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马(00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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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27 7:02:01
 
2023年2月27日

ST天马(002122)最新利空负面消息_违规记录

ST天马(002122)最新利空

ST天马:2月28日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中国证券网 2023-02-26
[利空风险类别:停复牌预警]据中国证券网报道,ST天马:2月28日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查看详细>>>]
ST天马:2月28日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即时焦点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2023-02-26
[利空风险类别:停复牌预警]据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报道,ST天马:2月28日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即时焦点……[查看详细>>>]
ST天马(002122.SZ):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 2月28日起复牌格隆汇 2023-02-26
[利空风险类别:停复牌预警]据格隆汇报道,ST天马(002122.SZ):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 2月28日起复牌……[查看详细>>>]
实时快报:【#ST天马:2月28日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云财经讯,$ST天马 sz002......微博 2023-02-26
[利空风险类别:停复牌预警]据微博报道,实时快报:【#ST天马:2月28日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云财经讯,$ST天马 sz002......……[查看详细>>>]
ST天马:公司股票交易2月28日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明起停牌1天,证券简称变更为“天马股份”界面 2023-02-26
[利空风险类别:停复牌预警]据界面报道,ST天马:公司股票交易2月28日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明起停牌1天,证券简称变更为“天马股份”……[查看详细>>>]
ST天马:2月28日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证券时报e公司 2023-02-26
[利空风险类别:停复牌预警]据证券时报e公司报道,ST天马:2月28日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查看详细>>>]
ST天马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2月27日停牌1天同花顺整理 2023-02-26
[利空风险类别:停复牌预警]据同花顺整理报道,ST天马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2月27日停牌1天……[查看详细>>>]
ST天马(002122.SZ)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2月27日停牌1天智通财经 2023-02-26
[利空风险类别:停复牌预警]据智通财经报道,ST天马(002122.SZ)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2月27日停牌1天……[查看详细>>>]
ST天马:关于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公告深交所股票 2023-02-26
[利空风险类别:停复牌预警]据深交所股票报道,ST天马:关于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公告……[查看详细>>>]
ST天马: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深交所股票 2023-02-24
[利空风险类别:被关注或问询]据深交所股票报道,ST天马: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查看详细>>>]
2023年2月20日ST天马(002122)盘中跌停同花顺金融研究中心 2023-02-20
[利空风险类别:交易异常波动]据同花顺金融研究中心报道,2023年2月20日ST天马(002122)盘中跌停……[查看详细>>>]
ST天马:关于再次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深交所股票 2023-02-15
[利空风险类别:被关注或问询]据深交所股票报道,ST天马:关于再次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查看详细>>>]
ST天马:关于重整计划实施完成后大股东持股情况的提示性公告深交所股票 2023-02-08
[利空风险类别:破产重整预警]据深交所股票报道,ST天马:关于重整计划实施完成后大股东持股情况的提示性公告……[查看详细>>>]
ST天马: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深交所股票 2023-02-07
[利空风险类别:被关注或问询]据深交所股票报道,ST天马: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查看详细>>>]
[快讯]ST天马: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中财网 2023-02-07
[利空风险类别:减持套现]据中财网报道,[快讯]ST天马: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查看详细>>>]

ST天马(002122)违规记录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1-31
标题关于对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112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2月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2-11-23
标题关于对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三季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三季报问询函[2022]第13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11月3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11-13
标题关于对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402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11月1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警示  公告日期:2022-09-14
标题ST天马:关于公司股东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浙江证监局[2022]92号
批复原因一、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 二、持股变动未及时披露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浙江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7-12
标题关于对深圳市中奇信息产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监管函[2022]第166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监管函
批复内容本所希望你们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及《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2-05-16
标题关于对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303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5月3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1-05-13
标题关于对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99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5月2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会计师核查意见等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5-10
标题关于对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深圳市中奇信息产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修订)》
文件批号公司部监管函[2021]第45号
批复原因深圳中奇、中投发展、海南奇日升企业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奇日升”)于2021年4月27日共同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中投发展于2019年5月6日至9月29日通过二级市场增持上市公司21.040.022股,增持比例为1.7508%,奇日升于2021年4月9日至4月23日,通过二级市场增持上市公司44.879,701股,增持比例为3.7346%。本次权益变动后,你们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上升至10.4285%。你们在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增加5%即达到10%时,未停止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并及时进行报告、公告。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3-19
标题关于对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21]第143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3月2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3-11
标题关于对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21]第128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3月1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9-21
标题关于对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半年报问询函[2020]第9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独立董事核查发表意见,并在2020年9月2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5-25
标题关于对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107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0年6月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4-15
