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字火腿(002515)
价格
价差 涨幅
0.00
0.00
0.00
0.00
成交
0.00
2023/6/21 7:01:28
 
2023年6月21日

金字火腿(002515)最新利空负面消息_违规记录

金字火腿(002515)最新利空

金字火腿(002515)违规记录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9-01
标题关于对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346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9月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07-15
标题金字火腿: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浙江证监局[2022]28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金字火腿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未及时披露期货交易重大损失 二、未及时披露收到大额赔偿款
批复内容一、对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二、对施延军、王启辉、吴月肖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
处理人浙江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07-11
标题金字火腿: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浙处罚字[2022]15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金字火腿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未及时披露期货交易重大损失 二、未及时披露收到大额赔偿款
批复内容一、对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二、对施延军、王启辉、吴月肖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
处理人浙江证监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22-04-23
标题关于对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114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5月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22-04-11
标题金字火腿: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文件批号证监立案字01120220007号
批复原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批复内容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3-30
标题关于对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
文件批号公司部监管函[2022]第70号
批复原因2021年1月,你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在5,000万元额度内开展生猪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2021年9月,你公司期货账户累计投入资金7,000万元,超过前述额度。截至2021年9月30日,你公司期货账户累计实际亏损5,510.53万元,占2020年净利润的92.92%。2021年9月29日和9月30日,你公司收到期货交易员5,510.53万元赔偿款。你公司未就超额投入期货账户的保证金履行审议程序和临时披露义务,且迟至2022年1月27日才对外披露前述期货交易重大损失和收到大额赔偿的情况,并对你公司2021年三季报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
批复内容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警示  公告日期:2022-03-10
标题金字火腿: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文件批号浙江证监局[2022]28号
批复原因(一)期货交易发生重大损失未及时披露 (二)公司收到大额员工赔偿未及时披露 (三)会计处理不规范导致三季报披露不准确 (四)超额保证金未履行审议和披露程序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公司、施延军、吴月肖、王启辉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
处理人浙江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1-28
标题关于对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71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2月1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1-07-15
标题关于对娄底中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2016年7月,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字火腿”或“上市公司”)以自有资金4.3亿元受让了深圳中钰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钰金控”)、禹勃等23名股东持有的中钰资本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钰资本”,现更名为中钰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43%股权。中钰金控、禹勃等23名股东对中钰资本2017年至2019年净利润作出承诺,若中钰资本连续两年净利润未达到当年度承诺利润的70%,或补偿义务人未按约定履行业绩补偿的,金字火腿有权要求业绩承诺方对标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因中钰资本未实现2017年承诺业绩且业绩承诺方未在约定期限内履行业绩补偿义务,上市公司同意娄底中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娄底中钰”,更名后的“中钰金控”)、禹勃、马贤明、王徽、金涛、王波宇以现金方式回购金字火腿所持中钰资本51%股权,交易对价7.37亿元,需在2019年9月26日前支付完毕交易对价。中钰资本作为共同回购人,一并承担回购义务。上述回购方案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于2018年11月29日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19年9月26日,交易对手方仅支付5000万元。交易各方于2020年9月14日经金字火腿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将股权回购款由原协议约定的约7.37亿元调整为5.93亿元。2020年4月17日,娄底中钰、中钰资本、禹勃、马贤明、王徽、金涛、王波宇出具《承诺函》,承诺分期向上市公司支付回购剩余款项,其中2020年11月30日前支付3亿元,2021年11月30日前再支付2.43亿元,并共同承担连带责任。截至2020年11月30日,娄底中钰及相关当事人通过现金及房产抵偿合计仅支付回购款1.09亿元。
批复内容对娄底中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钰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禹勃、马贤明、王徽、金涛、王波宇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12-01
标题关于对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553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12月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7-27
标题关于对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449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0年7月3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与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4-08
标题关于对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210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210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0年4月1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1-03
标题关于对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7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7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0年1月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20-01-02
标题金字火腿:关于娄底中钰等回购方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
文件批号浙江证监局[2019]145号
批复原因“娄底中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钰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禹勃、马贤明、金涛、王波宇、王徽: 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你们存在以下问题: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于2018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18年11月29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娄底中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禹勃、马贤明、金涛、王波宇、王徽选择以7.37亿元回购上市公司持有的51%中钰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钰资本”)股权,中钰资本也作为共同回购人。支付方式是由交易对方分四期在2019年9月26日前支付上述款项。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我局要求你们高度重视承诺履行,及时支付剩余款项。
处理人浙江证监局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9-11-04
标题关于对施延军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总裁施延军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17年6月16日,公司与施延军签订《金字食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金字食品有限公司100%股权作价46,745.81万元转让给施延军。施延军需在2017年12月31日前及2018年2月28日前分别支付股权转让款35,059.36万元和11,686.45万元。施延军在2017年12月31日前向公司累计支付股权转让款35,059.36万元,但未能在2018年2月28日前支付股权转让款11,686.45万元。2018年3月28日,施延军承诺于2018年12月30日前将上述余款11,686.45万元支付完毕,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公司支付自2018年3月1日起至支付完毕上述款项之日止未支付款项的利息。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仅收到施延军支付的上述尾款的各期利息。2019年3月27日,公司披露公告称施延军申请延长承诺付款履行期限,承诺于2019年12月30日前将上述款项支付完毕,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公司支付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支付完毕上述款项之日止未支付款项的利息。施延军未能在原承诺期限内履行承诺,且未能在原承诺到期前履行承诺变更的审议程序,存在超期未履行承诺情形。
