云网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四十万元;对孟凯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六十万元。
处理人北京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1-04
标题关于对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6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关于对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6号。
批复内容我部对此表示高度关注。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7-12-27
标题*ST云网: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696号
批复原因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云网”或“公司”)于2017年12月1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69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现将回复予以披露。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11-29
标题*ST云网:关于公司及控股股东孟凯先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北京证监局[2017]9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中科云网存在如下违法事实:截至2015年12月19日,孟凯持有中科云网18156万股,占中科云网总股本的22.7%,是中科云网的控股股东。2015年12月19日,在香港律师文理明的见证下,孟凯与陆镇林签署《授权委托协议》及《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孟凯对陆镇林的授权委托书》,授权陆镇林享有充分行使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股权的相应股东权利,包括: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中科云网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表决权;转让、赠与、处置或质押标的股份及其他股东权利;在中科云网债务及资产重组中,履行应由控股股东履行的行为、签署文件;在委托期限内,中科云网召开的股东大会,直接由陆镇林代为行使表决权,陆镇林在行使上述权利过程中的一切法律行为、表示与代为签署的全部法律文件、协议等,委托人均予承认并自愿承担法律后果等。截至2017年2月23日,孟凯未将上述授权事项告知中科云网。 中科云网2017年2月22日上午收到陆镇林现场出示其与孟凯2015年12月19日签署的《授权委托协议》及《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孟凯对陆镇林的授权委托书》,2017年2月23日披露了《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陆镇林现场送达相关授权委托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9)。 以上事实,有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询问笔录、邮件和相关说明,上市公司公告、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材料以及其他材料等相关证据在案证明。
批复内容由于孟凯未告知应当披露信息的行为,中科云网没有及时披露该重大事件,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行为。根据当事人上述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三款和第一款的规定,我局拟决定: 一、对孟凯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六十万元; 二、对中科云网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四十万元。
处理人北京证监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17-11-14
标题*ST云网: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580号
批复原因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58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核实相关事项并做出书面说明。
批复内容具体回复内容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7-10-24
标题*ST云网: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550号
批复原因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云网”或“公司”)于2017年10月1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55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核实相关事项并做出书面说明。
批复内容现将具体回复内容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06-21
标题*ST云网: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7]第155号
批复原因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1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7]第155号,以下简称“关注函”)。
批复内容收到关注函后,公司对有关情况进行了核实并做出回复,现将关注函回复内容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06-20
标题*ST云网: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7]第150号
批复原因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于2017年6月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7]第150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该函对相关媒体报道的有关事项表示高度关注,要求公司认真核查有关事项并做出书面说明。
批复内容收到关注函后,公司对有关情况进行了核实并做出回复,现将关注函回复内容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06-14
标题关于对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7]第155号
批复原因2017年6月9日,你公司披露《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我部对披露文件中部分内容表示关注。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7年6月2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北京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06-09
标题*ST云网: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7]第148号
批复原因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7]第148号,以下简称“关注函”)。
批复内容该函对公司近期股价涨幅较大事宜表示高度关注,要求公司认真核查有关事项并做出书面说明。收到关注函后,公司对有关情况进行了核实并做出回复,现将关注函回复内容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06-07
标题关于对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7]第150号
批复原因收到中小板关注函【2017】第150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在2017年6月1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北京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06-05
标题关于对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7]第148号
批复原因自2017年5月24日以来,公司股价涨幅较大。我部对此高度关注,请公司就相关事项进行认真自查并做出书面说明。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7年6月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北京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06-01
标题关于对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
文件批号中小板监管函[2017]第79号
批复原因收到中小板监管函【2017】第79号。
批复内容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11.3.3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5-13
标题*ST云网: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6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117号
批复原因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云网”或“公司”)于2017年5月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117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
批复内容收到年报问询函后,公司对有关情况进行了核实并做出回复,现将年报问询函回复内容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5-08
标题关于对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117号
批复原因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在对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进行审查的过程中,关注到相关事项。
批复内容请公司就关注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7年5月1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北京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05-06
标题*ST云网:关于深交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7]第106号
批复原因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云网”或“公司”)于2017年4月2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7]第106号,以下简称“关注函”)。
批复内容收到关注函后,公司对有关情况进行了核实并做出回复,现将关注函回复内容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04-28
标题*ST云网:关于回复深交所《关注函》的进展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7]第106号
批复原因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科云网”或“公司”)于2017年4月21日上午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7]第106号,以下简称“《关注函》”)。