标题关于对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
文件批号中小板监管函[2020]第46号
批复原因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6日,你公司披露《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显示,你公司是杭州天马诚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诚合基金”)的唯一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实际控制诚合基金。你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未将诚合基金纳入合并范围,导致定期报告相关科目披露不准确。你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和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少计资产总额、少计负债总额均为11.63亿,2017年第三季度少计财务费用2,139.26万元,多计净利润1,604.44万元。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0-04-13
标题关于对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ST天马是杭州天马诚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诚合基金”)的唯一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实际控制诚合基金。根据公告,2017年5月22日,诚合基金与*ST天马实际控制人徐茂栋控制的企业霍尔果斯市微创之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创之星”)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诚合基金以16.61亿元向微创之星购买喀什诚合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喀什基石”)99.99%股权。诚合基金收购喀什基石股权行为构成关联交易,交易金额16.61亿元,占*ST天马2016年末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37.23%。*ST天马未及时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18年4月28日才予以披露,并分别在2019年3月11日、2019年3月29日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批复内容一、对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徐茂栋、时任董事长傅淼和时任总经理陶振武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4-09
标题关于对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216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216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于2019年4月1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9-11-15
标题*ST天马:关于收到深交所对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三季报问询函[2019]第12号
批复原因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11月1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问询函》(中小板三季报问询函[2019]第12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9年11月2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9-11-06
标题*ST天马: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执露管理办法》、《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修订)》
文件批号中国证监会[2019]120号
批复原因一、徐茂栋及其控制的企业与天马股份存在关联关系; 二、天马股份未真实披露喀什星河收购天马股份的资金来源; 三、天马股份未按规定披露徐茂栋及其控制的企业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及关联交易情况等; 四、天马股份为徐茂栋控制的企业借款担保2亿元,天马股份未按规定披露; 五、天马股份成立基金以收购徐茂栋控制的资产,天马股份未按规定披露。
批复内容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我会决定: 一、对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二、对徐茂栋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30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60万元; 三、对傅淼、陶振武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 四、对韦京汉、杨利军、张志成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 五、对马兴法、刘艳秋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 六、对丁海胜、赵华、胡亮、岳基伟、郭松波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9-10-31
标题中国证监会市场禁入决定书(徐茂栋、傅淼、陶振武)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中国证监会[2019]18号
批复原因一、徐茂栋及其控制的企业与天马股份存在关联关系; 二、天马股份未真实披露喀什星河收购天马股份的资金来源; 三、天马股份未按规定披露徐茂栋及其控制的企业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及关联交易情况等; 四、天马股份为徐茂栋控制的企业借款担保2亿元,天马股份未按规定披露; 五、天马股份成立基金以收购徐茂栋控制的资产,天马股份未按规定披露。
批复内容我会决定对徐茂栋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对傅淼、陶振武分别采取3年市场禁入措施。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9-16
标题*ST天马: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9年半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半年报问询函[2019]第24号
批复原因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9月1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半年报问询函[2019]第24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19年9月2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9-07-09
标题*ST天马: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上市公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处罚字[2019]83号
批复原因一、徐茂栋及其控制的企业与天马股份存在关联关系 二、天马股份涉嫌未真实披露喀什星河收购天马股份的资金来源 三、徐茂栋及其控的企业非经营性占用天马股份资金10.21亿元,天马股份涉嫌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关联交易情况等 四、天马股份为徐茂栋控制的企业借款担保2.6亿元,天马股份涉未按规定披露 五、天马股份成立杭州天马诚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诚合基金)以收购徐茂栋控制的资产,天马股份涉嫌未按规定披露 六、天马股份成立广州星河正泽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筒称星河正泽》以收购徐茂栋控制的资产,天马股份涉嫌未按规定坡露 七、诚合基石和星河正泽的收购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天马服份涉嫌未履行相关义务和程序
批复内容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我会拟决定: 一、对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同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二、对徐茂栋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30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60万; 三、对傅淼、陶振武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 四,对韦京汉、杨利军、张志成给子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 五、对王薇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六、对马兴法、刘艳秋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 七、对周方强、张云龙、隊丹红、丁海胜、赵华、胡亮、岳基伟,王义艳、郭松波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19-07-04
标题*ST天马: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公告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以上市公司名义违规对外提供担保 三、2017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批复内容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7.2条、第17.3条,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第17.2条、第17.3条和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7.2条、第17.3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二、对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三、对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时任董事长徐茂栋,董事、时任董事长傅淼,时任董事兼总经理陶振武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四、公开认定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时任董事长徐茂栋,董事、时任董事长傅淼,时任董事兼总经理陶振武五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5-16
标题关于对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154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154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19年5月2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5-07
