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软载波(300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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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6/21 7:01:55
 
2023年6月21日

东软载波(300183)最新利空负面消息_违规记录

东软载波(300183)最新利空

东软载波(300183)违规记录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4-09
标题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2号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江西证监局[2021]2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杨永平、吕萍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内幕信息的形成与公开过程 二、杨永平、吕萍内幕交易“东软载波”股票
批复内容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   对杨永平、吕萍内幕交易行为,没收违法所得355,389.74元,并处以710,779.48元罚款。其中,对杨永平处以355,389.74元罚款,对吕萍处以355,389.74元罚款。
处理人江西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12-22
标题关于对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555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及相关方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12月2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青岛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11-09
标题关于对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499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及相关方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11月1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青岛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7-15
标题关于对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349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7月1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青岛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4-28
标题东软载波: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49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49号。
批复内容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4-09
标题关于对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问询函[2020]第87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创业板问询函[2020]第87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4月1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青岛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警示  公告日期:2019-11-01
标题东软载波: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青岛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青岛证监局[2019]20号、青岛证监局21号
批复原因经查,我局发现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软载波或公司)存在以下问题。2018年3月29日,东软载波对外披露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安缔诺股权的公告》,拟将持有的上海安缔诺科技有限公司49%的股权转让给江西比亚迪电子部品件有限公司,公司在当期确认了相关股权转让收益。2019年5月31日,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因前述股权转让相关会计处理存在错误,公司将2018年一季报、半年报和三季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均下调1,792.4万元,调减金额占更正后净利润比例分别为71.04%、25.89%和18.04%。
批复内容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崔健、吴迪、孙雪飞分别作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未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五十九条的规定,现要求你们三人于2019年11月4日14时携带有效的身份证件到青岛证监局(青岛市东海西路39号世纪大厦23层)接受监管谈话。
处理人青岛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9-26
标题关于对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
文件批号创业板监管函[2019]第132号
批复原因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9日,你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安缔诺股权的公告》,拟将公司持有的上海安缔诺科技有限公司49%的股权转让给江西比亚迪电子部品件有限公司,你公司在当期确认了相关股权转让收益。2019年5月31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因前述股权转让相关会计处理存在错误,公司将2018年度一季报、半年报和三季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分别下调1,792.4万元,调减金额占更正后净利润比例分别为71.04%、25.89%和18.04%。
批复内容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和《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规定。你公司董事会应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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