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2-03 |
标题 | 关于对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131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2月1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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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3-02-02 |
标题 | *ST奇信:关于对新余高新区智大投资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
文件批号 | 深证上[2023]60号 |
批复原因 | 2022年4月1日,*ST奇信披露《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目前,调查尚未结束。因融资融券业务发生逾期违约,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11月11日,智大投资通过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用账户持有的*ST奇信股票被强制平仓。截至2022年11月11日,智大投资所持*ST奇信股票累计被强制平仓减持674.16万股,占*ST奇信总股本的2.9963%,成交金额4,288.85万元。智大投资的上述减持行为均发生在*ST奇信被立案调查期间。 |
批复内容 | 对新余高新区智大投资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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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1-16 |
标题 | 关于对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监管函[2023]第7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监管函 |
批复内容 | 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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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23-01-05 |
标题 | *ST奇信: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文件批号 | 证监立案字007202237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叶家豪先生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
批复内容 | 证监会决定对叶家豪先生立案。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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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12-29 |
标题 | *ST奇信:天职业字[2022]48038号-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天职业字[2022]48038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现就监管关注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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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12-14 |
标题 | 关于对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446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12月2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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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12-08 |
标题 | *ST奇信: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进展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余城撤罚决字[2022]第100号 |
批复原因 | 新余市城市管理局关于2022年7月26日对奇信建工涉嫌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作出处人民币肆佰玖拾伍万肆仟肆佰圆整(¥4,954,4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余城罚决字[2022]第100号)。现因新余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在《行政复议意见书》(余府复意字[2022]3号)中指出“本案中的工程合同价款的‘工程’应为‘单位工程’,应为具有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地下室’,而非反山棚改项目的全部建筑物和构筑物”。 |
批复内容 | 新余市城市管理局撤销余城罚字[2022]第100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
处理人 | 新余市城市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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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12-08 |
标题 | *ST奇信: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进展公告(余城重罚决字[2022]第001号) |
相关法规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文件批号 | 余城重罚决字[2022]第001号 |
批复原因 | 反山棚改项目地下工程合同价款为2,118.70万元,奇信建工的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对奇信建工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工程合同价款2%的罚款,共计人民币肆拾贰万叁仟柒佰叁拾玖圆整(¥423,739.00元)。 |
处理人 | 新余市城市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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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2-11-28 |
标题 | 关于对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三季报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三季报问询函[2022]第17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12月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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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2-11-07 |
标题 | 关于对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张浪平、刘松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江西证监局[2022]17号 |
批复原因 | ?2022年1月29日,*ST奇信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90,000万元至-135,000万元。2022年4月26日,*ST奇信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修正预告》,将预计净利润向下修正为-146,820.58万元至-209,432.25万元,同时新增预测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以下简称净资产)为-28,651.36万元至-20,055.96万元。2022年4月30 日,*ST 奇信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174,786.41万元,经审计净资产为-23,229.98 万元。*ST奇信未在《2021年度业绩预告》中预测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可能触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2021年度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不完整。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ST奇信及张浪平、刘松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
处理人 | 江西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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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2-09-22 |
标题 | 关于对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报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半年报问询函[2022]第38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9月2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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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2-09-21 |
标题 | 关于对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 |
文件批号 | 深证上[2022]937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奇信”或“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22年1月29日,*ST奇信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90,000万元至-135,000万元。2022年4月26日,*ST奇信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修正预告》,将预计净利润向下修正为-146,820.58万元至-209,432.25万元,同时新增预测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以下简称“净资产”)为-28,651.36万元至-20,055.96万元。2022年4月30日,*ST奇信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174,786.41万元,经审计净资产为-23,229.98万元。*ST奇信未在《2021年度业绩预告》中预测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可能触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2021年度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不完整。*ST奇信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1.4条、第2.1.1条、第5.1.1条、第5.1.3条的规定。*ST奇信董事长张浪平、时任财务总监刘松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1.4条、第2.1.2条、第4.3.1条、第5.1.9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
批复内容 | 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浪平、时任财务总监刘松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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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09-20 |