标题关于对深圳市中奇信息产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241号
批复原因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深圳市中奇信息产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241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19年5月1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4-09
标题关于对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209号
批复原因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209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于2019年4月1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3-27
标题*ST天马: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153号
批复原因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9年3月2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153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9年3月2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3-14
标题关于对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186号
批复原因*ST天马收到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对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186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于2019年3月2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19-03-13
标题*ST天马:关于监事误操作造成短线交易的公告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天马股份”)监事吕建中先生于2019年3月8日至2019年3月11日期间买卖公司A股股票,构成短线交易。
批复内容1、依据《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上市公司监事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应收归公司所有。按照本次吕建中先生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明细计算,上述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为负。2、吕建中先生本次短线交易行为系操作失误造成,其已认识到本次违规事项的严重性,其本人就本次行为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承诺将自觉遵守《证券法》第四十七条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同时吕建中先生向公司表示今后严格规范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加强账户管理,谨慎操作,勤勉尽责,重视并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经公司自查,吕建中先生的上述交易行为未发生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敏感期内,亦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将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重申相关法律法规,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避免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2-02
标题*ST天马: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70号
批复原因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9年2月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70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于2019年2月1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8-11-20
标题*ST天马: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728号)的回复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728号
批复原因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天马股份”)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对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728号)。
批复内容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认真自查、核查,根据现已取得的材料,上市公司根据问询函所涉问题进行说明和答复,具体内容如下。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9-29
标题*ST天马: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18年半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半年报问询函【2018】第23号)的回复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半年报问询函[2018]第23号
批复原因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天马股份”)于2018年9月2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对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半年报问询函【2018】第23号)。
批复内容上市公司现根据问询函所涉问题进行说明和答复,具体内容如下。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9-03
标题关于对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316号
批复原因2018年8月29日,你公司披露《关于补充披露公司涉嫌违规对外担保的公告》《关于补充披露公司未入账借款的公告》等公告,公司涉嫌向实际控制人控制或者曾经控制的企业违规提供担保3.2亿元,向德清县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等多个债权人借款合计4.1亿元,但公司并未收到上述借款。前述事项均未履行审议程序,公司依据相关合同复印件以及控股股东函件进行披露。我部对上述事项高度关注。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8年9月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18-08-29
标题*ST天马:关于补充披露公司涉嫌违规对外担保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根据控股股东喀什星河及相关经办人员的情况说明及函件,在公司未履行相关内部审批决策程序的情况下,公司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根据初步统计,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违规对外担保金额为32,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48%)。
批复内容1、全面加强内控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要全面加强内控,进一步加强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已审议通过并披露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公司要求财务部、法务部等部门在公司发生或即将发生对公司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管理层报告有关情况,重点关注其及时性。法务部还应加强印章管理,进一步规范用印审批、使用及归档流程。 2、积极利用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利益 上述违规担保事项未经公司管理层、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董事会、管理层认为严重损害了公司合法权益,公司将聘请专职法律顾问就上述违规担保事项进行系统梳理,以法律赋予的手段应对上述违规担保事项可能引发的诉讼、仲裁等情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3、立即问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 公司已于2018年8月24日函告控股股东喀什星河及其关联方,要求提供上述违规担保事项的完整原始资料,尽快核实各项违规担保事项对应的借款资金的实际使用方,以及后续妥善解决方案。 4、取得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书面回复 目前,经公司控股股东喀什星河及关联方初步确认,控股股东喀什星河积极 与公司进行沟通,协助公司向资金实际使用方进行追偿,积极敦促资金实际使用 方尽快提出并落实归还上述借款的解决方案。资金实际使用方通过包括且不限于 出售资产等方式,保障上市公司的权益和资金安全,避免中小股东受到损失。 5、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公司将在该事项取得进展或消除影响后,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6-04
标题关于对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184号
批复原因2018年4月28日至5月30日,你公司披露《关于产业基金对外投资的公告》、《关于收到相关债权方通知的公告》、《关于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民事裁定>的公告》、《关于收购北京云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3.2%股权交易的进展公告》、《关于公司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的公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我部对上述公告中涉及的事项高度关注,请你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认真自查并作出书面说明。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18年6月1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5-26
标题*ST天马: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17年年报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80号)的回复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80号
批复原因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对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80号)。
