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2-19 |
标题 | 关于对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161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最后,我部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勤勉尽责,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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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02-13 |
标题 | *ST科林: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江苏证监局[2023]1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21年,科林环保子公司易有乐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对侠客行(上海)广告有限公司、执享(厦门)传媒有限公司、北京荣山元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云南波函数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卡立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南京元气互动科技有限公司、查查看(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开峰科技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开展信息技术服务业务即新媒体广告投放业务收入,采用总额法合计确认收入7,072.54万元,确认成本6,719.35万元。上述交易实质为代充值业务,科林环保既不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不独立承担交易产生的主要风险,也不承担存货风险,对广告投放服务没有自主定价权,在该业务中的身份是代理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第三十四条,科林环保应该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353.20万元。科林环保对前述业务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导致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6,719.35万元,虚增营业成本6,719.35万元,分别占科林环保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39.52%、52.24%。 |
批复内容 | 一、对科林环保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三百万元罚款;二、对杜简丞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五十万元罚款;三、对李根旺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五十万元罚款;四、对张曼奚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罚款。对杜简丞、李根旺分别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自我局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
处理人 | 江苏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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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02-13 |
标题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科林环保)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江苏证监局[2023]1号 |
批复原因 | 2021年,科林环保子公司易有乐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与侠客行(上海)广告有限公司、执享(厦门)传媒有限公司、北京荣山元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云南波函数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卡立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元气互动科技有限公司、查查看(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开峰科技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开展信息技术服务业务即新媒体广告投放业务,采用总额法合计确认收入7,072.54万元,确认成本6,719.35万元。上述交易实质为代充值业务,科林环保既不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不独立承担交易产生的主要风险,也不承担存货风险,对广告投放服务没有自主定价权,在该业务中的身份是代理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收入准则》)第三十四条,科林环保应当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353.20万元。科林环保对前述业务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导致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6,719.35万元,虚增营业成本6,719.35万元,分别占科林环保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39.52%、52.24% |
批复内容 | 一、对科林环保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三百万元罚款;二、对杜简丞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五十万元罚款;三、对李根旺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五十万元罚款;四、对张曼奚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罚款。 |
处理人 | 江苏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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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02-13 |
标题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市场禁入决定书(杜简丞、李根旺)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江苏证监局[2023]1号 |
批复原因 | 2021年,科林环保子公司易有乐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与侠客行(上海)广告有限公司、执享(厦门)传媒有限公司、北京荣山元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云南波函数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卡立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元气互动科技有限公司、查查看(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开峰科技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开展信息技术服务业务即新媒体广告投放业务,采用总额法合计确认收入7,072.54万元,确认成本6,719.35万元。上述交易实质为代充值业务,科林环保既不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不独立承担交易产生的主要风险,也不承担存货风险,对广告投放服务没有自主定价权,在该业务中的身份是代理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收入准则》)第三十四条,科林环保应当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353.20万元。科林环保对前述业务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导致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6,719.35万元,虚增营业成本6,719.35万元,分别占科林环保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39.52%、52.24%。 |
批复内容 | 对杜简丞、李根旺分别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
处理人 | 江苏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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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2-02 |
标题 | 关于对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124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最后,请你公司充分披露可能触及的股票终止上市风险,并再次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股票停牌及终止上市风险。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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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1-31 |
标题 | 关于对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91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充分披露可能触及的股票终止上市风险,并再次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股票停牌及终止上市风险。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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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1-18 |
标题 | 关于对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事项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69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充分披露可能触及的股票终止上市风险,并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相关股票停牌及终止上市风险。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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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23-01-05 |
标题 | 江苏证监局关于对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江苏证监局[2022]147号 |
批复原因 | 易有乐信息技术服务业务收入确认政策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的规定,技术研发服务业务交易不具有商业合理性,技术研发服务业务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务开展均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上述情况导致你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相关收入未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2021)15号)第十九条的规定,作为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进行披露,营业收入专项扣除后的金额披露不准确。你公司上述情况,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
处理人 | 江苏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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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22-12-30 |
标题 | *ST科林: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江苏证监局[2022]147号 |
批复原因 | 易有乐信息技术服务业务收入确认政策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的规定,技术研发服务业务交易不具有商业合理性,技术研发服务业务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务开展均为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上述情况导致你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相关收入未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2021)15号)第十九条的规定,作为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进行披露,营业收入专项扣除后的金额披露不准确。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
