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兴发(002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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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4/3 7:02:05
 
2023年4月3日

中电兴发(002298)最新利空负面消息_违规记录

中电兴发(002298)最新利空

中电兴发(002298)违规记录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9-16
标题关于对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331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9月2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7-03
标题中电兴发:关于2019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210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警示  公告日期:2019-11-01
标题关于对瞿洪桂、云泽投资管理(天津)有限公司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
文件批号股转系统公监函[2019]031号
批复原因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佑赛科技控股股东、以下简称中电兴发)于2018年12月11日披露股东计划增持公告,股东瞿洪桂拟通过其实际控制的云泽投资发行的私募投资基金,增持不超过中电兴发总股本2.36%的股份。2019年4月26日,中电兴发披露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告载明瞿洪桂为中电兴发实际控制人。瞿洪桂通过控制中电兴发,间接持有佑赛科技68%股权,实现了对佑赛科技的间接收购。对于上述事项,瞿洪桂及其一致行动人云泽投资未及时披露收购报告书、财务顾问专业意见及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批复内容对瞿洪桂、云泽投资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处理人全国股转公司公司监管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3-26
标题中电兴发: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136号
批复原因2019年3月19日,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贵部的《关于对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13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董事会就问询函所关注的事项逐一进行了认真核查,对问询函中所列事项向贵部作出书面回复,现将问询函内容回复如下。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8-12-04
标题中电兴发: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831号
批复原因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831号)。
批复内容公司就问询函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及落实,现就该《问询函》的有关问题回复。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6-12
标题中电鑫龙:关于深交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464号
批复原因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464号)。
批复内容现就该《问询函》的有关问题回复说明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6-12
标题中电鑫龙:关于2017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301号
批复原因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3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301号)。
批复内容现就该《问询函》的有关问题回复说明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3-10
标题中电鑫龙: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258号
批复原因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电鑫龙”)于2018年3月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25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董事会就问询函所关注的事项逐一进行了认真核查,对问询函中所列事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回复,现将问询函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08-28
标题关于对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宋丽君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文件批号中小板监管函[2017]第135号
批复原因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宋丽君: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17年8月24日披露2017年半年度报告,你作为公司董事,你的配偶吴培强在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前30日内,于2017年8月21日卖出公司股票350,000股,成交金额为4,172,000元。 吴培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8.17条的规定。你作为公司的董事,未能勤免尽责督促配偶合规买卖公司股票,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3.1.5条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8.17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请你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5-10
标题中电鑫龙:关于2015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6]第84号
批复原因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5月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6】第84号)。
批复内容公司现就该《问询函》的有关问题回复说明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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