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联行(002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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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6/21 7:01:19
 
2023年6月21日

世联行(002285)最新利空负面消息_违规记录

世联行(002285)最新利空

世联行(002285)违规记录

警示  公告日期:2022-12-13
标题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陈劲松、胡嘉、朱敏、王正宇、薛文、袁鸿昌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文件批号深圳证监局[2022]206号
批复原因一、未按规定披露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二、未按规定审议和披露关联交易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陈劲松、胡嘉、朱敏、王正宇、薛文、袁鸿昌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处理人深圳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9-20
标题关于对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
文件批号公司部监管函[2022]第220号
批复原因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你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披露的《关于追认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显示,你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世联行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关联方上海沪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腾实业”)提供招商租赁、资产运营等服务,服务期限为2017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你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安信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关联方沪腾实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服务期限为2018年至2022年。其中,2019年、2020年、2022年上半年,你公司与沪腾实业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分别为3,197.64万元、3,199.44万元、1,931.64万元,分别占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6%、0.6%、0.52%,但你公司迟至2022年8月29日才披露上述关联交易。
批复内容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2-05-13
标题关于对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265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5月2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1-29
标题关于对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荣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文件批号公司部监管函[2022]第24号
批复原因你作为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经理,分别于2020年3月6日、2021年9月1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卖出公司股票7,000股、110,025股,合计成交金额为83.36万元。你未按照规定在首次减持前十五个交易日预披露股份减持计划。
批复内容本所希望你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警示  公告日期:2022-01-29
标题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李荣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深圳证监局[2022]12号
批复原因你在担任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联行或公司)副总经理期间,于2021年9月1日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票110,025股,减持比例0.0054%。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处理人深圳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1-05
标题关于对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21]第6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1】第6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1月1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12-09
标题关于对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567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12月1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8-13
标题世联行: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20]第153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4-10
标题关于对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10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10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4月1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9-06-04
标题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刘文聪)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中国证监会[2019]53号
批复原因刘文聪于2011年6月通过证券交易与证券市场基础知识考试,并先后在多家证券公司任职。2017年1月4日,刘文聪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证券)广州站前路证券营业部签订劳动合同,后于2017年1月14日取得执业证书。 刘文聪在方正证券执业后,继续借用“朱某明”账户持有、买卖股票。2017年1月14日至4月20日,“朱某明”账户先后交易12只股票,综上,“朱某明”账户在涉案期间买入成交11,848,968.00元,卖出成交12,985,826.12元,累计买卖金额24,834,794.12元,最终亏损362,494.14元。根据刘文聪的出资比例,归属于刘文聪的累计买卖金额为4,835,058.21元。 上述事实,有相关任职材料、证券账户资料、银行资料、证券交易所提供数据和当事人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刘文聪借用“朱某明”账户持有、买卖股票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三条关于禁止证券公司从业人员在任期内参与股票交易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所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人员,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的行为。
批复内容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我会决定:对刘文聪处以10万元罚款。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5-18
标题世联行: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7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57号
批复原因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联行”)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发出的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57号《关于对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收到该函后,公司董事会给与高度重视,并已按照《问询函》中的要求,对《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和说明,现将回复内容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1-04
标题世联行: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7]第699号
批复原因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联行”)于2017年12月1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发出的《关于对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关注函【2017】第69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在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现对相关事项予以说明。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6-06-23
标题世联行: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6]第99号
批复原因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联行”)于2016年6月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发出的《关于对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6】第99号,以下简称“《关注函》”)。 《关注函》要求公司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拟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公司制度的相关事项做出解释说明。