处理人 | 江苏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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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12-30 |
标题 | *ST科林: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苏证监罚字[2022]12号 |
批复原因 | 2021年,科林环保子公司易有乐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对侠客行(上海)广告有限公司、执享(厦门)传媒有限公司、北京荣山元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云南波函数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卡立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南京元气互动科技有限公司、查查看(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开峰科技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提供信息技术服务业务即新媒体广告投放业务收入,采用总额法合计确认收入7,072.54万元,确认成本6,719.35万元。上述交易实质为代充值业务,科林环保既不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不独立承担交易产生的主要风险,也不承担存货风险,对广告投放服务没有自主定价权,在该业务中的身份是代理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第三十四条,科林环保应该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353.20万元。科林环保对前述业务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导致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6,719.35万元,虚增营业成本6,719.35万元,分别占科林环保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39.52%、52.24% |
批复内容 | 一、 对科林环保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三百万元罚款;
二、 对杜简丞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五十万元罚款;
三、 对李根旺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五十万元罚款;
四、 对张曼奚给予警告,并处以六十万元罚款。
对杜简丞、李根旺各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自我局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原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其他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
处理人 | 江苏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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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12-30 |
标题 | 关于对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476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充分披露可能触及的股票终止上市风险,并充分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股票停牌及终止上市风险。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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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2-11-11 |
标题 | 关于对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三季报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三季报问询函[2022]第8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及永拓所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11月1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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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2-09-08 |
标题 | 关于对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报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半年报问询函[2022]第17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9月1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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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8-29 |
标题 | 关于对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341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于2022年9月5日前将本次关注函的相关回复内容及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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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22-08-26 |
标题 | *ST科林: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和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文件批号 | 证监调查字0102022316号、证监立案字0102022005号 |
批复原因 | 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
批复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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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7-23 |
标题 | 关于对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当事人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监管函[2022]第177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监管函 |
批复内容 | 本所希望你们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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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2-07-15 |
标题 | 关于对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一、 信息披露不及时
二、 2018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
批复内容 | 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黎东、时任总经理李曾敏、时任董事会秘书张斌、时任财务总监冯玮、时任副董事长万健敏、时任副总经理姬忆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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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6-28 |
标题 | 关于对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291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7月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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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5-18 |
标题 | 关于对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241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前将上述核实情况书面回复我部并对外披露,并同时提交控股股东的书面说明等附件。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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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2-05-05 |
标题 | 关于对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167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及永拓所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5月1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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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4-17 |
标题 | 关于对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214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及永拓所于2022年4月22日前将本次关注函以及前次函件需补充的相关回复内容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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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4-08 |
标题 | 关于对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198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前将本次关注函及前次函件的相关回复内容及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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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04-01 |
标题 | *ST科林: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证券法》、《信披办法》 |
文件批号 | 江苏证监局[2022]2号 |
批复原因 | (一)未依法及时披露重大合同进展情况
(二)2018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
批复内容 | (一)对科林环保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五万元罚款。
(二)对黎东、李曾敏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十万元罚款。
(三)对冯玮、张斌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八万元罚款。
(四)对万健敏、姬忆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五万元罚款。
(五)对邓步礼、李磊、熊绪俊、余昭利、刘淳云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三万元罚款。 |
处理人 | 江苏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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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3-15 |
标题 | 关于对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173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3月2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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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2-02-28 |
标题 | 江苏证监局关于对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江苏证监局[2022]17号 |
批复原因 | 2020年度,你公司原控股股东重庆东诚瑞业投资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累计发生金额1,224.70万元,期末余额1,250.10万元。你公司未按规定对上述事项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处理人 | 江苏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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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1-27 |