批复内容公司已就年报问询函所涉及问题进行书面回复。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5-26
标题*ST天马: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396号)的回复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396号
批复原因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天马股份”)于2018年5月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对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396号)。
批复内容上市公司现根据问询函所涉问题进行说明和答复。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5-19
标题*ST天马: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425号
批复原因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5月1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对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425号)。
批复内容要求公司就2018年5月14日披露的《关于收到相关债权方通知的公告》的内容,于2018年5月21日前对如下内容进行说明。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5-17
标题*ST天马:普华永道对关于公司年审工作的关注函提出的问题所作的回复的说明
相关法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一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138号
批复原因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或“普华永道”)接受委托,对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马股份”〕2017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7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进行审计,并于2018年4月27日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于2018年5月2日下发的《关于对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马股份年审工作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138号)。
批复内容普华永道对根据已取得的审计证据对贵部关注的事项进行说明。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5-16
标题*ST天马:关于对浙江证监局监管问询函(浙证监公司字[2018]80号)的回复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浙证监公司字[2018]80号
批复原因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天马股份”)于2018年5月4日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浙江证监局监管问询函(浙证监公司字[2018]80号)。
批复内容现根据监管函所涉问题进行说明和答复。
处理人浙江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5-08
标题关于对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140号
批复原因2018年4月28日,你公司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对你公司2017年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我部对此表示高度关注。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在2018年5月1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8-04-28
标题天马股份: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浙证调查字2018118号、浙证调查字2018119号
批复原因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给公司的《调查通知书》(编号:浙证调查字2018118号),通知书的主要内容为:因你公司涉嫌违反《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同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徐茂栋先生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编号:浙证调查字2018119号),通知书的主要内容为:因你涉嫌违反《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批复内容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及控股股东徐茂栋先生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警示  公告日期:2018-03-30
标题天马股份:关于浙江证监局对公司控股股东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决定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浙江证监局[2018]10号
批复原因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作为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马股份”)的控股股东,于2017年12月2日将质押的29,250万股天马股份股票,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业务,直至2017年12月21日才将上述股票质押延期回购的信息告知天马股份;质押的3,175万股天马股份股票,原定质押解除日为2017年12月18日,直至2017年12月25日才告知天马股份上述质押股票仍未办理解除质押手续。上述涉及股票合计32,425万股,占天马股份总股本的27.29%。你公司未及时将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业务的信息以及股票质押到期后仍处于质押状态的信息告知天马股份,导致天马股份于2017年12月22日和12月26日才将上述信息进行公告。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予以警示。你公司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浙江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1-29
标题关于对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文件批号中小板监管函[2018]第16号
批复原因你公司作为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马股份”)的控股股东,分别于2016年12月2日和12月23日质押天马股份的股份29,250万股和3,175万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27.29%,原定质押解除日期分别为2017年12月1日和12月18日。你公司未及时告知天马股份上述股份质押的进展情况,导致上市公司直到2017年12月22日和12月26日才对外披露上述两笔股票质押的进展情况。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3条、第2.7条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4.1.6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提醒你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积极配合上市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告知上市公司已发生或拟发生的重大事件及其进展情况,并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7-12-26
标题天马股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693号)的回复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693号
批复原因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天马股份”)于2017年12月1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对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693号)。
批复内容上市公司现根据问询函所涉问题进行说明和答复,现将回复予以披露。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7-11-28
标题天马股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603号)的回复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603号
批复原因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天马股份”)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对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 603号)。
批复内容上市公司现根据问询函所涉问题进行说明和答复,具体内容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9-28
标题天马股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502号)的回复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502号
批复原因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天马股份”)于2017年9月16日披露了《关于申请委托贷款的公告》,并于2017年9月1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对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502号)。
批复内容公司就问询函所涉及问题进行书面回复。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警示  公告日期:2017-09-02
标题天马股份:关于浙江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浙江证监局[2017]57号
批复原因近期,我局发现你公司存在如下问题: 你公司于2016年10月25日披露《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预计2016年净利润为盈利1,416万元至3,777万元;2017年2月28日披露《2016年度业绩快报》,预计2016年度净利润为盈利1,483万元;2017年4月25日披露《2016年度业绩快报修正暨年报一季报延期及股票复牌公告》,修正后年度净利润为一-25,216万元,与此前披露的信息存在重大差异。公司相关人员未勤勉尽责,导致上述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出现重大更正。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和第三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傅淼、时任董事长马兴法、时任总经理沈高伟、时任财务总监沈吉美对上述违规事项应承担主要责任。
