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索普(600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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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3/26 7:03:08
 
2023年3月26日

江苏索普(600746)最新利空负面消息_违规记录

江苏索普(600746)最新利空

江苏索普(600746)违规记录

警示  公告日期:2021-02-09
标题江苏索普:江苏索普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
文件批号江苏证监局[2021]16号
批复原因你公司2020年12月3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减持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索普)股票的行为,违反了你公司在江苏索普重大资产重组时作出的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索普集团在本次交易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在本次重组完成后12个月内不得转让,基于前述股份而享有的江苏索普送股、配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要求”。同时,上述减持行为未在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江苏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12-02
标题江苏索普受到江苏省镇江地方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行政处罚(镇地税二简罚[2017]645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镇地税二简罚[2017]645号
批复原因江苏索普2016年度印花税(资金账簿)未按期进行申报。
批复内容罚缴滞纳金共27.06元。
处理人江苏省镇江地方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12-02
标题江苏索普受到镇江市公安局京口分局行政处罚(京公(谏)行罚决字[2018]1004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京公(谏)行罚决字[2018]1004号
批复原因江苏索普向句容市先锋科技有限公司购买易制爆化学品过氧化二异丙苯(DCP)1000公斤,未在五日内将购买的易制爆化学品过氧化二异丙苯(DCP)的品种、数量信息向公安机关备案。
批复内容决定给予江苏索普责令改正,并处人民币伍仟元罚款。
处理人镇江市公安局京口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12-02
标题江苏索普受到镇江市公安局京口分局行政处罚(京公(谏)行罚决字[2019]134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京公(谏)行罚决字[2019]134号
批复原因江苏索普将未使用完的17.5kg过氧化二异丙苯储存于危险品仓库内,没有记录入库的过氧化二异丙苯数量信息。
批复内容决定给予江苏索普责令改正,并处人民币伍仟元罚款。
处理人镇江市公安局京口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9-03-01
标题镇江索普化工新发展有限公司受到镇江市公安局京口分局谏壁派出所行政处罚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镇江市公安局京口分局当场处罚决定书[0000409号]
批复原因化工新发展未如实记录其使用、储存的硫磺数量
批复内容给予责令改正,并处壹仟元罚款。
处理人镇江市公安局京口分局谏壁派出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1-21
标题关于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草案审核意见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9]0155号
批复原因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草案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19]0155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在2019年1月29日之前,针对上述问题书面回复我部,对草案作相应修改并披露。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9-21
标题索普集团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京公(治)行罚决字[2018]862号)
相关法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文件批号京公(治)行罚决字[2018]862号
批复原因索普集团未按规定如实记录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硝酸锌的使用情况
批复内容罚款0.3万元
处理人镇江市公安局京口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9-21
标题索普集团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京公(治)行罚决字[2018]861号)
相关法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文件批号京公(治)行罚决字[2018]861号
批复原因2017年3月,索普集团向镇江龙达化学试剂包装有限公司购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硝酸锌后,未在规定的五日内将购买信息报公安机关备案
批复内容罚款0.3万元
处理人镇江市公安局京口分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9-18
标题江苏索普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8]2497号
批复原因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1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2497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2018年9月18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8年9月24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同时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8-31
标题化工新发展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镇)安监罚[2018]0113号)
相关法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文件批号(镇)安监罚[2018]0113号
批复原因2018年8月,镇江市安监局对化工新发展进行现场检查,对于化工新发展“未按规定建立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责任体系与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不健全的违规问题”,决定给予责令整改、并处15,000元行政处罚
批复内容罚款1.5万元
处理人镇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8-27
标题关于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镇城执罚字[2018]第210023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镇城执罚字[2018]第210023号
批复原因在政府部门调查过程中,索普集团未能提供“3×240t/h循环硫化床锅炉尾部烟气脱硫脱硝除尘改造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批复内容罚款162.89万元
处理人镇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5-11
标题索普集团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镇)安监罚[2018]0102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文件批号(镇)安监罚[2018]0102号
批复原因索普集团不当操作,从中间罐区用金属软管中转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
批复内容罚款7万元
处理人镇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9-28
标题索普集团收到《按日连续处罚决定书》(镇京环连罚字[2017]1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文件批号镇京环连罚字[2017]1号
批复原因索普集团在受《行政处罚决定书》(镇京环罚字[2017]9号)后,煤炭码头南侧的堆场堆放的煤渣仍高于围挡,且仍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批复内容罚款40万元
处理人镇江市京口区环境保护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9-15
标题索普集团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镇京环罚字[2017]9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文件批号镇京环罚字[2017]9号
批复原因索普集团煤炭码头南侧的堆场堆放的煤渣高于围挡,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以及危化品发放装置搬迁及工业配套设施技改项目中,21个化学品贮罐和配套设施、l个面积约为1880平方米的固体危化品仓库和醋酸、乙酯桶装发放装置未依法经环保部门批准擅自开工建设(合计总投资6,193.2万元)
批复内容罚款69万元
处理人镇江市京口区环境保护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8-09
标题索普集团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镇京环罚字[2017]4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文件批号镇京环罚字[2017]4号
批复原因醋酸生产装置因气化炉故障生产负荷由102.5%下降至63%,因此导致尾气增大,火炬不能充分燃烧,部分酸性气体排入大气,且索普集团在设备故障后未及时向镇江市京口区环境保护局报告
批复内容罚款12万元
处理人镇江市京口区环境保护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07-21
标题关于对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2017年1月20日,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业绩预盈公告,预计公司2016年业绩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00万元左右。4月14日,公司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称经财务部门再次测算,预计公司2016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00万元左右。4月29日,公司披露的2016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78万元,。 较公司业绩预盈公告预测值差异幅度达51.6%。 公司年度业绩信息是影响投资者决策的重大信息,公司实际业绩较公司披露的业绩预告差异较大差异较大,差异幅度达51.6%,公司业绩预盈公告中对业绩测算出现重大差异较大,可能对投资者决策产生误导,且公司迟至4月14日才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更正信息严重滞后。较公司业绩预盈公告预测值差异幅度达51.6%。 综上,公司业绩预告不准确,且未及时更正,其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第2.3条、第11.3.3条等有关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凌荣春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时任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范立明作为公司经营管理主要人员及信息披露具体负责人,时任财务总监刘艳红作为公司财务负责人,时任独立董事陈平未兼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四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时任独立董事兼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陈平未尽督促义务,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前述人员的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2条、第3.1.4条、第3.1.5条、第3.2.2条的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批复内容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我部做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时任董事长凌荣春、时任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范立明、时任财务总监刘艳红、时任独立董事兼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陈平予以监管关注。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2-21
