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医药(300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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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3/30 7:01:46
 
2023年3月30日

金城医药(300233)最新利空负面消息_违规记录

金城医药(300233)最新利空

金城医药(300233)违规记录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22-03-16
标题金城医药:关于子公司收到《责令改正通知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京药监五分药责改[2022]010001号
批复原因经查,你(单位)未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干匹多莫德制剂有关事宜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管函[2018]32号)和《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启动匹多莫德分散片临床有效性试验的通知》(京食药监药注[2018]6号)的要求完成匹多莫德分散片(国药准字H20060718)上市后临床有效性试验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现责令你(单位)在2022年4月30日前予以改正。
处理人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第五分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1-28
标题关于对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79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2月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山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1-08-09
标题金城医药:关于公司董事在窗口期误买入公司股票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郑庚修先生因操作失误于2021年8月6日在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入了500股公司股票,违反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窗口期买卖股票的相关规定。
批复内容(一)郑庚修先生深刻认识到本次窗口期买入公司股票属于违规行为,在知悉本次交易后立即向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报告,并就本次交易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郑庚修先生表示后续将严格遵循相关规定,严格管理其本人的证券账户,审慎操作,重视并履行自身职责和义务,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二)公司董事会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一步加强对《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学习,并要求各相关人员自身及其亲属严格遵守有关规定,避免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问讯  公告日期:2021-05-18
标题关于对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1]第277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5月2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山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警示  公告日期:2021-04-15
标题关于对北京锦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山东证监局[2021]15号
批复原因北京锦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你单位作为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城医药)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2020年7月18日至2021年2月4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金城医药股份合计2338.40万股,占金城医药总股本的比例为6.04%。你单位在2021年1月28日持股比例变动达到5%时,未及时停止交易并履行报告、公告义务,直至2月4日才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批复内容对你单位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
处理人山东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3-25
标题关于对北京锦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
文件批号创业板监管函[2021]第40号
批复原因北京锦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你企业作为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城医药)持股5%以上的股东,自2020年7月18日至2021年2月4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金城医药股份合计2338.40万股,占金城医药总股本比例为6.04%,持有金城医药股份比例由18.24%降至12.2%。你企业在2021年1月28日持股比例变动达到5%时,未及时停止交易并履行报告、公告义务,直至2021年2月4日才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批复内容请你企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我部提醒你企业:上市公司股东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1-13
标题关于对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12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1月2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山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6-11
标题金城医药: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19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431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3-26
标题关于对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9]第12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关于对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4月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3-21
标题关于对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19]第140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关于对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并在3月2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7-07-21
标题金城医药:关于执行落实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关于对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的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山东证监局[2017]24号
批复原因一、朗依制药北务镇制剂车间项目账务处理错误 二、朗依制药沧州原料药车间项目暂估依据不充分,暂估金额不恰当
批复内容公司董事会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认真学习,对照决定书逐项落实整改内容,现将所采取的整改措施说明予以披露。
处理人山东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7-06-28
标题关于对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一、朗依制药北务镇制剂车间项目账务处理错误 二、朗依制药沧州原料药车间项目暂估依据不充分,暂估金额不恰当
批复内容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处理人山东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17-06-28
标题关于对赵叶青、崔希礼及朱晓刚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我局在对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城医药或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现场检查中,发现公司披露的北京朗依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依制药)2016年9月30日资产负债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中相关信息披露存在以下问题: 一、朗依制药北务镇制剂车间项目账务处理错误 二、朗依制药沧州原料药车间项目暂估依据不充分,暂估金额不恰当 你们在重大资产重组尽职调查期间,未对朗依制药北务镇制剂车间项目及沧州原料药车间项目暂估依据不充分、暂估金额不合理保持充分关注并采取有效核查手段,导致公司披露的朗依制药2016年9月30日资产负债表中在建工程、固定资产、预付账款、应付账款等科目数据错误,导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中披露的朗依制药相关财务数据错误。
批复内容你们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处理人山东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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