批复内容本所决定对施延军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10-23
标题关于对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364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364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于10月2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10-15
标题关于对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361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361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于10月1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8-21
标题金字火腿: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304号
批复原因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304号)。
批复内容现对《问询函》中提及的问题回复如下(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的简称与名词的释义与重组报告书中相同)。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3-21
标题关于对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195号
批复原因金字火腿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对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195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9年3月2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警示  公告日期:2019-01-31
标题关于对娄底中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浙江证监局[2019]6号
批复原因你公司作为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字火腿)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有金字火腿70,433,000股的股份于2018年11月9日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上述股份约占金字火腿总股本的7.20%。你公司未及时履行告知及信息披露配合义务,直至金字火腿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阅到上述事项,于2019年1月5日才予以披露。
批复内容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予以警示。
处理人浙江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1-14
标题关于对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股东娄底中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文件批号中小板监管函[2019]第3号
批复原因你公司作为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字火腿”)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有金字火腿70,433,000股的股份于2018年11月9日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上述股份约金字火腿总股本的7.20%。你公司未及时履行报告与披露义务,直至金字火腿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阅到上述事项,2019年1月5日才予以披露。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4条、第2.3条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4.1.6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8-11-16
标题关于对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重组问询函(不需行政许可)[2018]第21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关于对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8年11月2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对外披露并报送我部。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7-25
标题关于对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267号
批复原因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4日,你公司披露《关于2017年度中钰资本业绩补偿相关进展的公告》(以下简称“《业绩补偿进展公告》”)、《关于公司董事长、部分董事、高管辞职的公告》及《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公告》,称公司未收到娄底中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关于中钰资本业绩承诺的补偿款,补偿方请求回购公司持有的51%中钰资本股份,公司董事长禹勃、董事兼财务总监王徽、监事王波宇辞职。   我部对此表示高度关注。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18年7月3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7-02
标题关于对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232号
批复原因2018年6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5%以上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处置的预披露公告》及《关于对5%以上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数量、处置方式的更正暨无平仓风险的提示性公告》,称公司5%以上股东娄底中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娄底中钰”)质押给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的股份中5,583万股达到平仓线,占娄底中钰持股数的38.77%,占公司总股本的5.7%。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对此表示关注。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18年7月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6-12
标题金字火腿: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399号
批复原因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6月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399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
批复内容就年报问询函所关注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并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6-06
标题金字火腿: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文件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浙证监公司字[2018]105号
批复原因2018年6月5日,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文件浙证监公司字[2018]105号《监管问询函》。
批复内容现请你公司就下列事项作出书面说明,并于2018年6月12日前报送我局。
处理人浙江证监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6-06
标题金字火腿: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445号
批复原因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5月3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就问询函所关注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并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5-28
标题关于对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175号
批复原因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6日,你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申请公司股票停牌,并于4月19日披露了《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我部于4月28日向你公司发出《关于对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不需行政许可)【2018】第6号),要求公司就本次交易定价的合理性、业绩承诺等事项进行补充说明。5月26日,你公司披露《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暨股票复牌的公告》,称由于交易各方尚未就本次交易估值调整等相关具体条款达成一致意见,根据目前市场环境,综合考虑各方面相关因素,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自2018年5月28日开市起复牌。我部对上述事项高度关注。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18年5月3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5-08
标题金字火腿: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文件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浙证监公司字[2018]78号
批复原因2018年5月2日,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文件浙证监公司字[2018]78 号《监管问询函》。
批复内容现请你公司就下列事项作出书面说明,并于2018年5月11日前报送我局(本问询函使用的各类名词简称及含义请参见你公司预案释义部分)。
处理人浙江证监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4-27
标题关于对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重组问询函(不需行政许可)[2018]第6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5月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12-01
