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生科技(300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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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4/24 7:01:59
 
2023年4月24日

派生科技(300176)最新利空负面消息_违规记录

派生科技(300176)最新利空

派生科技(300176)违规记录

警示  公告日期:2022-10-14
标题派生科技: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文件批号广东证监局[2022]138号
批复原因 1、未计提模具摊销费用。 2、未及时确认管理费用。 3、未及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营业成本核算不准确。 5、预计负债及营业外收支核算不准确。 6、少计其他权益工具权益变动损失。 7、未及时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派生科技、卢楚隆、卢宇轩、朱龙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处理人广东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5-09
标题关于对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监管函[2022]第70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监管函
批复内容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2-04-29
标题关于对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2021年年报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2]第181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5月1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广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8-25
标题派生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文件批号肇环鼎罚听告字[2021]8号
批复原因2021年5月20日,肇庆市生态环境局鼎湖分局执法人员对你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期间肇庆市鼎湖区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对你公司西南门通道排污主管道2个沙井水质进行了采样监测,《监测报告》[(肇鼎)环境监测(SJD)字(2021)第05014号]结果显示:你公司厂内沙井1采集的样品化学需氧量浓度为1.21*103mg/L,超标12.4倍;总磷为0.62mg/L,超标0.24倍;石油类为54.4mg/L,超标9.88倍;厂内沙井2采集的样品化学需氧量浓度为225mg/L,超标1.5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批复内容罚款贰拾伍万元整(¥250000元)。
处理人肇庆市生态环境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7-02
标题派生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受到行政处罚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逾期未年检
批复内容吊销营业执照
处理人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5-31
标题派生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及《税务处理决定书》的公告(东税稽罚〔2021〕44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文件批号东税稽罚[2021]44号
批复原因你公司于2016年2月、3月期间取得广州通巽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巽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2份,发票代码为4400153130,发票号码为24892652-24892662,24892745-24892755,涉及金额2086334,99元,税额354677.01元,价税合计2441012.00元。货物名称:钢材。上述发票已在2016年度入账并列支成本。你公司于2016年2-4月持上述22份发票到原东莞市国家税务局凤岗税务分局申报抵扣税款354677,01元。造成当期少缴增值税354677.01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7733,86元、企业所得税512716.82元。你公司已将抵扣的增值税进项转出,并补缴了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及企业所得税。比对通巽公司开出的送货单(型号为:20300750重量为325232.334公斤的钢材)、以及询问你公司相关人员,证实你公司实际无此型号货物的采购记录,无此型号货物的进出仓库记录。你公司于2016年2月25日通过网银转账方式向通巽公司支付货款1013331元,于2016年2月27日通过网银转账方式向通巽公司支付货款233935元,于2016年3月9日通过网银转账方式向通巽公司支付货款541572元,于2016年3月10日通过网银转账方式向通巽公司支付货款652174元,支付货款共计2441012元,有相应的银行对账单和支付凭证回单。对你公司银行流水进行检查,暂未发现异常。
批复内容决定对你公司少缴增值税354,677.01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7,733.86元、企业所得税512,716.82元处以百分之五十的罚款,罚款金额合计为442,563.85元。
处理人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稽查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5-31
标题派生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及《税务处理决定书》的公告(东税稽处〔2021〕75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文件批号东税稽处[2021]75号
批复原因你公司于2016年2月、3月期间取得广州通巽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巽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2份,发票代码为4400153130,发票号码为24892652-2489266224892745-24892755,涉及金额2086334,99元,税额354677.01元,价税合计2441012.00元。货物名称:钢材。上述发票已在2016年度入账并列支成本。你公司于2016年2-4月持上述22份发票到原东莞市国家税务局凤岗税务分局申报抵扣税款354677,01元。造成当期少缴增值税354677.01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7733,86元、企业所得税512716.82元。你公司在2017年9月将抵扣的增值税进项转出,并补缴了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随后补缴了企业所得税。比对通巽公司开出的送货单(型号为:20300750重量为325232.334公斤的钢材)、以及询问你公司相关人员,证实你公司实际无此型号货物的采购记录,无此型号货物的进出仓库记录。你公司于2016年2月25日通过网银转账方式向通巽公司支付货款1013331元,于2016年2月27日通过网银转账方式向通巽公司支付货款233935元,于2016年3月9日通过网银转账方式向通巽公司支付货款541572元,于2016年3月10日通过网银转账方式向通巽公司支付货款652174元,支付货款共计2441012元,有相应的银行对账单和支付凭证回单。对你公司银行流水进行检查,暂未发现异常。
批复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3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对你公司已经补缴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滞纳金合计95,415.62元。
处理人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稽查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21-05-21
标题关于对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1]第328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5月2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广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5-10
标题派生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东税稽罚告[2021]32号
批复原因广东远见精密五金有限公司在没有实际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抵扣,少缴税款是偷税
批复内容拟对广东远见精密五金有限公司少缴增值税354,677.01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7,733.86元、企业所得税512,716.82元处以百分之五十的罚款,罚款金额合计为442,563.85元。
处理人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稽查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8-27
标题关于对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414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8月3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并抄送广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6-27
标题关于对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问询函[2020]第178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7月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5-21
标题关于对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281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5月2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广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9-11-26
标题派生科技:关于实际控制人涉案的进展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公司实际控制人唐军先生(从未在公司担任职务)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批复内容已由东莞市公安局于2019年11月25日移送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处理人东莞市人民检察院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10-15
标题关于对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韩勇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文件批号创业板监管函[2019]第142号
