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创国际(600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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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6/21 7:02:30
 
2023年6月21日

开创国际(600097)最新利空负面消息_违规记录

开创国际(600097)最新利空

开创国际(600097)违规记录

警示  公告日期:2022-05-05
标题开创国际:关于对上海开创国际海洋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汪涛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上证公监函[2022]0041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2021年8月28日,上海开创国际海洋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创国际或公司)披露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开创远洋渔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创远洋)拟与江苏深蓝远洋渔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蓝公司)开展合作租赁经营,开创远洋向深蓝公司租赁一艘专业南极磷虾船“深蓝SHENLAN”号,年固定资产使用费7,850万元,租期4年,自船舶交付之日起算。双方按照业务年度核算,按开创远洋60%、深蓝公司40%的比例共享收益,共担亏损。公告同时披露,双方协议约定暂定于2021年10月31日前完成海试并交付船舶。上述事项,分别于2021年8月26日、9月13日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后,因该船涉及复杂的技术指标要求等因素影响,船舶交接未按约定的暂定交付日期在2021年10月31日之前完成,双方约定于2022年5月10日前完成船舶交付。对于未按约定日期交付船舶并重新约定交付日期的进展情况,公司未及时履行临时公告的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2年4月1日才在202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批复内容对上海开创国际海洋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秘汪涛予以监管警示。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12-16
标题关于对上海开创国际海洋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连隆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
文件批号上证公监函[2018]0098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大连隆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连隆泰)于2017年12月7日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了上海开创国际海洋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创国际或公司)5,600,000股股份,占开创国际非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2.32%。此外,大连隆泰通过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下设的北方信托元宝34号单一资金信托认购了开创国际7,667,731股股份,占开创国际非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3.18%。大连隆泰合计持有开创国际13,267,731股,占开创国际非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5.50%,为公司大股东。2017年12月15日,大连隆泰将其所持有公司5,600,000股限售股份质押给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占公司总股本的2.32%。大连隆泰作为上市公司大股东,未及时将前述股份质押事项告知公司,导致公司迟至2018年8月312日才披露上述股份质押信息。 大连隆泰作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其股份是否被质押以及质押比例大小,对投资者决策有重大影响,市场和投资者对此关注度较高。大连隆泰本应根据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告知公司上述股份质押事项,并督促公司对外披露。但大连隆泰未将上述股份质押情况及时告知公司,导致公司未能及时对外披露,逾期披露时间长达八个多月。大连隆泰有关股份质押的信息披露不及时,损害了投资者的知情权。
批复内容大连隆泰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十二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条、第2.23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等有关规定。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我部做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 对上海开创国际海洋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连隆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予以监管关注。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7-12-28
标题关于对上海开创国际海洋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相关法规《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
文件批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决定书[2017]83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北京小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间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易诊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纳木纳尼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吴长会在增持上海开创国际海洋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创国际或公司)股票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增持公司股份达到10%未停止买入并及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增持计划披露不审慎,信息披露前后不一致
批复内容本所做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上海开创国际海洋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北京小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易诊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纳木纳尼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吴长会予以通报批评。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8-04
标题开创国际关于股东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7]0887号
批复原因北京小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易诊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纳木纳尼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吴长会、北京塞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布谷鸟(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上海开创国际海洋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增持股份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887号)。
批复内容现将相关内容回复如下。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8-02
标题开创国际关于股东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7]0887号
批复原因上海开创国际海洋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向北京小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易诊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纳木纳尼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吴长会、北京塞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布谷鸟(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发的《关于对上海开创国际海洋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增持股份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887号)。
批复内容请相关股东于2017年8月4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警示  公告日期:2017-07-08
标题开创国际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沪证监决[2017]55号