批复内容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和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及相关人员予以警示。你公司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并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处理人浙江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08-09
标题天马股份:关于对浙江监管局监管关注函(浙证监公司字[2017]107号)的回复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浙证监公司字[2017]107号
批复原因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天马股份”)于2017年7月22日披露了《关于收购上海微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博易智软(北京)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并于2017年7月2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上市公司监管关注函》(以下简称“监管函”)(浙证监公司字[2017]107号)。
批复内容上市公司现根据监管函所涉问题进行说明和答复,具体内容如下:
处理人浙江证监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8-05
标题天马股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391号)的回复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391号
批复原因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天马股份”)于2017年7月22日披露了《关于收购上海微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博易智软(北京)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并于2017年7月2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对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391号)。
批复内容上市公司现根据问询函所涉问题进行说明和答复,具体内容如下。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7-07-14
标题关于对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16年10月25日,公司披露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预计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盈利1,416万元至3,777万元。2017年2月28日,公司披露2016年度业绩快报,预计2016年度净利润为1,483万元。4月25日,公司披露2016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修正后2016年度净利润为-25,216万元。4月29日,公司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2016年经审计净利润为-25,216万元。公司在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的2016年净利润预计数据、在2016年业绩快报中披露的净利润均不—2—准确,与实际数据差异较大且公司盈亏性质发生变化,公司未能及时、准确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11.3.3条和第11.3.7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傅淼、时任董事长马兴法、时任董事兼总经理沈高伟、时任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沈吉美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和第3.1.5条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批复内容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 17.2 条、第 17.3 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傅淼、时任董事长马兴法、时任董事兼总经理沈高伟、时任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沈吉美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5-13
标题天马股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108号
批复原因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5月5日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对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108号)。
批复内容现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对深交所关注的相关事项进行回复并披露。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05-04
标题天马股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7]第107号
批复原因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4月25日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对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7】第107号)。
批复内容现根据关注函的要求,对深交所关注的相关事项进行回复并披露。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4-22
标题天马股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183号
批复原因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4月14日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对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183号)。
批复内容现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对深交所关注的相关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03-24
标题天马股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7]第75号
批复原因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3月20日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对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7】第75号)。
批复内容现根据关注函的要求,对深交所关注的相关事项进行回复并披露。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03-21
标题天马股份:关于浙江省监管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浙证监公司字[2017]第27号
批复原因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3月17日收到了浙江省监管局(以下简称“监管局”)出具的《上市公司监管关注函》(浙证监公司字【2017】第27号)。
批复内容现根据关注函的要求,对监管局关注的相关事项进行回复并披露。
处理人浙江证监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3-18
标题天马股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112号
批复原因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3月14日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对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112号)。
批复内容现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对深交所关注的相关事项进行回复并披露。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02-17
标题天马股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7]第42号
批复原因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2月9日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对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7】第42号)。
批复内容现根据关注函的要求,对深交所关注的相关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披露。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12-17
标题天马股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559号
批复原因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12日收到深圳交所出具的《关于对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55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董事会会同控股股东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喀什星河”)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按照要求进行了审慎核查并予以回复。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12-03
标题天马股份:关于对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事项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518号
批复原因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2016年11月25日针对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对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事项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51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喀什星河”,“公司”)会同财务顾问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认真进行了逐项落实,按照要求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回复。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5-20