标题 | *ST奇信:关于收到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问题的紧急通知》、《深圳市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
文件批号 | 深税四稽罚[2022]869号 |
批复原因 | 1、你公司向惠州罗浮山帝尊实业有限公司提供应税劳务,未按规定申报纳税,造成2016年至2020年少缴增值税3,234,527.22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26,416.90元、教育费附加97,035.83元、地方教育附加64,690.54元。
2、你公司2017年1月、3月收讫设计费合计1,000,000元,应于2017年1月、3月申报缴纳增值税56,603.77元、城建税3,962.26元及附加税费2,830.19元,你公司迟延至2017年11月申报缴纳上述税费,已造成税款滞纳。
3、你公司结算工程款和设计费合计40,022,881.61元,经本次检查确认,该工程应交增值税合计3,291,130.99元,则应结转不含税收入合计36,731,750.62元。你公司2017年结转收入20,484,700.85元,2018年结转收入3,288,551.89元,2019年结转收入12,682,203.42元,合计36,455,456.16元,少结转收入276,294.46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应调增2019年应纳税所得额276,294.46元。对于你公司上述查补的2019年度城市维护建设税106,142.26元、教育费附加45,489.55元、地方教育附加30,326.36元,合计181,958.17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的规定,允许在2019年度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81,958.17元。你公司2019年度自报应纳税所得额237,828,444.48元,经上述纳税调整后,你公司2019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37,922,780.77元,应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35,688,417.12元,已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35,674,266.67元,少缴企业所得税14,150.45元。 |
批复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缴你公司2016年至2020年少缴增值税3,234,527.22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26,416.90元,处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付款1,730,472.06元。以上应缴款共计1,730,472.06元。限你(单位)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缴纳入库,到期不缴纳罚款,我局(所)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
处理人 |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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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8-03 |
标题 | 关于对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319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于2022年8月10日前将上述核实情况书面回复我部并对外披露,并同时提交控股股东的书面说明等附件。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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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07-29 |
标题 | *ST奇信: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文件批号 | 余城罚决字[2022]第100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2022年1月21日新余市城市城镇发展服务中心对新余市白竹路以南,五一南路以东“反山棚改项目”监督抽查时,发现奇信建工在“反山棚改项目”地下室底板混凝土结构钢筋工程施工时未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该项目合同价格24,772万元,该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新余市城市管理局决定对奇信建工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工程合同价款2%的罚款,共计人民币肆佰玖拾伍万肆仟肆佰元整(¥:4,954,400元)。 |
处理人 | 新余市城市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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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6-13 |
标题 | 关于对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监管函[2022]第128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监管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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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2-05-10 |
标题 | 关于对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228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5月2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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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4-12 |
标题 | 关于对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200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4月1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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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4-11 |
标题 | 关于对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新余高新区智大投资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监管函[2022]第79号 |
批复原因 | 新余高新区智大投资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8日,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信股份”)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存在平仓风险暨被动减持的提示性公告》显示,你公司通过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用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25,846,633股存在因平仓导致被动减持的风险。2022年4月2日,奇信股份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显示,你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至2021年11月5日被强制平仓导致被动减持2,249,900股,占奇信股份总股本的1%。你公司未在上述减持行为发生的十五个交易日前披露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批复内容 |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条、第2.3条、第3.1.8条以及本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本所希望你公司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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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22-04-01 |
标题 | 奇信股份: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文件批号 | 证监立案字00720224号 |
批复原因 | 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
批复内容 | 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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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2-21 |
标题 | 关于对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149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2月2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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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2-14 |
标题 | 关于对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140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2月2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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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11-09 |
标题 | 关于对叶家豪、新余高新区智大投资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监管函[2021]第169号 |
批复原因 | 叶家豪、新余高新区智大投资有限公司:你们为持有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信股份”)5%以上股份的股东,且叶家豪控制新余高新区智大投资有限公司。2021年9月8日,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你们持有的奇信股份股票进行了司法冻结,合计冻结数量26,843,255股,占奇信股份总股本的11.93%。你们未及时通知奇信股份并配合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迟至2021年10月20日才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
批复内容 | 本所希望你们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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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1-09-17 |
标题 | 奇信股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问询函[2021]第109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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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1-07-16 |
