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03-23 |
标题 | 中国证监会市场禁入决定书(吴道洪、高章俊)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一、未按规定披露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事项
二、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仲裁
三、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及关联交易情况 |
批复内容 | 对吴道洪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自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对高章俊采取3年市场禁入措施。自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 |
|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03-23 |
标题 |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神雾环保、吴道洪等6名责任主体) |
相关法规 | 《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中国证监会[2022]12号 |
批复原因 | 一、未按规定披露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事项
二、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仲裁
三、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及关联交易情况 |
批复内容 | 一、对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二、对吴道洪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的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30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60万元;三、对高章俊给予警告,并处以25万元罚款;四、对XUEJIE?QIAN(钱学杰)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五、对杨晓红、刘银玲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 |
|
警示 公告日期:2021-08-10 |
标题 | 关于对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吴道洪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北京证监局[2021]113号 |
批复原因 | 你公司作为公司债券发行人,未在2020年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0号)第四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吴道洪作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对上述事项负有主要责任。 |
批复内容 |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吴道洪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应引以为戒,加强学习,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类似事项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北京证监局 |
|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5-17 |
标题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相关法规 | 《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北京证监局[2021]3号 |
批复原因 | 神雾环保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 |
批复内容 | 对神雾环保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
处理人 | 北京证监局 |
|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5-17 |
标题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杜斌) |
相关法规 | 《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北京证监局[2021]4号 |
批复原因 | 神雾环保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 |
批复内容 | 对杜斌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
处理人 | 北京证监局 |
|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5-17 |
标题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孙健) |
相关法规 | 《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北京证监局[2021]5号 |
批复原因 | 神雾环保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 |
批复内容 | 对孙健给予警告,并处以25万元罚款。 |
处理人 | 北京证监局 |
|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5-17 |
标题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张继德) |
相关法规 | 《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北京证监局[2021]6号 |
批复原因 | 神雾环保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 |
批复内容 | 对张继德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
处理人 | 北京证监局 |
|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5-17 |
标题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尹丽萍) |
相关法规 | 《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北京证监局[2021]7号 |
批复原因 | 神雾环保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 |
批复内容 | 对尹丽萍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
处理人 | 北京证监局 |
|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12-09 |
标题 | 神雾退: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北京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 |
文件批号 | 北京证监局[2020]16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神雾环保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神雾环保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 |
批复内容 | 我局拟决定:
一、对神雾环保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二、对杜斌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三、对孙健给予警告,并处以25万元罚款;
四、对张继德、尹丽萍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 |
处理人 | 北京证监局 |
|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8-18 |
标题 | 关于对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贾沈军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监管函[2020]第128号 |
批复原因 | 贾沈军: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雾环保”)未按规定在2020年4月30日前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你作为神雾环保监事,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对神雾环保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
批复内容 | 我部提醒你:上市公司监事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督促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
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20-08-18 |
标题 | 关于对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雾环保”)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批复内容 |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6.2条、第16.3条、第16.4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二、对控股股东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三、对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吴道洪,董事长兼代董事会秘书杜斌,董事兼总经理孙健,董事李全华、岳雪丽、邹秀芝,时任董事丁力,时任副董事长XUEJIEQIAN,时任总经理刘骏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四、对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孙浩、尹丽萍、张继德,监事杨晓红、丁超,时任监事史静,时任财务总监李允鹏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0-08-18 |
标题 | 关于对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雾环保”)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批复内容 |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6.2条、第16.3条、第16.4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二、对控股股东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三、对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吴道洪,董事长兼代董事会秘书杜斌,董事兼总经理孙健,董事李全华、岳雪丽、邹秀芝,时任董事丁力,时任副董事长XUEJIEQIAN,时任总经理刘骏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四、对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孙浩、尹丽萍、张继德,监事杨晓红、丁超,时任监事史静,时任财务总监李允鹏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20-05-29 |
标题 | 神雾环保: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