标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赵国斌等)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赵国斌、王文平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内幕信息的形成与公开过程 二、赵国斌、王文平内幕交易的情况 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赵国斌与内幕信息知情人王文平多次联系,非法获取证券交易内幕信息后,使用本人账户于2015年9月30日买入“江苏索普”27,200股,成交金额225,265.57元,卖出后亏损39,403.61元。 王文平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向赵国斌泄露江苏索普重组的相关情况。 以上事实有公司公告和相关说明、相关人员询问笔录、通讯记录、IP地址说明、证券账户资料、银证转账记录、银行账户资料、交易流水等证据证明。 赵国斌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王文平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赵国斌、王文平的行为构成了《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所述的内幕交易的情形。
批复内容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赵国斌、王文平分别处以4万元罚款。
处理人江苏证监局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6-07-14
标题江苏索普关于公司董事长被立案侦查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董事长吴青龙涉嫌受贿。
批复内容2016年7月13日,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本公司董事长吴青龙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
处理人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检察院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5-03-03
标题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接受调查进展的提示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近日,董事会获悉,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对本公司董事长尤廉以涉嫌受贿罪依法逮捕。
批复内容鉴于上述情况,根据本公司《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公司由副董事长胡宗贵先生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
处理人江苏省人民检察院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4-12-16
标题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接受调查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公司董事长尤廉正在接受检察部门调查。
批复内容公司董事会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董事会将会进一步关注该事项并及时披露。
处理人检察部门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4-05-01
标题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2013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意见的回复暨年报补充更正公告
相关法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4]0339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报的事后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14】0339号),《意见函》要求公司对函件中涉及的事项进行说明。
批复内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报的事后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14】0339号)的要求,公司对函件中涉及的事项进行说明并对公司2013年年报进行了补充更正公告。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4-01-17
标题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相关问题的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2年修订)》
文件批号江苏证监局[2013]34号
批复原因2013年12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对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3〕34号),发现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一、 信息披露不规范 二、 独立性不强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2条、第21条、第30条、第31条,《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第8条,《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22条、第24条、第26条,《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2年修订)》第49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公司对于决定书提出的问题高度重视,收到决定书后及时在交易所指定网站上进行披露,同时将决定书内容通报了控股股东——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长亲自组织公司相关人员成立整改工作组,成员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监事会成员、供销科、生产科、设备科和劳资科等部门负责人,三次召开专题会议,对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2年修订)》、《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证券期货市场监督管理措施实施办法(试行)》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对决定书中提出的问题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对各项整改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间做出详细的计划,并且这些整改措施得到了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支持,并将具体的整改情况汇报公告。
处理人江苏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3-12-20
标题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2年修订)》
文件批号江苏证监局[2013]34号
批复原因2013年12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对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3〕34号),发现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一、 信息披露不规范 二、 独立性不强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2条、第21条、第30条、第31条,《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第8条,《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22条、第24条、第26条,《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2年修订)》第49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59条,《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第21条、《证券期货市场监督管理措施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要求公司立即停止上述违规行为,并按照如下要求进行整改: 一、 公司应当强化信息披露管理,严格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二、 公司应当加强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沟通,逐步提高公司在人员、机构、资产等方面的独立性。 三、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尊重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控制权,违反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程序,损害公司独立性。 公司应当在收到本决定书后2个工作日内在交易所指定网站上予以披露并通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并在收到责令改正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交整改报告,整改报告应当包括对照责令改正决定书逐项落实整改的措施、预计完成时间、整改责任人等内容,并同时披露董事会关于整改工作的决议和监事会意见。我局将组织检查验收。
处理人江苏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8-07-30
标题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1)、股东大会的召开存在不规范之处 (2)、《公司章程》未明确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比例。 (3)、董事会尚未设有专业委员会。
批复内容
处理人江苏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7-11-10
标题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报送《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的报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1)、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未按规定列明对每一审议事项投票的指示。(2)、《公司章程》未明确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比例。(3)、董事会尚未设有专业委员会,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公司应按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尽快设立专门委员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整改建议:1、三年内存在非标审计意见,对涉及非标审计意见问题的整改情况 2、一年内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对涉及处罚的问题进行整改
批复内容 此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对公司实现规范治理、提高治理水平、提升公司质量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主要体现在: 1、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公司规范治理的意义和要求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增强了公司规范治理的意识,提高了规范治理的专业水平。 2、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和健全。活动期间,公司按照要求,积极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并完成了部分问题的整改工作,制定、通过了多项专项管理制度,促进了管理水平的提高。随着整改工作的持续深入,公司的内控制度将进一步健全,公司治理将更加规范化。
处理人江苏证监局
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04-10-25
标题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董事长宋勤华等公开谴责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未履行相应的议决程序和及时的信息披露义务
批复内容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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