标题 | 奇信股份:关于2020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409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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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1-04 |
标题 | 关于对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关注函[2021]第1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1】第1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1月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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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0-07-04 |
标题 | 奇信股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问询函[2020]第129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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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6-23 |
标题 | 奇信股份收到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项目投标过程中隐瞒了拟派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的事实 |
批复内容 | 罚款37,102.63元。 |
处理人 | 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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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6-23 |
标题 | 奇信股份收到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行政处罚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吊顶龙骨安装隐蔽工程未经监理单位验收 |
批复内容 | 罚款30,000元。 |
处理人 |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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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6-23 |
标题 | 奇信股份收到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 |
批复内容 | 罚款25,000元。 |
处理人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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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6-23 |
标题 | 奇信股份收到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行政处罚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使用不合规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未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 |
批复内容 | 罚款3,360,926元。 |
处理人 | 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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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6-23 |
标题 | 奇信股份收到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行政处罚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
批复内容 | 罚款50,000元。 |
处理人 |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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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6-23 |
标题 | 奇信股份收到六安市安全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安全管理不到位;现场管控不严;监督制止不力。 |
批复内容 | 罚款50,000元。 |
处理人 | 六安市安全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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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6-23 |
标题 | 奇信股份收到北京市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行政处罚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现场搅拌砂浆 |
批复内容 | 罚款20,000元 |
处理人 | 北京市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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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4-16 |
标题 | 关于对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228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228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4月2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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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3-23 |
标题 | 关于对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监管函[2020]第34号 |
批复原因 | 2020年3月19日,你公司披露《关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公告》和《2019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对2019年前三季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调增2,700.96万元,对2019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调增3,372.12万元。你公司未能准确披露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及2019年度业绩快报,且更正前后净利润变动幅度均超过30%。 |
批复内容 |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条、2.1条、11.3.3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
问讯 公告日期:2018-12-06 |
标题 | 奇信股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824号 |
批复原因 |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11月2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82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现将问询函问题回复公告如下。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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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8-06-07 |
标题 | 奇信股份:关于2017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325号 |
批复原因 |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5月3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现将问询函中问题的回复公告如下。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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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7-11-18 |
标题 | 奇信股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589号 |
批复原因 |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58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对公司终止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提出了相关问题。 |
批复内容 | 公司高度重视问询函所述问题,经认真核查,现将问询函相关问题及回复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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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8-22 |
标题 | 奇信股份:关于公司收到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文件批号 | 市建罚字[2017]092号 |
批复原因 | 2014年11月,西安市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地铁”)与公司签订了西安市地铁三号线一期工程(鱼化寨~保税区段)车站设备安装及装修施工项目D3AZZXSG-9标段《施工合同书》。
2015年4月13日,陕西兵器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和西安铁一院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组织西安地铁工程一处及三号线各安装装饰施工承包商相关人员召开了关于乙供关键材料审查专题会议,确定了电线电缆项目材料由包括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奥凯”)在内的七家电缆生产厂家供货。公司根据名录内七家厂家的供货周期、供货单价、销售业绩、售后服务等条件的综合判断,选定陕西奥凯作为电线电缆的供应商并报业主方和监理方备案。
2017年6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调查处理情况及其教训的通报》(国办发〔2017〕56号),就西安地铁三号线使用的陕西奥凯“问题电缆”事件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责任追究情况及要求、后续监管要求等事项予以通报。
经查,你单位在承建的西安地铁三号线一期工程(鱼化寨~保税区段)车站设备安装及装修施工项目D3AZZXSG-9标段存在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未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 |
批复内容 | 市建委于2017年7月28日向你发出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市建告字[2017]第92号),依据你单位的申请,市建委于2017年8月11日举行了听证会,听取你单位的陈述和申辩。经合议决定对你单位的陈述、申辩不予采纳。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决定给予你单位1、责令改正;2、责令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3、处罚叁佰叁拾陆万零玖佰贰拾陆元整的行政处罚。 |
处理人 | 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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