标题 | 关于对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62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2月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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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01-07 |
标题 | *ST科林: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苏证监罚字[2022]1号 |
批复原因 |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黎东、李曾敏、冯玮、张斌、万健敏、姬忆、邓步礼、李磊、李定清、赵万一、朱恂、熊绪俊、余昭利、刘淳云: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我局调查完毕,我局依法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现将我局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以及你们享有的相关权利予以告知。经查明,你们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一)未依法及时披露重大合同进展情况(二)2018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
批复内容 | (一)对科林环保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五万元罚款。
(二)对黎东、李曾敏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十万元罚款。
(三)对冯玮、张斌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八万元罚款。
(四)对万健敏、姬忆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五万元罚款。
(五)对邓步礼、李磊、李定清、赵万一、朱恂、熊绪俊、余昭利、刘淳云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三万元罚款。 |
处理人 | 江苏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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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1-12-31 |
标题 | 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武宏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
文件批号 | 江苏证监局[2021]174号 |
批复原因 | 武宏光:
经查,你作为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科林)董事,于2021年9月14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ST科林股份3000股,占*ST科林总股本的0.00159%,但未在首次卖出前的15个交易日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处理人 | 江苏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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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1-12-11 |
标题 | *ST科林:关于监事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公司监事王一岚母亲钟芳于2021年11月11日及2021年12月8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该交易行为构成短线交易。 |
批复内容 | 1、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按照上述规定,钟芳女士本次交易所获收益应归还公司所有,根据买卖成交价格情况,钟芳女士在本次短线交易中未获得收益,故不存在将收益交至公司的情况。
2、本次短线交易系钟芳女士个人操作,王一岚女士事先并不知晓上述股票交易情况,交易前后亦未告知其公司经营情况等相关信息。本次操作行为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不存在主观违规的情形,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
王一岚女士及亲属已认识到其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则,王一岚女士及其母亲因本次操作构成短线交易而给公司带来的不良影响致以诚挚的歉意。王一岚女士对于其本人未能及时尽到督促义务深表自责,其本人及亲属已深刻认识到此次事项的严重性,承诺将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3、钟芳女士承诺,将自觉遵守《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公司股票,自最后一笔卖出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买入公司股票。
4、公司将进一步要求公司所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认真学习《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切实管理好股票账户,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公司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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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10-29 |
标题 | 关于对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361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11月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1-09-16 |
标题 | *ST科林:关于董事违规减持公司股票及致歉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公司董事武宏光先生本次减持前持有公司股份1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35%。2021年9月14日,公司董事武宏光先生在未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下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部分无限售股份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59‰, |
批复内容 | 公司董事会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并及时核实相关情况。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组织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督促相关人员遵守规定,加强账户管理,规范操作,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公司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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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8-20 |
标题 | 关于对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监管函[2021]第127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监管函 |
批复内容 | 本所希望*ST科林及相关当事人吸取教训,及时整改,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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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21-07-07 |
标题 | *ST科林:关于收到立案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苏证调查字2021014号 |
批复原因 | 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
批复内容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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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1-06-01 |
标题 | 关于对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270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6月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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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2-26 |
标题 | 关于对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修订)》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关注函[2021]第108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于2021年3月3日前将上述核实情况书面回复我部并对外披露,并同时提交控股股东的书面说明等附件。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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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1-30 |
标题 | 关于对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关注函[2021]第54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2月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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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9-18 |
标题 | 四川集达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2020]苏0509执1508号 |
批复原因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批复内容 | 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
处理人 |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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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0-06-17 |
标题 | 关于对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195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6月2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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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0-05-08 |
标题 | *ST科林: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问询函[2020]第95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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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9-10-24 |
标题 | *ST科林: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19年半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半年报问询函[2019]第58号 |
批复原因 |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林环保”、“上市公司”或“公司”)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半年报问询函【2019】第58号《关于对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报的问询函》文件。 |
批复内容 | 公司对相关问题逐项进行落实,现将有关回复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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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9-09-23 |
标题 | *ST科林:关于公司新增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2019]沪0117执5149号、[2019]沪0117执5150号、[2019]沪0117执5151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
文件批号 | [2019]沪0117执5149号、[2019]沪0117执5150号、[2019]沪0117执5151号 |