批复内容要求公司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陈继等相关方,核实控股股东孟凯先生所持股份可能被拍卖的有关事项,并在2017年4月26日前做出书面说明及对外披露。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7-04-05
标题中科云网: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京调查字17008号
批复原因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
批复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7-04-05
标题中科云网:关于控股股东孟凯先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京调查字17009号
批复原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
批复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7-04-05
标题中科云网:关于董事长兼总裁王禹皓先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京调查字17010号
批复原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
批复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03-13
标题中科云网:关于收到北京监管局《监管关注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京证监发[2017]41号
批复原因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云网”或“公司” )于2017年3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监管局”)发来的《监管关注函》(京证监发[2017]41号)。
批复内容要求股东权利授权委托争议事项的相关方孟凯先生、王禹皓先生、陈继先生、陆镇林先生及肖兵先生,对2015年7月以来的交易、协议或其他安排进行自查。
处理人北京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03-04
标题中科云网:关于深交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7]第63号
批复原因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云网”或“公司”)于2017年2月2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7]第63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核实相关事项的有关情况。
批复内容收到关注函后,公司对有关情况进行了核实并做出回复,现将关注函回复内容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02-23
标题中科云网:关于深交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7]第41号
批复原因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云网”或“公司”)于2017年2月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7]第41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该关注函要求公司核实相关事项的有关情况。
批复内容收到问询函后,公司对有关情况进行了核实并做出回复,现将《问询函》回复内容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2-16
标题中科云网:关于深交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44号
批复原因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云网”或“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近日发出的(以下简称“深交所中小板管理部”)《关于对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4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该问询函要求公司核实相关事项的有关情况。
批复内容收到问询函后,公司对有关情况进行了核实并做出回复,现将《问询函》回复内容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2-14
标题中科云网:关于深交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31号
批复原因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云网”或“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以下简称“深交所中小板管理部”)《关于对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3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该问询函针对公司新一届董事、监事候选人提名的相关情况及克州湘鄂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克州湘鄂情”)与上海高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湘公司”)签署《债权转让协议》的有关情况向公司进行核实。
批复内容收到问询函后,公司对有关情况进行了核实并做出回复,现将《问询函》回复内容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02-14
标题中科云网:关于回复深交所《关注函》的进展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7]第41号
批复原因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2月8日晚间收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7】第41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核实相关事项的有关情况。
批复内容公司现将有关《关注函》回复的进展情况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02-10
标题中科云网:关于监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事项的进展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7]第41号
批复原因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于2017年2月8日向公司发来《关于对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7】第41号,以下简称“关注函”)。
批复内容要求公司对公司监事会相关会议的召开程序、审议过程及决议是否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是否合法有效进行自查并提供相关依据。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7-01-16
标题中科云网:关于公司代控股股东收悉《询问通知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因侦查刑事案件需要。
批复内容请公司代控股股东孟凯先生于2017年1月20日前接受询问。
处理人某检察院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7-01-12
标题关于对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云网”或“公司”)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14年5月6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为原子公司合肥天焱生物质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天焱”)向徽商银行合肥天鹅湖支行的4,0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贷款期限为12个月。2014年5月16日,中科云网签署了相关担保协议。同日,中科云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孟凯也签署协议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015年12月18日,中科云网披露《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报告书”)称,上述贷款于2015年5月16日到期,合肥天焱未能按时全额还本付息,已构成债务违约。报告书中披露上述贷款逾期的解决措施为:本次交易中,合肥天焱拟被剥离出中科云网,其贷款将由岳阳市中湘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湘实业”)代为偿还。上述贷款偿还之后,中科云网及孟凯为合肥天焱向徽商银行贷款提供全额担保的担保责任将得以解除。 2016年9月2日,中科云网在《关于2015年底重大资产重组(资产出售)实施阶段进展公告》中披露:“公司于2016年8月1日与克州湘鄂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了《重大资产出售资产交割确认书》。至此,公司2015年底重大资产重组(资产出售)股权过户及资产交割的事项已完成,截至该公告发布之日,合肥天焱的贷款尚未偿还。”同日,中科云网在《关于深交所问询函(担保事项)的回复公告》中披露,为解除对合肥天焱4,000万元徽商银行贷款的连带担保责任,中科云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孟凯于2016年8月18日出具承诺函,承诺“积极筹措资金,帮助合肥天焱偿还应付徽商银行的贷款资金(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罚息等,以徽商银行最终出具的还款数据为准),并于2016年9月30日前全部还清,以解决中科云网承担的相关担保义务。” 2016年10月11日,中科云网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履行承诺的进展公告》,截止2016年9月30日,孟凯代偿合肥天焱所欠徽商银行的贷款利息170万元,剩余贷款本金利息尚未偿还。 在公司2015年底重大资产重组股权过户及资产交割已完成的情况下,中湘实业未按其在2015年12月18日重组报告书中披露的代为偿还合肥天焱银行贷款;孟凯亦未遵守其在2016年8月18日出具的于9月30日前偿还全部银行贷款资金的承诺。 本所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孟凯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3条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4.1.4条的规定。中湘实业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3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7.2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孟凯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岳阳市中湘实业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6-12-03
标题中科云网:关于控股股东收到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文件批号北京监管局[2016]69号
批复原因孟凯作为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云网或公司)实际控制人,于2016年8月18日向中科云网出具《承诺函》,承诺:“积极筹措资金,帮助合肥天焱偿还应付徽商银行的贷款资金(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罚息等,以徽商银行最终出具的还款数据为准),并于2016年9月30日前全部还清,以解决中科云网承担的相关担保义务。”公司在《关于深交所问询函(担保事项)的回复公告》和《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履行承诺的进展公告》中对该承诺进行了公开披露。截至目前,该承诺已超过履约期限。