批复原因2019年8月7日,你通过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的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部分股份被强制平仓,导致你被动减持910,000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23%,成交金额合计8,368,704.75元。公司于2019年8月30日披露2019年半年度报告,你作为公司总经理,上述减持发生在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前30日内,构成敏感期交易。同时,根据你、周文君等交易对方于2018年6月与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现金收购你和周文君实际控制的广东远见精密五金股份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你和周文君承诺本次股权转让所取得的交易价款全额用于从二级市场购买公司股票,并自相关股票买入之日起三年内全部锁定。上述减持违反了你此前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
批复内容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3.1.11条、第11.11.1条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8.17条的规定。请你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9-19
标题派生科技:关于对创业板半年报问询函【2019】第20号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半年报问询函[2019]第20号
批复原因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半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半年报问询函【2019】第2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现就问询函相关内容及回复公告如下。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7-12
标题关于对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
文件批号创业板监管函[2019]第90号
批复原因你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披露《2019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预计2019年第一季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2,500万元-4,500万元。4月23日,你公司披露《2019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预计2019年第一季度净利润为500万元-1,000万元。4月26日,你公司披露《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2019年第一季度净利润为980.67万元。你公司业绩预告预计的净利润与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业绩报告披露的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且未及时披露修正公告。
批复内容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11.3.4条的相关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4-11
标题关于对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39号
批复原因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39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4月1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广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9-03-28
标题派生科技:关于公司相关人员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唐军先生(未在公司担任职务)、董事长兼总经理张林先生、董事余军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晋海曼女士,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批复内容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现案件正在调查过程中。
处理人公安机关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1-24
标题关于对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问询函[2019]第33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创业板问询函【2019】第33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9年1月3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1-21
标题关于对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19]第32号
批复原因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19】第32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2019年1月28日前书面回复我部。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8-12-13
标题关于对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问询函[2018]第501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关于对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8年12月2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7-16
标题关于对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18]第183号
批复原因2018年7月12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司与关联法人小黄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黄狗”)签署《设备采购战略合作协议书》,小黄狗拟在三年内向公司采购智能垃圾分类回收设备,预计金额为人民币50亿元。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对此表示关注。
批复内容请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7月2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5-22
标题关于对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282号
批复原因收到深交所关于对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282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5月2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广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2-28
标题关于对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18]第87号
批复原因2018年2月27日,你公司披露《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你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硕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议以201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07,2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我部对此表示关注。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3月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
处理人深圳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人为操纵  公告日期:2016-06-06
标题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广州穗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易向军、周岭松)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77号
批复原因穗富投资控制使用账户组违法交易情况   账户组交易“鸿特精密”的情况 7月27日14点56分55秒至57分16秒,账户组申报买入该股共计2笔,委托买入量为470,000股,占其拉抬起始至收盘时段市场申买量的比例为55.65%,成交数量470,000股,占其拉抬起始至收盘时段市场成交量的比例为56.23%,委托均价为24.98元,动用资金量为17,245,557.60元。 穗富投资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项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所述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易向军、周岭松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批复内容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我会决定: 一、没收穗富投资违法所得10,168,569.86元,并处以30,505,709.58元罚款; 二、对易向军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三、对周岭松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6-03
标题鸿特精密:创业板配股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问询函[2016]第82号
批复原因2016年6月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对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创业板问询函【2016】第82号),要求公司就(1)公司及并购交易对手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商议筹划过程、采取的保密措施以及是否存在信息提前泄露的情况;(2)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以及标的公司内幕知情人,是否与个别买入异常账户存在关联关系或代持股份的情形等问题作出书面说明。
批复内容公司在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问询函后,及时组织公司及并购交易对手方的相关人员就问询函所涉问题进行了核查,并于2016年6月16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了《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说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筹划过程中,不存在内幕信息提前泄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3-28
标题鸿特精密:创业板配股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6]第10号