批复原因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批复内容 | 决定将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处理人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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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7-22 |
标题 | 关于对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291号 |
批复原因 | *ST科林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291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以上事项做出书面说明,于2019年7月2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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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9-07-16 |
标题 | *ST科林: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2019]沪0117执3696号 |
批复原因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批复内容 |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处理人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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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9-06-25 |
标题 | *ST科林: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239号 |
批复原因 |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林环保”或“公司”)于近日收到贵所出具的《关于对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23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对相关问题逐项进行落实,现将有关回复公告如下: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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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5-22 |
标题 | 关于对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监管函[2019]第56号 |
批复原因 |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黎东、李曾敏、冯玮:2018年10月26日,你公司披露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预计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1,200万元至1500万元。2019年1月31日,你公司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预计2018年度净利润为-3.45亿元至-2.8亿元。2019年2月28日,你公司披露业绩快报,预计2018年度净利润为-3.04亿元。2019年4月23日,你公司披露业绩快报修正公告,预计2018年度净利润为-5.39亿元。2019年4月25日,你公司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披露2018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5.39亿元。你公司在2018年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中披露的净利润均不准确,与实际净利润差异较大,你公司未能及时、准确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
批复内容 |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2.1条、第11.3.3条和第11.3.7条的规定。你公司董事长黎东、董事兼总经理李曾敏、财务总监冯玮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2.2条和第3.1.5条的规定,对你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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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9-05-13 |
标题 | 关于对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131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131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19年5月2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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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4-25 |
标题 | 关于对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230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230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19年5月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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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9-04-25 |
标题 | 关于对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17年8月至12月,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林环保”)控股股东重庆东诚瑞业投资有限公司采用委托收款和支付的方式,借助重庆君之信商贸有限公司、重庆惠帝实业有限公司、重庆茱丽亚商贸有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科林环保资金,累计发生额为10,550.00万元,日最高占用余额为7,430万元,占科林环保201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57%。截至2017年12月28日,上述被占用资金归还完毕。 |
批复内容 |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 17.2 条、第 17.3 条和《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月修订)》第 17.2 条、第 17.3 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重庆东诚瑞业投资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三、对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黎东,董事兼总经理李曾敏,财务总监冯玮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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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9-02-16 |
标题 | 科林环保: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68号 |
批复原因 |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林环保”、“上市公司”或“公司”)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6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对相关问题逐项进行落实,现将有关回复公告如下。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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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9-01-17 |
标题 | 科林环保: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14号 |
批复原因 |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林环保”、“上市公司”或“公司”)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14号)。 |
批复内容 | 公司对相关问题逐项进行落实,现将有关回复公告如下。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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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11-23 |
标题 | 关于对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399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399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以上事项做出书面说明,于2018年11月2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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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18-08-18 |
标题 | 科林环保: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江苏证监局[2018]46号、江苏证监局[2018]47号、江苏证监局[2018]48号、江苏证监局[2018]49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1、2017年12月14日,你公司与上海东枫华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共青城东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双方拟共同出资17,600万元成立共青城东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中你公司认缴17,500万元,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4.91%。针对上述事项,你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18年1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对外披露。
2、2017年8月18日至12月31日,你公司控股股东重庆东诚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委托收款和支付的方式,通过重庆君之信商贸有限公司、重庆惠帝实业有限公司、重庆茱丽亚商贸有限公司非经营性期间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累计发生金额10,550万元。公司对上述事项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三十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应针对上述违规行为,深刻反思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认真整改,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意识和规范运作水平。
你公司应当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提交整改情况报告。我局将视情况检查验收并采取进一步的监管措施。
另,黎东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对上述违规行为1、2负有主要责任;李曾敏作为公司总经理,对上述违规行为1、2负有主要责任;冯玮作为公司财务总监,对上述违规行为2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上述三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处理人 | 江苏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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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8-14 |
标题 | 关于对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监管函[2018]第154号 |
批复原因 |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黎东、总经理李曾敏、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张斌:
你公司与上海东枫华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枫华复”)于2017年12月14日签订了《共青城东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双方拟共同出资17,600万元成立共青城东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中,你公司认缴17,500万元,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4.91%。针对上述事项,你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18年1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才对外披露。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9.2条的规定。你公司董事长黎东、总经理李曾敏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2条、第3.1.5条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你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张斌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2条、第3.1.5条、第3.2.2条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在2018年8月16日前提出整改措施并对外披露,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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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8-06-06 |
标题 | 关于对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413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413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18年6月1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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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8-04-03 |
标题 | 科林环保: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296号 |
批复原因 |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林环保”、“上市公司”或“公司”)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296号《关于对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文件。 |
批复内容 | 公司对相关问题逐项进行落实,现将有关问题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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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7-07-22 |
标题 | 科林环保: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380号 |
批复原因 |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林环保”、“上市公司”或“公司”)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380号《关于对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文件。 |
批复内容 | 公司对相关问题逐项进行落实,现将有关回复公告如下。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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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7-06-29 |
标题 | 关于对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开发行证券的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组》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重组问询函(不需行政许可)[2017]第6号 |
批复原因 | 2017年6月20日,你公司披露了《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拟通过在江苏省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出售所持有的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科林技术”或“标的资产”)。我部对上述披露文件进行了形式审查,请从如下方面予以完善。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7年7月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对外披露并报送我部。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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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7-06-09 |
标题 | 科林环保: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16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202号 |
批复原因 |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林环保”、“上市公司”或“公司”)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202号《关于对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的问询函》文件。 |
批复内容 | 公司对相关问题逐项进行落实,现将有关回复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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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7-02-10 |
标题 | 科林环保: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21号 |
批复原因 |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林环保”、“上市公司”或“公司”)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21号《关于对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文件。 |
批复内容 | 公司对相关问题逐项进行落实,现分别予以答复。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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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6-12-16 |
标题 | 科林环保:重庆东诚瑞业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重庆东诚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事项的问询函》的回复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521号 |
批复原因 | 2016年11月25日,重庆东诚瑞业投资有限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重庆东诚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事项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521号)。 |
批复内容 | 重庆东诚瑞业投资有限公司对相关问题逐项进行落实,现分别予以答复。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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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6-12-03 |
标题 | 科林环保:关于对深交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504号 |
批复原因 |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林环保”、“上市公司”或“公司”)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504号《关于对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对相关问题逐项进行落实,现分别予以答复。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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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6-10-26 |
标题 | 科林环保: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452号 |
批复原因 |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林环保”、“上市公司”)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45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对公司本次权益变动事项表示高度关注,要求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认真核查,并请律师进行核查和发表明确意见。 |
批复内容 | 收到问询函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针对问询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并聘请了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进行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现将有关问询回复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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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 公告日期:2013-01-31 |
标题 |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违规买卖股票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陈安琪女士违规减持公司股票。 |
批复内容 | 鉴于以上情况,公司决定对董事陈安琪女士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票行为,进行131,190元的经济处罚。
陈安琪女士就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票行为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处罚的131,190元,已于2013年1月30日上缴本公司。
公司董事会已向陈安琪女士进一步说明了有关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并要求其严格规范买卖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行为。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认真吸取教训,杜绝此类事项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其他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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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2-03-02 |
标题 |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
相关法规 |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
文件批号 | 苏证监函[2011]540号 |
批复原因 | (一)进一步规范三会运作
(二)公司需进一步建立健全内控制度
(三)其他
1、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2、财务核算和监督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
3、公司需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完善资金管理各级审批手续。
4、公司需进一步重视内部审计和法务工作。
5、公司未与董事签订合同,违反《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32条“上市公司应和董事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公司和董事之间的权利义务、董事的任期、董事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责任以及公司因故提前解除合同的补偿等内容”之规定。
6、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律、法规、政策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
7、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时,尚未采用网络投票形式。 |
批复内容 | 针对公司自查和江苏证监局现场检查中指出的问题,公司立即组织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认真学习讨论,针对具体问题,深入分析研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和落实了相应的整改措施,进行认真整改。 |
处理人 | 江苏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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