批复内容针对孟凯上述超期未履行相关承诺的行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第六条和《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 6号)第三十九条的相关规定,现决定对孟凯采取责令公开说明的监管措施。孟凯应在2016年12月9日前,在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对上述事项作出公开说明,包括但不限于该承诺未能按期履行的原因、后续履行承诺采取的措施、时间计划、履约能力及不能履约时的制约措施等内容。
处理人北京证监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11-03
标题中科云网:关于深交所半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半年报问询函[2016]第11号
批复原因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1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半年报问询函【2016】第1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该问询函针对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进行了问询。
批复内容公司按照要求对问询函所提出的问题作出了书面说明,现将有关回复情况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9-23
标题中科云网:关于深交所问询函(控股股东股份冻结事项)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423号
批复原因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2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42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该问询函针对公司控股股东孟凯所持有的18,156万股公司股份先后两次被司法轮候冻结事项进行了问询。
批复内容公司已经按照要求对问询函所提出的问题作出了书面说明,公司现将有关回复情况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9-02
标题中科云网:关于深交所问询函(担保事项)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343号
批复原因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27日收到深交所《关于对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34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该问询函针对公司为原控股子公司合肥天焱生物质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天焱”)继续提供对外担保事宜进行了第二次问询。
批复内容公司已经按照要求对问询函所提出的问题作出了书面说明,公司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回复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6-08-23
标题中科云网:关于深交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6]第141号
批复原因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17日收到深交所《关于对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6]第141号,以下简称“关注函”),深交所高度关注公司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要求公司对关注函所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核查并做出书面说明。
批复内容公司现将有关回复情况进行公告并予以披露。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6-08-10
标题中科云网:关于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文件批号京证监发[2016]45号
批复原因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局”)下发的《关于对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京证监发【2016】45号,以下简称“《决定书》”)。有关决定书的主要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7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上刊登的《关于公司收到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批复内容公司对此高度重视,根据北京局所发现公司2015年12月底向岳阳市中湘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湘实业”)提供非经营性借款人民币300万元,中湘实业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孟凯的关联方,形成了控股股东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问题,组织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召开专题会议,会议决定成立整改小组,董事长兼总裁王禹皓先生为整改小组组长、组员有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荣春献先生、财务总监高翔先生、审计负责人吕戟先生、证券事务代表覃检先生等。整改小组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决定书》中提出的问题逐项按着北京局的要求,制定了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现将具体情况及整改措施工作进行报告。
处理人北京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6-07-30
标题中科云网:关于公司收到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文件批号京证监发[2016]45号
批复原因公司2015年12月底向岳阳市中湘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湘实业”)提供非经营性借款300万元,中湘实业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孟凯的关联方,形成了控股股东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上述行为违反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一、(二)上市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1.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规定,同时违反了《公司章程》第二十条不得为公司控股股东等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的规定。
批复内容根据《通知》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提醒公司加强对上市公司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强化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意识,防范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处理人北京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07-19
标题海口湘鄂情收到海南省海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处罚决定书(海工商处字[2016]74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海工商处字[2016]74号
批复原因因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批复内容处以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决定书》(海工商处字[2016]74号)。
处理人海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7-19
标题中科云网:关于深交所问询函(担保事项)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300号
批复原因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6月23日收到深交所《关于对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30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该问询函针对公司为原控股子公司合肥天焱生物质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天焱”)继续提供对外担保事宜进行了问询。
批复内容公司已经按照要求对问询函所提出的问题作出了书面说明,公司现将有关情况回复。
处理人深交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5-12
标题*ST云网: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6]第38号
批复原因2016年5月9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6]第3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根据问询函,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提交的预案进行了审查,提出了若干反馈意见,要求公司做出书面说明。公司在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共同对反馈意见逐项落实。由于相关问题涉及对部分事项和数据的进一步核实、补充,需要相关中介机构进行确认和完善,除此之外,相关中介机构尚需完成内部审核程序,预计无法在交易所要求的时间内完成。鉴于上述原因,经申请,本次问询函将延期回复,待完成问询函全部问题回复及相关中介机构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公司将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问询函回复文件并对外进行披露。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5-11
标题*ST云网:关于深交所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6]第80号
批复原因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5月3日收到深交所《关于对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6]第80号)。
批复内容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现对函内问询事项作出说明并披露。
处理人深交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5-12-18
标题*ST云网: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的回复说明
相关法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文件批号中小板重组问询函(不需行政许可)[2015]第28号
批复原因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1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不需行政许可)[2015]第2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该问询函针对目前公司正在推进的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进行了问询。