批复内容公司在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就《关注函》关注事项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下简称“《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和详细论证,并委托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伦律所”)对拟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公司制度的合法合规性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现对相关事项说明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6-04-27
标题世联行: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
文件批号中小板监管函[2016]第83号
批复原因2016年4月27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6〕第83号),该《监管函》指出,2015年12月—2016年2月,公司与关联方深圳世联同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联同创”)发生关联交易7,064.50万元,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49%。公司对上述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16年4月23日才对外披露。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2.1条和第10.2.4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公司相应整改措施 (1)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2)组织学习,提高认识 (3)加强监控,及时披露信息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5-04-23
标题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4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5]第22号
批复原因公司已于2015年3月24日披露了《2014年年度报告》,为便于投资者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公司需就《2014年年度报告》有关事项进行补充披露。 问题一: 请结合公司家圆云贷业务及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具体情况补充披露公司“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以下简称“会计政策”)中第10项“金融工具”及第34项“资产证券化”的会计政策。 问题二:请补充披露会计政策中第11项“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按个别认定法计提的具体标准。 问题三:请补充披露会计政策中第12项“贷款损失准备”中划分各类贷款的具体标准。 问题四:公司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中“垫资赎楼”一项金额为5157万元,以上金额均包含在“按个别认定存在减值的其他应收款”(总金额为5247万元)中,以上垫资赎楼款已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3285万元。请结合公司垫资赎楼业务的业务流程,解释大额垫资赎楼款未收回的原因,计提相应比例坏账准备的依据,并说明坏账准备计提的充足性。请评估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风险,并补充披露相应风险提示。 问题五:请结合公司家圆云贷业务的业务流程、业务发展现状及存在部分损失类贷款的原因,评估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风险,并补充披露相应风险提示。
批复内容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了回复,现将回复内容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4-07-02
标题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
文件批号中小板监管函[2014]第87号
批复原因2014年7月2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4】第87号),该《监管函》指出,2013年1月至今,公司董事长陈劲松担任上海中城联盟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城投资”)董事,上海中城未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城未来”)为中城投资的全资子公司,中城投资、中城未来是公司的关联人。2013年5月至6月,公司累计向中城投资增资4,456万元,2013年12月,公司出资5,000万元与中城未来共同成立项目公司。公司对上述交易未及时按关联交易的要求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2.1条、第10.2.4条和10.2.5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公司针对以上问题做出相应整改措施: (1)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公司已于2014年6月25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同时将公司与中城未来共同成立项目公司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于2014年6月26日对外披露。2014年7月11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中城未来共同成立项目公司的议案。 (2)组织学习,提高认识 组织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则,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有关职能部门今后严格按照上述规定和公司管理制度进行关联交易事项的运作和管理,认真、及时地履行关联交易的上报、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3)加强监控,及时披露信息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密切关注和跟踪公司关联交易的执行和进展情况,保证每月查询一次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公司各相关部门对关联交易事项及时通报董事会办公室及财务部。董事会办公室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关联交易影响因素进行动态跟踪分析与研判(包括市场价格波动,交易数量的增减变动及新增交易事项等),并及时根据上述研判情况对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进行调整。如发现日常关联交易可能超出年初的预计金额或其它异常,立即以书面的形式报送董事会秘书并提请公司董事会采取相应措施。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违法  公告日期:2014-04-18
标题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文件批号中小板监管函[2014]第55号
批复原因2014年4月18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李娜违规买卖股票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4】第55号),该《监管函》指出,公司监事李娜在公司定期报告披露前30日内,于2014年4月16日买入公司股票8,000股,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38,230元。该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3.1.8条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8.16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公司针对以上事项做出具体的整改措施: (1)召开会议通报本次违规事件,对相关人员作出处理 公司针对本次违规事件,召开专项会议,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通报本次违规事件,说明违规事件的严重性,充分吸取教训,杜绝今后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相关违规人员在会上作出检讨,公司根据违规事实的轻重程度,对违规人员作出批评教育和没收违规交易所得等处理决定。 (2)组织学习,提高认识,强化法制观念 组织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学习《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通知》及相关的内幕信息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重点强化对买卖公司股份的申报程序、短线交易禁止、禁止交易窗口期等规定的认识,并使之学习成为常态和制度,强化全体董监高人员的法制意识,依法治理公司和规范个人的行为。 (3)加强报告制度,严格公司信息管理和披露 吸取这次公司监事违规买卖股票的教训,公司决定: 董事会办公室每月底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系统检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并及时对窗口期做出短信、邮件特别提醒。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应该充分履行职责,审查董监高人员买卖股票行为是否合法合规,并依法及时的予以相关信息披露。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0-08-19
标题深圳世联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法》
文件批号深证局公司字[2010]42号
批复原因1、年度预算决策程序不规范 2、公司制度建设不完善 3、公章使用及外部单位来文管理存在缺陷
批复内容通过开展本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公司进一步补充完善了部分规章制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勤勉尽责和规范运作意识得到显著提高。作为一项复杂、系统、长期的工程,本次专项活动对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管理水平起到了重要作用。今后,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要求,持续深入地开展公司治理工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处理人深圳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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