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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22-10-31 |
标题 | 康隆达: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文件批号 | 证监立案字01120220015号、证监立案字01120220016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及公司董事长张间芳先生收到中国证势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120220015号、证监立案字01120220016号) |
批复内容 | 我会决定对你/你单位立案。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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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2-09-23 |
标题 | 康隆达:关于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22]2510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三日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并于5个交易日内就上述事项书面回复我部,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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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6-22 |
标题 | 康隆达:康隆达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22]0580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2】0580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于5个交易日内书面回复我部,并同时按要求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和披露。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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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2-05-09 |
标题 | 康隆达:关于对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评估机构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及注册评估师胡家昊、牛苗苗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纪律处分决定书[2022]50号 |
批复原因 | 一是预测产能的评估依据不充分。在预测丙戊天成年处理锂云母制备硫酸锂母液产能时,仅获取某一日的出库量进行核查验证,评估依据不充分,且未论证其合理性。
二是预测产品销售量的评估程序不完整、不充分。评估机构以目前及尚未建成的二期产能为基础预测月销售量,未充分考虑预测趋势与历史业绩、实际经营情况存在的差异,未核查验证销售量按其产量同步增长的合理性,对在手订单的有效性未执行充分必要的核查验证程序。此外,未预测扩大销售网络的相关费用。
三是预测产品单价的评估依据不合理。评估机构以单日的碳酸锂行业价格折算产品单价,未充分考虑预测趋势与公司实际销售价格、碳酸锂价格周期性波动情况存在的差异。此外,预测期选用的碳酸锂价格与评估说明中预计的碳酸锂中长期价格中枢存在差异,未执行进一步的核查验证程序。
四是折现率参数取值未合理说明理由。评估机构对资本结构、债权期望报酬率取值时,未说明理由。
另经查明,2021年11月5日,评估机构在公司披露的问询函回复公告中发表意见称,销售单价、销量、产能等数据预测合理且较为谨慎,相关预测充分考虑了市场需求和价格的变动趋势。上述发表意见与《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查明的实际情况不符,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
批复内容 | 对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评估机构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及注册评估师胡家昊、牛苗苗予以通报批评。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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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3-22 |
标题 | 关于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参股公司股权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关于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参股公司股权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
批复内容 | 关于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参股公司股权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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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1-12-28 |
标题 | 关于对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及注册评估师胡家昊、牛苗苗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资产评估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胡家昊、牛苗苗:
????我局发现你们执业的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增资事宜涉及的江西省丙戊天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戊天成)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项目(报告文号:中瑞评报字[2021]第001044号)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预测产能的评估依据不充分
二、预测产品销售量的评估程序不完整、不充分
三、预测产品单价的评估依据不合理
四、折现率参数取值未合理说明理由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们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处理人 | 浙江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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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1-10-19 |
标题 | 康隆达:关于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少数股权事项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21]2807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并于5个交易日内就上述事项书面回复我部,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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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8-02 |
标题 | 康隆达:康隆达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21]0797号 |
批复原因 |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风险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1】0797号)。 |
批复内容 |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认真落实《监管工作函》的各项要求,妥善处理本次重大风险事项,依法依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全力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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