批复内容公司已经按照要求对问询函所列出的问题作出了书面说明,具体内容现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5-12-12
标题*ST云网: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重组问询函<不需行政许可>[2015]第28号
批复原因公司于2015年12月1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不需行政许可>[2015]第28号)。
批复内容公司将会同各中介机构就问询函的反馈意见进行逐项核查回复,并对《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文件进行修改和补充,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5-12-10
标题*ST云网: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015]84号
批复原因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因虚增利润,通过违规确认加盟费收入、违规确认股权收购合并日前收益,以及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提前确认收入导致信息披露不真实,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批复内容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 一、对中科云网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 二、对孟凯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 三、对詹毓倩等2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 四、对万钧等4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 五、对訚肃等11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5-12-04
标题证监会对4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违规确认加盟费收入1,480万元、违规确认股权收购合并日前收益15,560,545.43元,合计30,360,545.43元。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一季度报告违规提前确认收入34,188,034.19元。
批复内容证监会对公司作出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18名责任人员作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至15万元罚款的处罚。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5-09-18
标题*ST云网: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企业会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41906号、处罚字[2015]57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中科云网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基本情况 (二)中科云网2012年年报违规确认加盟费收入、违规确认股权收购合并日前收益的具体情况 (三)中科云网2014年一季报提前确认收入的具体情况 (四)中科云网更正公告具体情况
批复内容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中国证监会拟决定: 一、对中科云网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 二、对孟凯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 三、对詹毓倩等2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 四、对万钧等4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 五、对訚肃等11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第二条之规定,就中国证监会拟对上述人员实施的行政处罚,上述人员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中科云网、孟凯等7人还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上述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经中国证监会复核成立的,中国证监会将予以采纳。如果上述人员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中国证监会将按照上述事实、理由和依据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5-08-07
标题关于对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经初步查明,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公司201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减少归属于公司2014年度净利润43,755.89万元,占2013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6,438.39万元的77.53%。公司本应按照本所规定于2015年2月底前履行计提大额资产减资准备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但是直至2015年4月27日,公司才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于4月29日对外披露。 本所认为,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11.11.3条及《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7.6.3条的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裁万钧、财务总监高翔、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安鑫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3.1.5条、第3.2.2条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批复内容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7.2条、第17.3条、第17.4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裁万钧、财务总监高翔、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安鑫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上述违规行为和本所给予的上述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15-08-05
标题关于对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孟凯、孟庆偿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公告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孟凯、孟庆偿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根据公司200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孟凯当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539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比27.70%;孟庆偿当时持有公司股份661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比3.31%。根据公司2015年6月4日披露的公告及相关说明,661万股股份实际上为孟庆偿代孟凯持有,孟凯为上述股份的合法所有人及实际权益人。 孟凯、孟庆偿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重要股东,未如实披露其持股情况,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2.3条、第2.4条,《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2.3条、第2.4条,以及《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2.3条、第2.4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7.2条和第19.3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对孟凯、孟庆偿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对于相关当事人的上述违规行为和本所给予的上述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5-08-04
标题*ST云网:关于收到上海市场监督管理局《延期缴纳罚款批准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文件批号黄市监案延缴字[2015]第010201530001号
批复原因2014年9月底,上海味之都豫园分公司(以下简称“豫园店”)在未取得营业执照的情况下进行试营业, 2015年1月6日,黄浦管理局在执法检查中,发现豫园店的无证经营行为,遂处以人民币26.82万元的罚款。上海味之都考虑到当时资金紧张的状况,于2015年6月23日向黄浦管理局提出分四个月缴纳罚款的申请。
批复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黄浦管理局同意上海味之都分期缴纳上述罚款的申请:第一期2015年7月31日前缴纳罚款人民币6万元整;第二期至2015年8月31日前缴纳罚款人民币6万元整;第三期至2015年9月31日前缴纳人民币6万元整;第四期2015年10月31日前,缴纳罚款人民币8.82万元整。 自上述罚款事项发生后,公司组织各门店对经营资质情况进行了自查整改。公司将不断提高依法经营意识,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15-07-21
标题*ST云网:关于北京证监局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准则第2号》
文件批号京证监发[2015]第178号
批复原因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9日收到北京证监局《关于对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报的问询函》(京证监发[2015]第178号),要求公司对相关事项予以回复。
批复内容公司现回复并公开披露。
处理人北京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5-07-08
标题*ST云网:关于收到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文件批号京工商海处字[2015]第638号
批复原因定慧寺公司于2014年5月1日起发放印有“湘鄂情X.E.FLAVOUR及图”商标图样并有“中国驰名商标”字样的500元、200元、50元、20元午餐代金券供客人使用。将“中国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业活动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四条第五款的规定,已构成将“中国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业活动的违法行为。 公司注册商标“湘鄂情X.E.FLAVOUR及图”,商标注册证号第3300637号,核定服务项目(第43类)餐厅;住所(旅馆、供膳寄宿处);备办宴席;咖啡馆;饭店;自助餐馆;假日野营服务(住宿);鸡尾酒会服务;快餐馆;汽车旅馆(商品截止),有效期续展至2024年3月6日,2006年6月1日“湘鄂情X.E.FLAVOUR及图”获得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批复认定为注册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