批复内容 | 我会决定对你公司进行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 |
|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4-20 |
标题 | 关于对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227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227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北京蓝宇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4月2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并抄送北京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4-14 |
标题 | 关于对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203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203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北京蓝宇、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4月1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并抄送北京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2-11 |
标题 | 关于对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111号 |
批复原因 |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部关注到,你公司2019年年报预约披露时间为2020年4月28日,截至目前,你公司尚未聘请2019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核实并说明以下问题:
1.请说明你公司尚未聘请2019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原因,截至目前的进展情况,后续相关计划安排及其可行性。
2.请结合关于上述问题的回复、编制年度报告的进展以及尚需进行的审计等工作,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19年年报的风险;如是,请充分提示风险。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2月1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北京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12-06 |
标题 | 关于对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监事、现任董事邹秀芝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监管函[2019]第171号 |
批复原因 | 邹秀芝:
2019年4月29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对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货币资金列报的准确性,存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大额预付账款的性质、关联关系及减值迹象,对外担保、诉讼、仲裁等事项是否充分披露及是否及时确认相关负债和成本费用,以及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财务报表的适当性等重要事项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批复内容 | 请你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12-06 |
标题 | 关于对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监管函[2019]第170号 |
批复原因 |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截至2018年6月30日,你公司合计4.31亿元借款及应付票据逾期,占你公司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5.51%。你公司未就上述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18年半年报才予以披露。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
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19-12-05 |
标题 | 关于对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雾环保”)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 2018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对外提供担保
三、相关增持主体未履行增持计划 |
批复内容 | 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二、对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三、对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吴道洪,时任董事高章俊,时任董事兼总经理刘骏,时任财务总监刘银玲、董新,时任副总经理谢民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四、对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副董事长XUEJIEQIAN,董事兼副总经理丁力,董事、总经理兼时任代董事会秘书孙健,时任董事兼总经理罗湘楠,时任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卢邦杰,时任独立董事李德峰、汪月祥、王天义,监事杨晓红、丁超,财务总监李允鹏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9-12-05 |
标题 | 关于对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雾环保”)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 2018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对外提供担保
三、相关增持主体未履行增持计划 |
批复内容 | 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二、对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三、对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吴道洪,时任董事高章俊,时任董事兼总经理刘骏,时任财务总监刘银玲、董新,时任副总经理谢民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四、对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副董事长XUEJIEQIAN,董事兼副总经理丁力,董事、总经理兼时任代董事会秘书孙健,时任董事兼总经理罗湘楠,时任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卢邦杰,时任独立董事李德峰、汪月祥、王天义,监事杨晓红、丁超,财务总监李允鹏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9-23 |
标题 | 关于对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半年报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半年报问询函[2019]第51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半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半年报问询函【2019】第51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9月3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北京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
警示 公告日期:2019-09-06 |
标题 | 神雾环保: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北京证监局[2019]91号、[2019]92号、[2019]93号、[2019]94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你公司2017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货币资金列报数分别虚增不少于15.75亿元、8.35亿元、12.47亿元,信息披露存在重大差错,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 |
批复内容 |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现要求你公司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予以改正,如实披露2017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并详细披露差错原因及内部追责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和第五十九条规定,现对吴道洪、刘银玲、刘骏出具警示函,提醒你加强对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强化勤勉尽责意识,防范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北京证监局 |
|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9-05-29 |
标题 | 神雾环保: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京调查字19019号、京调查字19020号、京调查字19021号 |
批复原因 |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吴道洪涉嫌违法违规。 |
批复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立案调查。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 |
|
警示 公告日期:2019-05-22 |
标题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卢邦杰)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卢邦杰:2015年、2017年7月—2018年1月期间,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股东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累计金额约10亿元,且未履行公司用印程序、股东大会审议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
批复内容 | 神雾环保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和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你作为时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未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和第五十九条规定,现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处理人 | 北京证监局 |
|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9-05-21 |