批复原因2016年3月2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对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6】第10号),要求公司就2015年年报中净利润和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较营业收大幅增长的原因、第四季度净利润较前三季度大幅增长的原因、不同地区毛利率水平差异较大的原因、除原材料以外的存货均未计提跌价准备的合理性、公司与东风本田发动机有限公司业务合作模式及相关采购销售具体事项、现金流量表中“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及“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中1,500万元往来款项的性质、内容和交易对方等问题做出书面说明。
批复内容公司在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年报问询函后,及时组织公司工作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查,并于2016年4月1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了《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年报问询的回复》。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人为操纵  公告日期:2015-10-23
标题证监会拟对12宗操纵证券市场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日前,证监会对“证监法网”第七批专项行动中的12宗操纵证券市场案件调查、审理完毕。该12宗案件已进入告知程序。 12宗操纵案件主要发生在股市异常波动期间,包括5种类型: 第一类为3宗操纵ETF案件,包括济南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涉嫌操纵100ETF案、北京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涉嫌操纵50ETF案、北京某投资有限公司和深圳某投资有限公司涉嫌操纵50ETF案。 第二类为2宗利用融券机制操纵市场案件,包括陈某宇涉嫌操纵“西部证券”股票价格案、江某涉嫌操纵“国元证券”、“吉林敖东”股票价格案。 第三类为1宗境外企业利用QFII操纵B基金案件,系某境外企业涉嫌操纵“银华恒生H股B”价格案。 第四类为1宗特定时间段操纵案件,系广州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涉嫌操纵“国光股份”、“国农科技”、“鸿特精密”、“金宇车城”、“科恒股份”、“万福生科”等6支股票价格案。 第五类为5宗采取混合方式操纵案件,包括肖某东涉嫌操纵“通光线缆”、“永贵电器”、“汉得信息”、“司尔特”、“力源信息”、“宜安科技”、“国祯环保”、“快乐购”、“云海金属”、“万邦达”、“凯发电气”、“卫士通”等12支股票价格案,吴某乐、深圳市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涉嫌合谋操纵“特力A”、“得利斯”股票价格案,唐某涉嫌操纵“渤海活塞”股票价格案,彭某涉嫌操纵“美都能源”、“石英股份”等2支股票价格案,瞿某淑涉嫌操纵“恒源煤电”、“中科英华”、“东风汽车”、“安阳钢铁”等4支股票价格案。 这些案件具有四个特点:第一,参与主体种类多样,既有公司,也有个人;既有境内公司,也有境外公司。第二,部分操纵行为系不同市场主体合谋进行。第三,涉案金额巨大,手法新颖,当事人通过滥用交易规则,以不正当手段干扰和影响市场机制和作用的正常发挥,对证券市场起到了助涨助跌的作用,加剧了股市的异常波动。第四,部分操纵案件还伴随信息披露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批复内容根据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二百零三条、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我会拟对上述违法主体及相关责任人员分别作出如下行政处罚:没收济南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违法所得20,820,449.17元,并处以62,461,347.51元罚款,对两名责任人员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没收北京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违法所得14,011,940.16元,并处以42,035,820.48元罚款,对两名责任人员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其中一名责任人员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责令北京某投资有限公司和深圳某投资有限公司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北京某投资有限公司和深圳某投资有限公司违法所得855.87万元,并处以2,567.61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陈某宇处以100万元的罚款;对江某处以100万元罚款;没收某境外企业违法所得680,562.36元,并处以2,041,687.08元罚款,对两名责任人员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广州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操纵市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行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0,168,569.86元,处以30,805,709.58元罚款,对两名责任人员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33万元罚款;对肖某东操纵市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行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72,229,148.71元,处以216,987,446.13元罚款;没收吴某乐的违法所得173,544,302.74元,并处以520,632,908.22元罚款,没收深圳市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违法所得147,415,733.94元,并处以442,247,201.82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没收唐某违法所得30,591,938.79元,并处以91,775,816.37元罚款;没收彭某违法所得727,735.78元,并处以2,183,207.34元罚款;没收瞿某淑违法所得31,162,865.22元,并处以93,488,595.66元罚款。上述12宗案件罚没款金额总计超过20亿元。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4-07-07
标题鸿特精密:创业板配股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广东证监函[2014]第530号
批复原因广东证监局于2014年5月19日至28日、2014年6月15日至27日对公司进行了年报现场检查,并于2014年7月7日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对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广东证监函【2014】第530号),对公司治理、信息披露与财务核算存在的问题表示关注,要求公司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整改,并按时报送整改报告。
批复内容根据上述《监管关注函》的要求,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及时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传达,并召开了专门的会议。公司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核查与分析,制定了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并于2014年8月6日向广东证监局报送了《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监管局现场检查相关问题的整改报告》。
处理人广东证监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13-05-15
标题鸿特精密:创业板配股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3]第151号
批复原因2013年5月1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对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3】第151号),要求公司就2012年年报中出口销售与国内销售的成本差异、公司在手订单情况、现金流量表中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与应付职工薪酬减少额存在差异的原因,期末应付职工薪酬大幅增长的原因等相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
批复内容公司在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年报问询函后,及时组织工作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查,并于2013年5月17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了《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2年年报问询的回复》。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2-01-04
标题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对公司《现场检查结果告知书》的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广东证监局[2011]50号
批复原因一、关于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的问题 二、关于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的问题
批复内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此次对我公司的现场检查发现了公司存在的一些问题,对公司进一步加强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提高各项管理水平起到了重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监管机构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处理人广东证监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11-04-20
标题鸿特精密:创业板配股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1]第51号
批复原因2011年4月2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对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1】第51号),要求公司就2010年年报中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减少的原因、存货跌价准备期初数与期末数一样的原因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做出书面说明。
批复内容公司在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年报问询函后,及时组织公司工作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查,并于2011年4月22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了《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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