批复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三条之规定,海定分局对定慧寺公司违法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理人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15-06-26
标题*ST云网:关于深交所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5]第180号
批复原因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5月29日收到深交所《关于对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5]第180号),现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需现对函内问询事项作出说明并披露。
批复内容现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现对函内问询事项作出说明,并将披露内容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5-06-04
标题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交所《问询函》回复内容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5]第149号
批复原因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5月20日收到深交所《关于对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5】第149号): 一、问询事项 1、你公司2014年底转让“湘鄂情”商标,交易对手方为深圳家家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家家公司”)。 (1)请说明深圳家家公司与你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与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存在何种关系; (2)请说明该次交易价格的确定依据,作价是否公允; (3)请说明该次交易价格的决策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提议人、决策程序等; (4)请说明该次交易中合同约定的付款进度、公司实际收款进度及原因、公司是否追究深圳家家公司的违约责任。 2、你公司2011年3月投资“*ST中农”,2013年10月19日“*ST中农”恢复上市。 (1)请说明投资“*ST中农”时公司与“*ST中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2)请公司自查是否存在内幕交易等事宜。 3、你公司200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披露,孟庆偿为时任第三大股东。 (1)请公司核查是否存在孟庆偿代他人持有股份行为; (2)请公司核查孟凯是否在首发上市文件存在不实披露事项。
批复内容现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现对函内问询事项作出说明并披露。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5-04-22
标题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北京证监局督促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四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
文件批号京证监发[2015]46号
批复原因在监管中,北京证监局发现,公司2015年4月7日披露公告宣布“ST湘鄂债”违约后,实际控制人孟凯及一致行动人克州湘鄂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克州湘鄂情”)仍未履行相关承诺及财务资助等事项,严重损害了“ST湘鄂债”持有人和股东合法利益。针对违规行为,北京证监局已对孟凯及一致行动人采取了相应的行政监管措施。为进一步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四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规定,北京证监局责令公司认真督促并积极采取法律行动要求孟凯及克州湘鄂情履行相关义务。
批复内容根据《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规和《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约定,北京证监局现责令公司尽快筹集足额资金,以解决公司债券兑付违约问题。同时,公司应依法认真督促并及时采取法律行动要求孟凯及其一致行动人切实履行责任,积极筹措资金,保障债券兑付,充分有效维护“ST湘鄂债”持有人和股东合法利益。 公司将向北京证监局报送对上述问题的书面整改计划,并及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公开披露。
处理人北京证监局
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15-04-22
标题关于对孟凯、克州湘鄂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公告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孟凯及其一致行动人克州湘鄂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克州湘鄂情”)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13年11月1日孟凯及克州湘鄂情承诺,在每次减持公司股票资金到账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将上述资金总额的30%无偿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该承诺于2013年11月5日披露,披露当日公司股票达涨幅限制。 其后,克州湘鄂情减持公司4,000万股股票,截至2014年10月8日该笔减持款到账15,000万元。按照上述承诺,克州湘鄂情应在2015年1月8日前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4,500万元。 根据公司公告,截至2015年4月10日,孟凯及其一致行动人仅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款3,000万元,其余财务资助资金最终能否提供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孟凯及克州湘鄂情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3条及本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4.2.9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鉴于相关当事人的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7.2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对孟凯、克州湘鄂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对于相关当事人的上述违规行为和本所给予的上述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5-04-11
标题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证监局《监管关注函》的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京证监发[2015]46号
批复原因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证监局”)《关于对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京证监发【2015】46号,以下简称“《监管关注函》”)。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公司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披露的内容,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北京证监局现提醒公司高度重视以下几方面问题: 1、公司发行的4.8亿元“ST湘鄂债”于2015年4月5日将面临债券投资人行使回售选择权的压力。截至2015年3月9日,公司偿债专项账户余额仅为1039万元,且缺乏有效的资金来源和融资渠道,公司债券的本息兑付存在巨大缺口。 2、公司股票在201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预计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湘鄂债”将被实施停牌。截至目前,公司的日常经营及资产状况未得到根本好转。3、公司股票近期走势异常,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背离。公司信息披露不到位,未能充分揭示相应的风险。 4、公司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预付款项等回收困难,存货、商誉、长期待摊费用等资产质量较差,处置进展较为缓慢。 5、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履行2014年7月16日、2015年1月6日公告的增信及补充增信承诺进展不力。 6、公司现有董事会成员数量不符合《公司章程》的要求。 针对上述风险及问题,北京证监局要求公司全力做好以下工作: 1、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公司债兑付压力。 切实履行发行人责任,加紧回收应收预付等款项,加快资产处置进度,认真履行各项承诺,积极寻求实际控制人、其他股东、债权人、金融机构等各方的支持,多渠道拓展资金来源,有效应对债券兑付压力。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做好公司债兑付工作。 2、依法规范运作和维护经营稳定 按照《公司章程》等要求增补董事,完善公司治理,充分扫挥董事会的核心作用,加强风险应对。同时公司应切实采取各种措施维护人员稳定、资产安全和经营稳定。 3、强化信息披露充分揭示风险。 每周定期披露公司、实际控制人增信落实情况及偿债专项账户资金情况,并对经营状况、退市风险、兑付风险等做好充分、准确的披露,给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 4、敦促实际控制人积极履行承诺 督促实际控制人回国,并敦促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认真履行2014年7月16日公告和2015年1月6日公告的承诺事项,兜底解决债券兑付风险。 5、积极提高财务核算质量。 对应收预付、存货、商誉、长期股权投资、待摊费用等大额资产项目进行自查清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确认和计量,充分计提减值及跌价准备。 6、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通过形式多样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整理、分析投资者对公司的意见及建议,做好公司风险及应对情况的解释说明工作。
批复内容根据北京证监局所发现的公司存在问题和监管函的要求,公司对公司债兑付问题、公司规范运作及信息披露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自查,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告。
处理人北京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5-04-10
标题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欠款事项《公开说明》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北京证监局[2015]14号