标题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吴道洪)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北京证监局[2019]40号 |
批复原因 | 吴道洪:
2015年、2017年7月—2018年1月期间,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雾环保)为控股股东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累计金额约10亿元,且未履行公司用印审批程序、股东大会审议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和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你作为神雾环保董事长和实际控制人,未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未按规定履行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
批复内容 |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和第五十九条规定,现对你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要求你对上述担保事项进行清理,通过偿还主债权等措施,消除担保责任对上市公司的不利影响;要求你勤勉尽责,保证上市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
处理人 | 北京证监局 |
|
警示 公告日期:2019-05-21 |
标题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北京证监局[2019]41号 |
批复原因 |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2017年7月至2018年1月期间,你公司未履行公司用印程序、股东大会审议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为控股股东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累计金额约10亿。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和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现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公司应加强内控,对上述担保事项进行清理,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处理人 | 北京证监局 |
|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5-10 |
标题 | 关于对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176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176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5月1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北京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9-04-26 |
标题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北京证监局[2019]35号 |
批复原因 | 2015年、2017年7月-2018年1月期间,你公司要求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雾环保)为你公司及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累计发生金额约10亿元,且未按规定履行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你公司作为神雾环保控股股东,隐瞒担保事实、规避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现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要求你公司对上述担保事项进行清理,通过偿还主债权等措施,消除担保责任对上市公司的不利影响。 |
处理人 | 北京证监局 |
|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2-01 |
标题 | 关于对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问询函[2019]第59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创业板问询函【2019】第59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月1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1-22 |
标题 | 关于对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问询函[2019]第28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关于对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各增持人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8年1月3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9-01-14 |
标题 |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2018]京02执545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2018]京02执545号 |
批复原因 |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2018]京02执545号 |
批复内容 |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
处理人 |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9-01-10 |
标题 | 关于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2019]京0114执1468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2019]京0114执1468号 |
批复原因 |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判决公司被纳入被执行人 |
批复内容 | 被纳入被执行人 |
处理人 |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
|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9-01-10 |
标题 | 关于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2019]京0114执1354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2019]京0114执1354号 |
批复原因 |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判决公司被纳入被执行人 |
批复内容 | 被纳入被执行人 |
处理人 |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
|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9-01-10 |
标题 | 神雾环保:关于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2019]辽02执69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2019]辽02执69号 |
批复原因 | 未依法履行职责 |
批复内容 | 被列入被执行人。 |
处理人 |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9-01-10 |
标题 | 神雾环保:关于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2019]辽02执29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2019]辽02执29号 |
批复原因 | 未依法履行职责 |
批复内容 | 被列入被执行人 |
处理人 |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9-01-09 |
标题 | 神雾环保:关于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2019]京0114执1263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2019]京0114执1263号 |
批复原因 | 未依法履行职责 |
批复内容 | 被列入被执行人 |
处理人 |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
|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9-01-09 |
标题 | 神雾环保:关于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2019]京0114执1264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2019]京0114执1264号 |
批复原因 | 未依法履行职责 |
批复内容 | 被列入被执行人 |
处理人 |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
|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9-01-09 |
标题 | 神雾环保:关于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2019]辽02执46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2019]辽02执46号 |
批复原因 | 未依法履行职责 |
批复内容 | 被列入被执行人 |
处理人 |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9-01-09 |
标题 | 神雾环保:关于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2019]京0114执1268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2019]京0114执1268号 |
批复原因 | 未依法履行职责 |
批复内容 | 被列入被执行人 |
处理人 |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
|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9-01-08 |
标题 | 神雾环保:关于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2019]京0114执1098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2019]京0114执1098号 |
批复原因 | 未依法履行职责 |
批复内容 | 被列入被执行人 |
处理人 |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
|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9-01-02 |
标题 | 神雾环保:关于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2019]鄂9004执2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2019]鄂9004执2号 |
批复原因 | 未依法履行职责 |
批复内容 | 被列入被执行人 |
处理人 | 仙桃市人民法院 |
|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12-07 |
标题 | 关于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2018]京0114执7197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2018]京0114执7197号 |