批复原因经查,北京小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小间科技”)、北京易诊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易诊科技”)、北京纳木纳尼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纳木纳尼”)、吴长会作为一致行动人于2017年4月24日至2017年5月4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增持开创国际股份合计10,435,113股,占开创国际已发行股份的5.15%。小间科技、易诊科技、纳木纳尼、吴长会在增持开创国际股份达到其已发行股份的5%时,在公告前继续买入开创国际股票,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现对小间科技、易诊科技、纳木纳尼、吴长会予以警示。
处理人上海证监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6-16
标题开创国际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7]0703号
批复原因上海开创国际海洋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来的《关于对上海开创国际洋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调整增持计划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703号)。
批复内容现予以回复。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6-07
标题开创国际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7]0703号
批复原因上海开创国际海洋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发来的《关于对上海开创国际洋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调整增持计划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703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2017年6月8日前,就核实的相关情况及结果予以公告,并书面回复。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17-06-01
标题开创国际关于股东短线交易的公告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2017年5月23日,小间科技股票账户操作人员在操作账户期间,将“买入”操作做成“卖出”操作,使得小间科技股票账户卖出开创国际股票700股,成交金额11,872元,成交价格16.96元/股。
批复内容1、根据《证券法》第47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2017年5月31日,公司收到小间科技上缴的短线交易违法所得收益182元。 2、公司董事会已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重申相关法律法规,并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避免此类情况的再次出现。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4-22
标题开创国际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7]0415号
批复原因上海开创国际海洋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1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发来的《关于对上海开创国际海洋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增持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415号)。
批复内容现作出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4-15
标题开创国际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7]0415号
批复原因上海开创国际海洋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1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发来的《关于对上海开创国际海洋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增持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415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2017年4月19日前,就核实的相关情况及结果予以公告,并书面回复我部。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12-08
标题开创国际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6]2369号
批复原因上海开创国际海洋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发来的《关于对上海开创国际海洋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出售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2369号)。
批复内容现作出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12-07
标题开创国际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6]2369号
批复原因上海开创国际海洋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发来的《关于对上海开创国际海洋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出售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2369号)。
批复内容上交所要求公司在2016年12月8日之前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并提交书面回复。目前公司正在组织相关人员对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回复。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6-11-21
标题关于对上海开创国际海洋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和相关责任人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
文件批号上证公监函[2016]0094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2016年1月28日,上海开创国际海洋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创国际或公司)披露2015年度业绩预减公告,预计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10,616万元)相比将下降80%-100%。4月21日,公司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称,因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对远洋渔业补助政策进行调整改革,目前暂无法确定公司2015年度补助金额,预计201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000万元。4月28日,公司披露2015年年度报告,公司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080万元。 公司年度业绩是投资者关注的重大事项,可能对公司股价及投资者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前期披露2015年业绩下降,但实际业绩却是亏损,严重影响了投资者的预期,并可能对投资者的决策产生严重误导。公司前期披露的业绩预告不谨慎、不准确,同时,公司迟至4月21日才发布业绩预告更正公告,信息披露不及时。 另经核实,公司业绩预告更正的原因是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对其此前年度均可享受的远洋渔业补助政策进行调整改革,导致公司无法确定2015年度补贴金额。但是,公司在业绩预减公告中并未提及政府补贴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也未充分提示收取政府补贴存在的不确定性风险。据此,公司相关风险提示不够充分,不能予以免责,但可酌情予以减轻处理。 综上,公司的业绩预告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第2.6条和第11.3.3条等有关规定。在责任人方面,公司董事长汤期庆在披露业绩预告前已要求公司管理层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审慎发布业绩预告,履行了其相应的职责。时任公司总裁谢峰、董事会秘书汪涛、财务总监朱正伟、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蔡建民未能勤勉尽责,未充分考虑政府补贴政策不确定性对公司业绩预告的影响,未督促公司充分揭示风险,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2条、第3.1.4条、第3.1.5条和第3.2.2条的规定以及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批复内容鉴于上述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我部做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上海开创国际海洋资源股份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时任总裁谢峰、时任董事会秘书汪涛、时任财务总监朱正伟和时任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蔡建民予以监管关注。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5-26
标题开创国际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6]0483号
批复原因2016年5月11日,上海开创国际海洋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关于对上海开创国际海洋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48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现对《问询函》作出回复。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5-23
标题开创国际关于对《问询函》延期回复暨继续停牌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6]0483号