批复原因2015年2月27日,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孟凯及其一致行动人克州湘鄂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克州湘鄂情”)收到北京证监局《责令公开说明措施的决定》([2015]14号))。要求孟凯、克州湘鄂情对若干事项公开说明。
批复内容孟凯、克州湘鄂情根据《决定》相关要求,于2015年4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关于若干事项公开说明的公告》。
处理人北京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5-03-19
标题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北京证监局《监管关注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企业会计准则》
文件批号京证监发[2015]46号
批复原因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证监局”)《关于对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京证监发【2015】46号,以下简称“《监管关注函》”)。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公司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披露的内容,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北京证监局现提醒公司高度重视以下几方面问题: 1、公司发行的4.8亿元“ST湘鄂债”于2015年4月5日将面临债券投资人行使回售选择权的压力。截至2015年3月9日,公司偿债专项账户余额仅为1039万元,且缺乏有效的资金来源和融资渠道,公司债券的本息兑付存在巨大缺口。 2、公司股票在201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预计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湘鄂债”将被实施停牌。截至目前,公司的日常经营及资产状况未得到根本好转。3、公司股票近期走势异常,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背离。公司信息披露不到位,未能充分揭示相应的风险。 4、公司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预付款项等回收困难,存货、商誉、长期待摊费用等资产质量较差,处置进展较为缓慢。 5、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履行2014年7月16日、2015年1月6日公告的增信及补充增信承诺进展不力。 6、公司现有董事会成员数量不符合《公司章程》的要求。 针对上述风险及问题,北京证监局要求公司全力做好以下工作: 1、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公司债兑付压力。 切实履行发行人责任,加紧回收应收预付等款项,加快资产处置进度,认真履行各项承诺,积极寻求实际控制人、其他股东、债权人、金融机构等各方的支持,多渠道拓展资金来源,有效应对债券兑付压力。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做好公司债兑付工作。 2、依法规范运作和维护经营稳定 按照《公司章程》等要求增补董事,完善公司治理,充分扫挥董事会的核心作用,加强风险应对。同时公司应切实采取各种措施维护人员稳定、资产安全和经营稳定。 3、强化信息披露充分揭示风险。 每周定期披露公司、实际控制人增信落实情况及偿债专项账户资金情况,并对经营状况、退市风险、兑付风险等做好充分、准确的披露,给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 4、敦促实际控制人积极履行承诺 督促实际控制人回国,并敦促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认真履行2014年7月16日公告和2015年1月6日公告的承诺事项,兜底解决债券兑付风险。 5、积极提高财务核算质量。 对应收预付、存货、商誉、长期股权投资、待摊费用等大额资产项目进行自查清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确认和计量,充分计提减值及跌价准备。 6、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通过形式多样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整理、分析投资者对公司的意见及建议,做好公司风险及应对情况的解释说明工作。
批复内容针对上述风险及问题,北京证监局要求公司全力做好以下工作: 1、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公司债兑付压力 2、依法规范运作和维护经营稳定 3、强化信息披露充分揭示风险 4、敦促实际控制人积极履行承诺 5、积极提高财务核算质量 6、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通过形式多样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整理、分析投资者对公司的意见及建议,做好公司风险及应对情况的解释说明工作。 公司将按照监管部门及监管规定的要求,切实做好整改计划,并及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公开披露。
处理人北京证监局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5-01-30
标题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冻结股份延期解冻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40732号
批复原因董事长孟凯先生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
批复内容2015年1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冻结决定书》,根据决定书,证监会继续冻结孟凯及其控制的证券账户内的证券,证券被冻结后,不得进行转托管或转指定,不得设定抵押、质押等权利,不得进行非交易过户,但不限制该账户卖出证券,冻结期限为30日。因此公司控股股东个人持有的上述公司股份解冻日期延期30日,即解冻日期为2015年2月25日。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问讯  公告日期:2015-01-17
标题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交所《问询函》回复内容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4]第166号
批复原因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5日收到深交所《关于对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4】第166号),要求公司对以下相关事项进行说明: 一、2013年至2014年对外投资概况 二、2013年以来投资者调研情况 三、2013年以来主要股东减持情况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可能变更的风险 五、公司债兑付风险
批复内容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问询函》的披露标准及要求,现对相关情况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5-01-09
标题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整改报告的公告
相关法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
文件批号北京证监局[2014]25号
批复原因在近期日常监管中,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发现公司存在以下三个问题: 1、在增信房产上设定在先抵押违反了公司承诺。 2、公司陕西房产在先抵押的程序和披露违反法规。 3、公司增信措施进展情况的披露违反法规。
批复内容针对决定书中所涉及的问题,公司管理层认真分析了公司目前面临的情况和问题,根据自身具体情况逐项落实整改的措施,预计完成的时间,明确整改责任人。截至报告日,涉及问题已拟定整改报告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
处理人北京证监局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4-12-31
标题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事项和状态的(冻结部分)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40732号
批复原因董事长孟凯先生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
批复内容2014年12月26日,公司控股股东持有的178,264,689股公司股份被中国证监会冻结。 由于控股股东与贵阳第一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存在借款合同纠纷,根据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14深南法民二初字第712号,控股股东3,295,311股公司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沟通股份,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41%,占控股股东个人持股总数的1.82%)自2014年11月7日起被司法冻结,解冻日期为2016年11月6日。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4-12-30
标题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暨复牌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40732号
批复原因董事长孟凯先生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
批复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孟凯先生立案调查。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违法  公告日期:2014-12-27
标题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短线交易处理结果的公告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监事艾东风先生日减持公司股份构成短线交易行为,上述短线交易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47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公司处理的结果 1、艾东风先生已经认识到本次违规事项的严重性,并就本次短线交易股票行为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2、其短线交易违规所得收益5,610元人民币于2014年12月25日上缴给公司财务部门。公司计算违规收益的办法如下:(7.6元/股-6.5元/股)*5,100股=5,610元;
处理人其他机构
人为操纵  公告日期:2014-12-19
标题证监会通报针对市场操纵的执法工作情况
相关法规《证券法》、《刑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近期,证监会依托大数据系统,强化了针对市场操纵线索筛查和调查工作。目前,已对涉嫌操纵“中科云网”、“百圆裤业”、“兴民钢圈”、“山东如意”、“湖南发展”、“铁岭新城”、“宝泰隆”、“宝鼎重工”、“元力股份”、“东江环保”“中兴商业”、“山东威达”、“宁波联合”、“远东传动”、“科泰电源”、“新海股份”、“九鼎新材”、“珠江啤酒”等18支股票的涉案机构和个人立案调查。
批复内容针对当前市场运行特征和市场操纵行为新特点,发言人表示,证监会已于近期开展打击市场操纵专项执法行动。一是拓宽线索渠道,强化实时监控,全面排查异动交易,依托大数据系统深入分析挖掘操纵市场线索;二是集中力量查处市场操纵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三是进一步完善针对市场操纵案件的行刑衔接机制,提高行政执法的时效性,加大刑事追责力度。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4-12-13
标题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暂停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相关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41906号