批复原因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批复内容 |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
处理人 |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
|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12-07 |
标题 | 关于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2018]京0114执7196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2018]京0114执7196号 |
批复原因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批复内容 |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
处理人 |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
|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12-07 |
标题 | 关于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2018]京0114执7424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2018]京0114执7424号 |
批复原因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批复内容 |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
处理人 |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
|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11-29 |
标题 | 关于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2018]京03执849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2018]京03执849号 |
批复原因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批复内容 |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
处理人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10-29 |
标题 |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纳入被执行人[2018]京01执996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2018]京01执996号 |
批复原因 |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纳入被执行人[2018]京01执996号 |
批复内容 | 纳入被执行人 |
处理人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10-23 |
标题 | 关于对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监管函[2018]第116号 |
批复原因 | 2018年8月16日,你公司披露《关于重大诉讼累计情况的公告》,除2018年5月、7月披露的诉讼外,你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案件共计53起,合计金额为人民币69,465.82万元,占你公司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5%。你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重大诉讼情况,直至2018年8月16日才披露。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第11.1.1条和第11.1.2条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10-18 |
标题 |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被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纳入被执行人[2018]京04执170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2018]京04执170号 |
批复原因 |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被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纳入被执行人[2018]京04执170号 |
批复内容 | 纳入被执行人 |
处理人 |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
|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8-10-10 |
标题 | 关于对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雾环保”)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18年1月31日,神雾环保披露《2017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以下简称为“净利润”)为55,000万元至65,000万元。2月28日,神雾环保披露《2017年度业绩快报》,预计净利润为60,487万元。4月28日,神雾环保披露《2017年度报告》及《2017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经审计净利润为36,105万元。神雾环保业绩预告、业绩快报披露的净利润与年度报告相比存在较大差异,且未及时进行修正。 |
批复内容 | 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神雾环保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神雾环保董事长吴道洪、时任董事兼总经理刘骏、时任财务总监刘银玲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10-10 |
标题 | 关于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2018]浙05执158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2018]浙05执158号 |
批复原因 | 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公司被纳入被执行人 |
批复内容 | 被纳入被执行人 |
处理人 | 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9-25 |
标题 |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纳入被执行人[2018]京01执915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2018]京01执915号 |
批复原因 |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纳入被执行人[2018]京01执915号 |
批复内容 | 纳入被执行人 |
处理人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9-20 |
标题 | 关于对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半年报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半年报问询函[2018]第94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半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半年报问询函【2018】第94号 。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9月2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北京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8-15 |
标题 |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纳入被执行人[2018]京02执547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2018]京02执547号 |
批复原因 |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纳入被执行人[2018]京02执547号 |
批复内容 | 纳入被执行人 |
处理人 |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8-03 |
标题 | 关于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2018]京0105执23349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2018]京0105执23349号 |
批复原因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决公司被纳入被执行人 |
批复内容 | 被纳入被执行人 |
处理人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6-13 |
标题 | 关于对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问询函[2018]第238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创业板问询函【2018】第238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6月1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5-11 |
标题 | 关于对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135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135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8年5月1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北京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3-23 |
标题 | 关于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2018]京0105执5400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2018]京0105执5400号 |
批复原因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批复内容 |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
处理人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3-21 |
标题 |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纳入被执行人[2018]京0108执5942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2018]京0108执5942号 |
批复原因 |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纳入被执行人[2018]京0108执5942号 |
批复内容 | 纳入被执行人 |
处理人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3-16 |
标题 |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被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纳入被执行人[2018]京03执326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2018]京03执326号 |