批复原因上海开创国际海洋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5月1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关于对上海开创国际海洋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483号),要求公司于2016年5月16日之前针对上述问题书面回复,并对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作相应补充,同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批复内容截止目前,大部分工作已经完成,但境外律师对部分资质问题发表法律意见的回复尚未全部收悉,公司将积极协调推进《问询函》的回复工作,预计于2016年5月25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回复文件。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5-16
标题开创国际关于对《问询函》延期回复暨继续停牌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6]0483号
批复原因上海开创国际海洋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5月1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关于对上海开创国际海洋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483号),要求公司于2016年5月16日之前针对上述问题书面回复,并对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作相应补充,同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批复内容公司在收到审核意见后,积极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意见逐项核实。由于《问询函》相关问题的回复涉及对部分事项和数据的进一步核实、补充,需要财务顾问、会计师、评估师、律师等进行确认和完善,且部分问题涉及本次拟收购境外标的西班牙ALBO公司的相关事宜,需要境外中介机构配合完成,此外中介机构尚需履行内部审核流程,目前无法在2016年5月16日前完成。公司将积极协调各方推进《问询函》的回复工作,预计于2016年5月23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回复文件。待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发布关于《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同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5-12
标题开创国际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6]0483号
批复原因上海开创国际海洋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6年5月1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上海开创国际海洋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48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具体内容如下: 经审阅你公司提交的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现有如下问题需要你公司作进一步说明和解释。 一、关于本次交易的主要风险 二、关于交易安排 三、关于标的资产的行业信息及经营风险 四、关于标的资产的评估及作价
批复内容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于2016年5月16之前针对上述问题书面回复,并对重大资产重组草案作相应修改,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正在组织相关人员对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回复。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5-11-18
标题关于对上海开创国际海洋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相关法规《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
文件批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决定书[2015]45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2015年1月26日-6月1日,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立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上海开创国际海洋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创国际”或“公司”)股份合计14,217,823股,占开创国际已发行股份的7.02%。减持后,华立集团持有公司的股份由16.446%变为9.426%。华立集团在减持开创国际股份达到其已发行股份的5%时,未按照规定停止交易并履行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并致违规减持的股份达到开创国际已发行股份的2.02%,数量较大。 华立集团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八十六条、《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3.1.6条等规定。
批复内容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2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本所做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本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4-06-11
标题上海开创国际海洋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及《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中前10大股东名册的披露存在问题。
批复内容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对公司上述定期报告中公司前10大股东名册进行了修改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3-12-10
标题上海开创国际海洋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开创远洋渔业有限公司所属大型拖网船“开欣”轮,于2013年4月17日在南纬63°10’,西经58°59’捕捞生产时发生火灾,经施救无效后沉没,所幸本次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批复内容公司积极配合上海渔港监督局开展了事故调查工作,上海渔港监督局于2013年8月16日出具事故调查报告,确认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为“电气线路故障引燃周围可燃物品起火并扩大成灾”。公司为切实加强渔船安全管理,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并加强了船舶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治。目前,公司整体生产经营正常有序,未受上述事故影响。另外,经过公司的积极联系和协商,事故船舶投保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已按照该船保险合同中船舶全损的相关约定,赔付了保险金270万美元。至此,事故船舶“开欣”轮的保险理赔事宜已完结。
处理人上海渔港监督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6-07-29
标题浙江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巡检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
文件批号浙证监上市字[2006]64号
批复原因公司治理方面的问题、关于财务及内控制度方面问题
批复内容贵局在2006年5月23日~6月3日期间对我公司进行了例行巡检。针对巡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贵局在2003年6月21日下达了《关于要求浙江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巡检问题限期进行整改的通知》(浙证监上市字[2006]64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公司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通知》指出了我公司在企业管理方面所存在的缺点与不足,对公司规范运作和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公司今后将严格对照《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和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三会"日常运作,规范日常财务核算和会计处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信息披露工作,切实提高公司管理水平。
处理人浙江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3-07-12
标题浙江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公司章程》、《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
文件批号杭证监上市字[2003]10号
批复原因企业管理方面所存在的缺点与不足
批复内容 贵办在2003年5月19日~5月23日期间对我公司进行了巡回检查。针对巡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贵办在2003年6月11日下达了《关于要求浙江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巡检问题限期进行整改的通知》(杭证监上市字〖2003〗10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公司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通知》指出了我公司在企业管理方面所存在的缺点与不足,对公司规范运作和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处理人杭州特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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