标题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廖国沛)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2014年1月至2016年6月,廖国沛控制使用账户组,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通过大额封涨停、虚假申报并封涨停、盘中拉抬并封涨停等方式,影响15只股票的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并于次日反向卖出获利27,164,867.74元。 2015年8月26日,10:30:23至10:43:23期间,账户组以涨停价20.54元分28笔共申报买入“金字火腿”25,994,600股,占期间市场申报买入量的57.94%;账户组撤单12,950,905股,占账户组申报量的49.82%;账户组成交2,996,595股,占同期市场总成交量的42.63%。当日该股涨幅10.02%,深证成份指数跌幅2.92%,该股偏离深证成份指数12.94%。 2015年8月27日9:24:48至9:51:31期间,账户组反向卖出8月26日买入的“金字火腿”合计4,159,817股,成交金额91,792,667.42元,卖出均价22.07元,获利5,726,740.28元。
批复内容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我会决定:没收廖国沛违法所得27,164,867.74元,并处以54,329,735.48元罚款。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8-29
标题金字火腿: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440号
批复原因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字火腿”或“公司”)于2017年8月1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发来的《关于对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440号)。
批复内容公司高度重视,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核查与分析,并就问询函关注的问题回复并公告如下。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08-28
标题关于对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文件批号中小板监管函[2017]第138号
批复原因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17年4月,你公司子公司中钰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使用1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基金产品,投资收益为亏损32.93万元。 你公司对上述风险投资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17年8月10日才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对外披露上述事项。 2017年8月11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对本年度一季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你公司前期发生的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追溯调整2017年第一季度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利润表的相关财务数据。 其中,你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由3,439.85万元调整至1,469.14万元,减少金额占更正后净利润的比例为134.14%。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2.1条、第2.5条的规定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7.1.5条和7.1.10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6-28
标题金字火腿: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324号
批复原因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字火腿”或“公司”)于2017年6月2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发来的《关于对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324号)。
批复内容公司高度重视,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核查与分析,并就问询函关注的问题回复并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5-24
标题金字火腿:关于2016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150号
批复原因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字火腿”或“公司”)于2017年5月1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发来的《关于对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150号)。
批复内容公司高度重视,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核查与分析,并就问询函关注的问题回复并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6-12-13
标题金字火腿: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上市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541号
批复原因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字火腿”、“公司”)于2016年12月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54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对《问询函》中所提问题逐项进行认真核查。现就《问询函》所提及问题做出书面说明。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6-08-03
标题金字火腿:关于对深交所关注函回复说明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6]第132号
批复原因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6年7月2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6】第132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就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和公司拟以自有资金4.3亿元受让禹勃等股东持有的中钰资本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钰资本”)43%的股权,表示高度关注。
批复内容公司对关注函提出的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回复说明内容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6-07-29
标题金字火腿:股价异动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6]第132号
批复原因公司于2016年7月2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6】第132号)(以下简称“关注函”)。
批复内容公司将于2016年8月3日前向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做出书面回复,并同时对外披露。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5-11-07
标题金字火腿:关于对公司对外借款事项进行确认的公告
相关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借款的审批主要实施人施延军先生和财务总监朱美丹女士,在借款发生时未向公司董事会及时通报,导致该对外借款没有及时履行规定的审批手续并对外信息披露,公司存在信息未及时披露的问题。
批复内容公司内部审计部对2015年第三季度财报进行审计过程中发现了该事项,并提请董事会对该对外借款事项进行审议确认,补充履行该对外借款事项的审批手续和对外信息披露义务。 施延军先生及朱美丹女士也深刻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并及时采取措施将该债权转让给非关联第三方及时收回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避免了公司可能存在的风险。
处理人其他机构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1-08-30
标题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公司法》、《证券法》
文件批号浙证监上市字[2011]151号
批复原因1、你公司应补充制定《财务会计信息四方沟通机制》、《大股东定期沟通机制》、《外部信息使用人登记制度》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规定。 2、你公司应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进一步严格董事会表决方式,书面留痕。 3、你公司应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该制度第四条规定,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其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行使权利并履行其职责,不符合我局《关于加强董事会秘书管理的意见》(浙证监上市字【2008】132号)的相关要求。 4、你公司应切实发挥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各专业委员会无相关工作底稿,不符合公司《专业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5、你公司应根据我局《关于加强董事会秘书管理的意见》(浙证监上市字【2008】132号)的要求,除设立专职的证券事务代表外,还须配备具备法律、财经等专业知识的专业助理人员。 6、你公司接受机构调研时未要求来访者提供书面调研提纲,且会议纪要未经双方签字确认。不符合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证监上市字【2009】134号)的相关规定。
批复内容 通过本次开展的治理专项活动,增强了公司规范运作的意识,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提高了公司治理的水平,为公司整体竞争力的提升奠定厚实的基础。 公司治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系统、长期的工程,公司将以本次专项治理活动为契机,继续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要求,不断健全法人治理机构,规范三会运作水平,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公司规范治理的长效机制,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处理人浙江证监局
!利空数据来源:http://www.iwencai.com/unifiedwap/result?w=002515利空&querytype=&issugs
!违约数据来源:http://vip.stock.finance.sina.com.cn/corp/go.php/vGP_GetOutOfLine/stockid/002515.phtml
!本站仅仅做归类整理,方便网友查阅,并不做修改及判断,也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页面内容仅供参考,不一定会对股价造成影响,更不能作为投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