批复原因 |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被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纳入被执行人[2018]京03执326号 |
批复内容 | 纳入被执行人 |
处理人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3-14 |
标题 | 关于对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18]第96号 |
批复原因 | 2018年3月14日晚间,你公司披露了《关于“16环保债”未能及时兑付回售本息的公告》,称因为公司流动资金较为紧张,未能如期兑付“16环保债”回售本金和利息,我部对此表示关注。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并在3月21日前报送我部。同时,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3-09 |
标题 |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纳入被执行人[2018]京0108执5233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2018]京0108执5233号 |
批复原因 |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纳入被执行人[2018]京0108执5233号 |
批复内容 | 纳入被执行人 |
处理人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6-05 |
标题 | 神雾环保:关于深交所2016年度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227号 |
批复原因 |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雾环保”、“公司”)于2017年3月26日公告了2016年度报告,于2017年5月2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227号。 |
批复内容 |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年报问询函中相关问题予以说明回复。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5-25 |
标题 | 关于对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227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227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7年6月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北京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
诫勉谈话 公告日期:2017-02-20 |
标题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北京神雾环境能源科技集团)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北京监管局[2017]18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你公司(组织机构代码:80266006-X)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5年1月28日、2016年6月21日披露的《收购报告书》中,未按规定披露北京万合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席存军和王树根为一致行动人,未合并计算并披露相关权益。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 |
批复内容 | 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现要求你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于2017年2月28日10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北京证监局接受监管谈话。 |
处理人 | 北京证监局 |
|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1-09 |
标题 |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宋常)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中国证监会[2017]8号 |
批复原因 | 宋常短线交易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雾环保)股票:2008年9月21日至2015年8月18日,宋常担任神雾环保独立董事。2015年3月13日,宋常使用“邢某”账户卖出“神雾环保”20,000股,成交金额416,200元;2015年4月2日买入“神雾环保”2,000股,成交金额52,354元,2015年4月17日买入20,000股,成交金额552,600元,扣除税费后亏损134,199.96元。
以上事实有神雾环保提供的宋常任职情况、相关账户交易数据、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
批复内容 |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我会决定:
一、对宋常两次短线交易“盛运股份”的行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对宋常短线交易“神雾环保”的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对宋常两次短线交易“京能置业”的行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综上,对宋常给予警告,合计处以50万元罚款。
二、对宋常内幕交易行为处以60万元罚款。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 |
|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6-21 |
标题 | 神雾环保:关于2015年年度报告的补充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6]第118号 |
批复原因 |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了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16-032)。近期,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6】第118号)。 |
批复内容 | 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相关信息补充披露。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违法 公告日期:2015-06-16 |
标题 |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短线交易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获悉,公司董事王利品先生的证券账户于2015年6月15日买入公司股票2800股,构成短线交易。 |
批复内容 | 公司董事会对王利品先生 违反规定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高度关注,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1、王利品先生应对本次违反规定交易公司股票行为进行深刻反省,并约束其家属股票交易行为,自觉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最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公司股票,自最后一笔卖出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买入公司股票,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2、王利品先生承诺,对于本次买入的2800股公司股票,如日后本人减持该等股份,则其减持价格较本次买入价格所产生的收益(如有)全部归公司所有;
3、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督促相关人员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其他机构 |
|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3-09-03 |
标题 | 关于对天立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处分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天立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公司在2012年10月16日召开的股东大会上通过了拟由全资子公司诸暨天立实施的“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基地建设项目”,并于当年11月15日将募集资金1.5亿元划入诸暨天立验资专户。但你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存在使用8300万元募集资金作为保证金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发展节能煤粉锅炉等业务的行为。
天立环保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2.1条、第11.2.2条以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6.2条、第6.4条及第6.8条的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长王利品、总经理吴樟生、时任董事兼财务总监俞夏林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2.2条、第3.1.5条规定,对公司的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
批复内容 | 鉴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16.2条、第16.3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对天立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利品、总经理吴樟生、时任董事兼财务总监俞夏林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天立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上述违规行为和本所给予的上述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3-09-03 |
标题 | 关于对天立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兼财务总监俞夏林给予处分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俞夏林在2013年5月3日辞职生效前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天立环保2012年年度业绩快报于2013年2月28日披露于指定媒体,俞夏林的配偶于2013年2月20日卖出上市公司股份100万股,金额1,499万元。
俞夏林配偶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3.1.11条、《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7.13条的相关规定。 |
批复内容 | 鉴于俞夏林的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依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16.3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对俞夏林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俞夏林的上述违规行为和本所给予的上述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