标题天马股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5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号——上市公司从事畜禽、水产养殖相关业务》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6]第150号
批复原因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2016年5月17日出具的《关于对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6】第150号)。
批复内容公司就相关情况进行了自查,对问询函中所列问题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回复。现将回复内容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5-05-19
标题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4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5]第96号
批复原因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5】第96号),提出以下问题: 问题1.请报告期末,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3379.3万元,同比增长8.8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3亿元,同比下降1009.1%。请说明你公司净利润增长的原因、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下降且连续为负的原因。 问题2、报告期内,你公司销售毛利率为15.29%,同比下降6.99%。请分产品说明你公司销售毛利率下降的原因。 问题3、报告期末,你公司子公司齐重数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净利润为-9420.6万元,请详细说明该子公司亏损的原因,并结合目前搬迁的情况,说明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并提示相关风险。 问题4、报告期末,你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9.04亿元,占总资产比重12.07%。请详细说明你公司其他应收款形成的原因,并说明坏账准备计提的充足性。 问题5、报告期末,你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为9120.16万元,同比增长150.43%。请详细说明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增长的原因。 问题6、报告期内,你公司管理费用2.5亿元,同比下降23.43%。请结合报告期内你公司相关搬迁工作情况,详细说明管理费用变动的原因。
批复内容公司就相关情况进行核查,对问询函中所列问题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回复。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5-04-28
标题天马股份: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更新后)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文件批号中小板监管函[2015]第48号
批复原因2015年4月28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5]第48号),主要内容如下:“2015年3月22日,你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计提资产减值事项,2015年3月23日对外披露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告》。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2.1条和《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7.6.3条的规定。公司未能在2015年2月底前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批复内容公司董事会自收到监管函后充分重视,及时将深交所对公司的监管信息传达给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并组织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重点学习《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及相关规定,对公司出现的上述违反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行为进行了深刻检讨,进一步加强思想认识,避免再次出现类似情形。对本次违规的相关责任人也相应进行了内部批评和问责处理。
处理人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5-04-21
标题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5]第77号
批复原因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 券交易所2015年3月25日出具的《关于对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5】第77号),指出: 一、请结合你公司披露的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主要原因分类说明计提跌价准备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计提的金额及时点等,并说明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充分性、合理性及合规性。 二、请说明你公司控股子公司齐重数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后续搬迁过程中是否存在因在制品损毁或在制品无使用价值等原因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形,如存在,请说明并提示相关风险。 三、请你公司说明存货盘点实施情况是否符合公司的存货盘点制度,并就盘点时间、盘点程序、盘点方法等进行重点说明。 四、请结合销售和信用政策变化情况,说明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变化的原因,相关坏账准备计提的的充分性、合理性和合规性。 五、请详细说明你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六、请说明你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事项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七、你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它事项。
批复内容公司就相关情况进行了自查,对问询函中所列问题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回复并将回复内容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0-01-22
标题天马股份: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更新后)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0]第6号
批复原因2010年1月22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0]第6号),主要内容如下:“你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齐重数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重数控”)近期于公司网站上披露“2009年各项经济指标全线飘红,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长11.16%;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2.86%;利润同比增长10.5%”。但你公司并未发布有关业绩的正式公告。 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尽快披露2009年度业绩快报,并确保上市公司在其他公共媒体发布重大信息的时间不得先于正式公告。同时,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批复内容公司充分重视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该相关事项出具的关注函,及时组织公司人员调查取证,和监管员充分沟通,并于2010年2月4日公告了2009年业绩快报。根据齐重数控出现的问题,公司采取了相应的整改措施。
处理人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8-07-21
标题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说明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1、三会运作方面 2、内部审计方面 3、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
批复内容公司治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今后,公司将以本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为契机,一如既往地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要求,树立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意识,不断提高公司治理觉悟,积累公司治理经验,建立健全各项内控制度,完善公司治理各项有关工作,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在此基础上,认真做好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以公司价值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做一个诚信、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上市公司,实现做优做强做大企业的目标,争做“百年老企”。
处理人浙江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7-10-16
标题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1、三会运作方面 2、内部审计方面 3、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
批复内容 通过本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开展,公司管理层和员工的法人治理意识普遍增强,公司独立性显著增强,公司日常运作的规范程度明显改善,透明度显著提高,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治理水平广泛认同,形成了公司与利益相关者的良性互动。公司将以此次专项治理活动的良好开端为契机,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继续健全和完善公司治理的组织和制度建设,不断提高规范运作意识,继续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切实提升公司治理质量,保持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给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带来更好的回报。
处理人浙江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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