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丰特纸(600235)最新利空
民丰特纸(600235)违规记录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8-26 |
标题 | 关于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股份冻结进展情况的监管工作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关于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股份冻结进展情况的监管工作函 |
批复内容 |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冻结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6-01 |
标题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陈海东)〔2020〕9号 |
相关法规 | 《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广东证监局[2020]9号 |
批复原因 | 2018年6月至2019年1月期间,陈海东控制“陈海东”“邵某坚”证券账户,在短时段内利用资金优势,以明显高于市场成交价的申报价格,集中大量连续申报买入“民丰特纸”等6只股票,待股价拉升后立即反手卖出,影响“牧高笛”“剑桥科技”“粤泰股份”“电魂网络”“民丰特纸”“弘业股份”等6只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陈海东的上述行为违反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所述的操纵证券市场行为。 |
批复内容 | 一、对陈海东操纵“牧高笛”股票行为处以30万元罚款。
二、对陈海东操纵“剑桥科技”股票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10,717.50元,并处以30万元罚款。
三、对陈海东操纵“粤泰股份”股票行为没收违法所得408,268.49元,并处以816,536.98元罚款。
四、对陈海东操纵“电魂网络”股票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83.22元,并处以30万元罚款。
五、对陈海东操纵“民丰特纸”股票行为处以30万元罚款。
六、对陈海东操纵“弘业股份”股票行为处以30万元罚款。
综上,对陈海东没收违法所得519,169.21元,并处以2,316,536.98元罚款。 |
处理人 | 广东证监局 |
|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8-07-17 |
标题 |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的说明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浙证监上市字[2007]103号 |
批复原因 | 1、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在对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上,应增加采取网络平台、征集投票权等形式的表决制度安排,以便中小股东参与决策。
2、为保障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充分发挥其监督职能,公司的内审部门应隶属于董事会或最高管理层,其人员与隶属关系等应与财务部门相分离。
|
批复内容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高度重视大股东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问题的严重性,公司董事会将严格遵照浙江证监局《关于做好防范大股东资金占用问题的通知》(浙证监上市字[2008]85 号)文件精神,定期出具大股东占资的专项报告,在内控制度上完善相关措施和加强信息披露等工作。向证券监管部门和广大中小股东承诺:确保杜绝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发生。
通过一年多来的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完善公司治理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意识有了很大提高,公司将以此为契机,推进公司治理水平的持续提升。
|
处理人 | 浙江证监局 |
|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7-10-27 |
标题 |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
相关法规 |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
文件批号 | 浙证监上市字[2007]103号 |
批复原因 | 1、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在对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上,应增加采取网络平台、征集投票权等形式的表决制度安排,以便中小股东参与决策。
2、为保障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充分发挥其监督职能,公司的内审部门应隶属于董事会或最高管理层,其人员与隶属关系等应与财务部门相分离。
3、公司资金资产管理上,应建立制止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侵占公司资产的长效机制,强化责任追究制度。
|
批复内容 | 通过本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治理意识有了很大提高,由此促使公司治理水平有了一定提高。完善公司治理是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的系统工程,也不可能一蹴而就,公司将进一步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本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为契机,持续推进公司治理向更高水平的提升。
|
处理人 | 浙江证监局 |
|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3-10-18 |
标题 | 关于中国证监会杭州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巡检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杭证监上市字[2003]27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章程及内控制度不一致;"三会"运作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及时; |
批复内容 | 贵办于2003年8月18日至22日对我公司进行了巡回检查,并于2003年9月17日下发了《关于要求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对巡检问题限期进行整改的通知》(杭证监上市字〔2003〕27号)(以下简称《通知》)。收到《通知》后,公司给予了高度重视,组织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贵办在巡检中发现和在《通知》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认真的分析和反思,我们充分认识到本次巡检对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我们对照相关的法律、法规,针对存在问题制订了整改措施和计划,形成本"整改报告",现已经公司二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和二届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 |
处理人 | 杭州特派办 |
|
!利空数据来源:http://www.iwencai.com/unifiedwap/result?w=600235利空&querytype=&issugs
!违约数据来源:http://vip.stock.finance.sina.com.cn/corp/go.php/vGP_GetOutOfLine/stockid/600235.phtml
!本站仅仅做归类整理,方便网友查阅,并不做修改及判断,也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页面内容仅供参考,不一定会对股价造成影响,更不能作为投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