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 公告日期:2023-01-05 |
标题 | 关于对杨帆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 |
文件批号 | 北京证监局[2023]3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2021年3月1日,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委托执行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831,以下简称广电网络)2020年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审计报告出具日为2021年4月23日,你作为该项目的项目组成员,于2021年4月20日买入广电网络股票700股,并于2021年4月22日卖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处理人 | 北京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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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0-08-27 |
标题 | 关于对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 |
文件批号 | 纪律处分决定书[2020]78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2020年4月22日,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电网络或公司)披露2019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预计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500万元到-10,5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190.42%到199.94%,同比由盈转亏。4月29日,公司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998.03万元。
公司年度业绩预告是市场和投资者关注的重大事项,可能对投资者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应当根据规则要求和业绩预测情况,对年度业绩进行客观、合理的估计,并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及时、准确地披露业绩预告,以明确市场预期。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相比由盈转亏,但公司未按规定在2019年会计年度结束后的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迟至2020年4月22日才披露前述业绩预亏公告,距离年度报告披露仅一周,公司业绩预告不及时。 |
批复内容 | 鉴于前述事实和情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2条、第17.3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王立强、时任总经理韩普、时任财务总监王亚玲予以通报批评。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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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0-05-06 |
标题 | 广电网络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陕西证监局[2020]9号、10号 |
批复原因 | 2020年4月22日,你公司披露2019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预计2019年亏损9,500万元到10,500万元。你公司未按相关要求及时进行业绩预告,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对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
对王立强、韩普、王亚玲采取出具警示函。 |
处理人 | 陕西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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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0-04-22 |
标题 | 广电网络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业绩预告事项问询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20]0376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376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20年4月28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并对外披露。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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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18-03-06 |
标题 | 关于对陕西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陕证监措施字[2018]4号 |
批复原因 | 陕西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于2017年8月10日收到《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由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履行省属文化企业出资人职责的批复》(陕政函[2017]163号),并于2017年8月22日在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出资人变更手续,但你公司直至2017年8月29日才通知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情况。 |
批复内容 | 上述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8号)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根据该办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
处理人 | 陕西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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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05-06 |
标题 | 证监会对6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
相关法规 | 《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中国证监会[2016]57号 |
批复原因 | 在3宗编造、传播虚假、误导性信息案中,重庆云锦广告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云锦传媒)通过其注册运营的@移动信息(案发时认证为《移动信息》杂志官方微博)新浪微博制作、发布、传播“中国电信与中国联通合并,中国移动与广电网合并”的虚假信息,上述虚假信息致使下一个交易日“中国联通”、“号百控股”、“广电网络”三支股票股价及交易量出现明显异常,重庆云锦传媒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78条第3款规定。 |
批复内容 | 依据《证券法》第206条规定,我会决定对重庆云锦传媒责令改正,并处以顶格罚款20万元。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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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4-07-01 |
标题 | 广电网络关于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陕证监函[2014]266号 |
批复原因 | 本公司于2014年7月接受了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对公司2013年年报审计项目进行的专项检查。根据检查情况,陕西监管局对本公司下属西安分公司2013年安装工料费业务存在的内控缺陷提出自查要求,并下发了《关于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陕证监函[2014]266号)。 |
批复内容 | 对此,本公司高度重视,对各分公司安装工料费业务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针对自查发现的安装工料费业务内部控制存在设计不足的缺陷,公司认真进行整改,修订完善了《工程项目管理管理制度》,制订了安装工料费业务管理具体办法及实施细则。 |
处理人 | 陕西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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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8-07-18 |
标题 | 陕西广电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整改情况说明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问题一:在相关规范出台前,募集资金曾用于申购新股。
问题二:公司原董事长离职后,公司尚未推选新任董事长。
问题三: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相关工作流程尚待完善并有效执行。
问题四:内部审计人员与财务人员重叠,内审工作未能有效开展。 |
批复内容 | 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开展和持续推进,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快公司发展步伐,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与警示作用。当前,公司正处在资产收购后重组整合的关键时期。公司将以第二次飞跃为契机,切实巩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成果,一如既往的始终致力于不断完善治理结构,适当推进治理创新,以不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增强独立性,提高透明度,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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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人 | 陕西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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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7-11-02 |
标题 | 陕西广电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问题一:募集资金收购资产进展迟缓,不能产生效益,引起了投资者和监管部门的质疑,风险在急剧增加。同时,相应的分阶段信息披露缺乏主动性,在相关规范出台前,募集资金曾用于申购新股。
问题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今年4月正式离职后,新任董事长人选迄今仍未确定。
问题三:相关内控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未建立防止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侵害上市公司利益长效机制;缺乏高管层的绩效考核和内部问责机制。
问题四: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相关工作流程尚待完善并有效执行,
问题五:内部审计人员与财务人员重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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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内容 |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陕西监管局、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治理现况提出了宝贵意见和指导性建议,对进一步完善本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快公司发展步伐,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与警示作用。本公司将认真对照监管部门提出的各项问题,积极落实、逐项整改,切实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
当前,公司正处在资产收购的关键时期。公司将以第二次飞跃为契机,切实巩固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成果,一如既往的始终致力于不断完善治理结构,适当推进治理创新,以不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增强独立性,提高透明度,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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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人 | 陕西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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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01-03-28 |
标题 | 证监会通报批评12家违规公司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在2000年进行重大购买、出售资产过程中,未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报备程序 |
批复内容 |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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