批复原因公司涉嫌证券违法违规
批复内容如本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且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公司将因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4年修订)》13.2.1条规定的欺诈发行或者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公司股票将被停牌,直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本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本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每月至少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问讯  公告日期:2014-12-03
标题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交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4]第151号
批复原因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11月2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4】第151号)。 问询事项如下: 1、你公司近期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大量离职,请说明:(1)上市以来创始团队成员(包括但是不限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离职情况;(2)董事会现有人员能否正常履行职责;(3)2014年以来历次董事会的召开方式、各董事出席和表决方式;(4)目前董事会、经理层是否能有效运转。 2、你公司近期大量处置餐饮门店,请说明目前尚在经营门店(包括直营店和加盟店)的数量、地址、经营情况。 3、2014年2月11日,你公司披露公告,拟收购合肥天焱生物质能科技有限公司49%的股权。2014年10月23日,你公司披露公告,终止此次收购。请结合公司收购时资金情况说明该次收购是否遵循了谨慎性原则。
批复内容公司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对函内问询事项作出说明并披露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4-11-26
标题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宜暨复牌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41906号
批复原因因涉嫌证券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立案调查。
批复内容公司目前处于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期间,存在非公开发行方案暂时无法推进的风险。公司董事会对本次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问讯  公告日期:2014-11-13
标题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根据监管机构的建议,第三季度报告中公司承诺的“为公司债券“ST 湘鄂债”兑付提供增信措施”一项履行情况原表述为正在履行中,需更改为未及时履行。
批复内容现对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中披露的相关内容予以更正。并将根据《北京证监局行政监管决定书》文件精神,逐条落实改正‘承诺履行情况’。
处理人北京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4-10-31
标题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披露整改报告的公告
相关法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
文件批号北京证监局[2014]25号
批复原因在近期日常监管中,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发现公司存在以下三个问题: 1、在增信房产上设定在先抵押违反了公司承诺。 2、公司陕西房产在先抵押的程序和披露违反法规。 3、公司增信措施进展情况的披露违反法规。
批复内容针对决定书中所涉及的问题,公司管理层认真分析了公司目前面临的情况和问题,根据自身具体情况落实整改报告,明确整改责任人。公司原计划在五个工作日内披露《整改报告》,现因相关事项,《整改报告》事项将延期披露,公司诚恳地向全体投资者致歉。
处理人北京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4-10-14
标题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北京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
文件批号北京证监局[2014]25号
批复原因在近期日常监管中,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发现公司存在以下三个问题: 1、在增信房产上设定在先抵押违反了公司承诺。 2、公司陕西房产在先抵押的程序和披露违反法规。 3、公司增信措施进展情况的披露违反法规。
批复内容公司将于2014年10月30日向北京证监局提交整改报告,并披露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及责任人等相关事项。 公司诚恳地向全体投资者致歉。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以此为戒,认真学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并严格按照上述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进一步强化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履行勤勉尽职义务的意识,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北京证监局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4-10-14
标题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暨停牌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41906号
批复原因因涉嫌证券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立案调查。
批复内容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工作。在调查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4-08-30
标题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致歉公告
相关法规《企业会计准则-收入》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公司2014年一季度报告披露后,经监管部门现场检查,认为公司下属公司南京凯沣源商贸有限公司财务报表确认的对凤阳县神光生物质电业有限公司销售收入34,188,034.19元存在异议。由此,公司对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中相关财务数据进行相应调整;此调整同时导致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中实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588,741.43元,与修正公告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不符。
批复内容针对上述问题,公司根据监管部门要求,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相关规定,对2014年一季度财务报表进行更正。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警示  公告日期:2014-08-26
标题立信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4]64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4]64号
批复原因该决定涉及公司包括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恒信移动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锻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要针对上述公司2012年度审计。
批复内容对立信以及注册会计师段奇、李超、庄继宁、吴海燕、王乐栋、冯金刚、李彦峰、卞师军、李萍、张勇、诸旭敏、何卫明、谭道义、刘欢出具“警示函”。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问讯  公告日期:2014-06-09
标题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度报告的补充更正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披露存在问题。
批复内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年报事后审核反馈意见,公司对2013年年报进行了事后核查,对相关内容进行更正补充披露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4-03-08
标题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监管函[2014]第25号
批复原因2014年2月2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向公司下发《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4】第25号),就公司披露的2013年年度报告《监管函》指出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公司披露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2013年底北京海运仓秀庐私家菜馆有限公司(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资金100万元,而公司在2014年2月27日填报录入的与年度报告相关的参数“是否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为“否”,与前述数据不一致。二是公司在年报披露过程中,存在报备文件不够齐全、相关董事会决议公告及审计报告存在遗漏。
批复内容公司针对以上问题进行了整改,并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正补充披露。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4-01-08
标题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违规买卖股份资金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文件批号北京证监局[2013]14号
批复原因副总经理朱珍明在重大事项公告(湖北项目风险)后两交易日内出售股票,违反《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13条规定。
批复内容根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第二十七条规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决定将朱珍明先生所卖公司股票30万元收益收归公司所有。整改责任人为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整改期限截止日期为2014年1月29日。 2014年1月6日,朱珍明先生已将上述30万元资金通过银行系统转账至公司账户。上述问题已经整改落实完毕。
处理人北京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4-01-02
标题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整改报告的公告
相关法规《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法》、《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义务备忘录第27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证券法》
文件批号北京证监局[2013]14号
批复原因1、财务核算方面存在问题。 2、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三十六条第(九)款“在《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其中长期股权投资权限为“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10%以内(含10%)的单项投资额”。该条款违反《公司法》第十六条。 3、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 同时,根据日常监管情况,公司还存在以下问题:(1)对南京湘鄂情违规提供财务资助未及时披露,违反《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1条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义务备忘录第27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有关规定。(2)副总经理朱珍明在重大事项公告(湖北项目风险)后两交易日内出售股票,违反《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13条规定。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公司法》第十六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等有关规定。
批复内容针对决定书中所涉及的问题,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并及时向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予以传达学习。公司遵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决定书中指出的问题组织财务管理中心、证券部、审计部等职能部门进行认真严肃的分析和自查,拟定整改报告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整改报告予以公告。
处理人北京证监局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4-01-02
标题关于对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企业会计准则》、《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1.公司未及时披露重大对外投资事项进展情况及风险 2.会计处理违反企业会计准则
批复内容鉴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17.2条、第17.3条和第17.4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董事长兼总经理孟凯、财务总监詹毓倩、董事会秘书李强、时任董事会秘书熊国胜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上述违规行为和本所给予的上述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3-10-17
标题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北京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法》、《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义务备忘录第27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北京证监局[2013]14号
批复原因1、财务核算方面存在问题。 2、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三十六条第(九)款“在《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其中长期股权投资权限为“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10%以内(含10%)的单项投资额”。该条款违反《公司法》第十六条。 3、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 同时,根据日常监管情况,公司还存在以下问题:(1)对南京湘鄂情违规提供财务资助未及时披露,违反《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1条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义务备忘录第27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有关规定。(2)副总经理朱珍明在重大事项公告(湖北项目风险)后两交易日内出售股票,违反《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13条规定。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公司法》第十六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等有关规定。
批复内容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及《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北京证监局责令公司限期进行整改。 公司应当在收到本责令改正决定书后两个工作日内披露并通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应当自收到责令改正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北京证监局提交整改报告。整改报告应当包括对照责令改正书逐项落实整改的措施、预计完成时间、整改责任人等内容。 公司将按照北京证监局的要求,对不符合规定的行为认真及时予以改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北京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处理人北京证监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13-10-17
标题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台北路72号项目的澄清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3]第112号、中小板问询函[2013]第113号
批复原因‘武汉台北路72号项目’相关内容存在问题。
批复内容公司发布风险提示公告之后,国内相关主流财经媒体对此进行了报道,报道内容对武汉台北路72号项目提出了相关质疑。2013年9月25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3】第112号)。2013年9月30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3】第113号)。现公司应监管要求就深交所和媒体重点关注问题进行了说明。
处理人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3-08-26
标题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函的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7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文件批号中小板监管函[2013]第114号
批复原因2012年10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湘鄂情餐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湘鄂情”)将其持有南京市玄武区湘鄂情餐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湘鄂情”)的61%股权转让给宋宏洲和上海汉月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转让前后,公司分别持有南京湘鄂情80%、19%的股份。 2012年12月31日,公司对南京湘鄂情的应收款余额2,568万元,全部为公司代南京湘鄂情垫付的款项,构成了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对于上述财务资助行为,我公司未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13年4月24日才在2012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条、第9.1条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7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有关规定。
批复内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和监管函的要求,公司已对信息披露相关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进行了披露及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1-01-12
标题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信息披露方面 1、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股东股份数公告有误的问题,处理意见是“应向深交所报告并按交易所要求处理”; 2、部分董事未签署公司2010年三季报书面确认意见的问题,处理意见是“应尽快要求未签署2010年三季报确认意见的董事补充签字、书面确认”; 募集资金方面 1、公司未及时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外地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尚未经董事会审议。 3、募集资金支出申请审批不全。
批复内容通过自查,公司严格按照国家监管部门要求进行公司治理,并通过自查和监管核查不断改进公司治理水平,同时加强公司治理创新。具体评价如下: 1.公司按照有关要求,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对一些重大事项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时采取网络投票形式。 2.公司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时采用了累积投票制。 3.公司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对来访投资者进行登记,签署承诺函,以便使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依法进行; 4.公司注重湘鄂情企业情义文化建设,通过培训教育、文化片展播宣传来凝聚队伍; 5.公司正在建立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推动实施股权激励机制。 6.为确保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依法规范履行上市公司人员相关职责、权利和义务,公司上市首日对总助级以上200余名核心员工进行培训教育,学习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规章制度,普及上市公司法规知识,避免违规买卖公司股票和隐瞒信息不报等事情发生。 7.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定了《投资者关系工作制度》,注重与广大投资者的接待、沟通与交流。公司设有投资者热线,开通了投资者网上信息互动平台,认真及时的回答投资者问题。使投资者及时获取和准确理解公司信息, 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维持与投资者良好的关系,树立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
处理人北京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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