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星星(300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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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4/26 7:03:11
 
2023年4月26日

ST星星(300256)最新利空负面消息_违规记录

ST星星(300256)最新利空

ST星星(300256)违规记录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02-23
标题ST星星:关于孙公司收到《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及《税务处理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东税稽罚[2023]15号、东税稽处[2023]28号
批复原因经检查,发现东莞显示在没有真实生产经营业务的情况下,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向13家公司开具566份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530,078,295.50元,税额合计68,910,178.81元,价税合计598,988,474.31元。
批复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东莞显示为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决定对东莞显示罚款500,000.00元
处理人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稽查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11-21
标题*ST星星: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处罚字[2022]161号
批复原因一、星星科技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总额 (一) 星星科技虚构销售业务,虚增营业收入 (二) 星星科技虚构租赁和加工业务,虚增营业收入 (三) 星星科技虚构采购业务,虚增营业成本 (四) 星星科技通过虚假采购折扣虚减营业成本 二、星星科技少计商誉减值损失
批复内容我会拟决定: (一)对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 600 万元的罚款; (二)对刘建勋、潘清寿、刘琅问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450 万元的罚款; (三)对杨述明给予警告,并处以 300 万元的罚款; (四)对张绍怀、陈美芬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80 万元的罚款; (五)对李娟、王君、董胜连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50 万元的罚款。 我会拟决定,对刘建勋、潘清寿、刘琅问分别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自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上述人员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9-16
标题关于对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347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7-13
标题关于对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302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2-06-29
标题关于对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2]第550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7月1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江西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22-06-09
标题关于对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星星)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21年12月30日,*ST星星披露会计差错更正公告显示,*ST星星对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中期财务报表进行了更正。其中,分别调减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14.55亿元、28.69亿元、4.86亿元,分别占更正后净利润绝对值的113.60%、104.33%、109.09%,且更正前后盈亏性质发生变化;分别调减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第一季度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以下简称“净资产”)14.55亿元、43.28亿元、48.14亿元,分别占更正后净资产绝对值的376.08%、182.46%、170.86%,且更正后2020年末、2021年第一季度末净资产由正转负。
批复内容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二、对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刘琅问、刘建勋,时任总经理潘清寿,时任财务总监陈美芬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三、对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胜连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22-04-29
标题关于对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2]第172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5月1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江西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1-29
标题关于对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89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2月1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抄送江西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12-21
标题关于对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527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527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12月2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江西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12-06
标题关于对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500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500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12月1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江西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11-12
标题关于对萍乡中州信安商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文件批号创业板监管函[2021]第178号
批复原因萍乡中州信安商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截至2021年8月27日,你企业持有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星星”)7.02%的股份,属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你企业于2021年8月27日通过*ST星星披露减持计划,相关公告显示你企业所持*ST星星股份因触发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约定的违约条款将被质权人进行违约处置,拟处置股份的数量为不超过47,896,828股。你企业于2021年8月27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被动减持*ST星星股票合计6,464,963股,占*ST星星总股本的0.67%,减持金额约1,580.03万元,上述减持行为发生日距离减持计划披露日不足15个交易日。
批复内容请你企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10-20
标题关于对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419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21-09-30
标题*ST星星: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文件批号证监立案字0392021018号
批复原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批复内容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9-22
标题关于对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397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9月2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江西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1-08-22
标题关于对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半年报问询函
相关法规《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创业板半年报问询函[2021]第5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8月3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江西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1-06-11
标题关于对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1]第484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6月2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3-16
标题星星精密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被深圳市龙岗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行政处罚(深龙环(坪山)罚[2016]114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深龙环(坪山)罚[2016]114号
批复原因废气非甲烷总烃项目超标排放
批复内容罚款20万元
处理人深圳市龙岗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3-16
标题星星精密科技(深圳)有限公司锦龙分公司被深圳市龙岗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行政处罚(深龙环水罚[2017]0151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深龙环水罚[2017]0151号
批复原因臭气超标排放
批复内容罚款10万元
处理人深圳市龙岗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3-16
标题星星精密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被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坪山管理局行政处罚(深环坪山罚字[2020]082号、深环坪山罚字[2020]152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深环坪山罚字[2020]152号
批复原因涉嫌工业涂装企业未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或者未建立、保存台账的违法行为
批复内容罚款9万元
处理人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坪山管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3-16
标题深圳市锐鼎制工科技有限公司被深圳市龙岗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行政处罚(深龙环水罚[2017]0272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深龙环水罚[2017]0272号
批复原因深圳锐鼎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取得环评批复擅自增设打磨、清洗工艺并投产的行为及渗漏的切削液直接排放的违法行为
批复内容罚款32万元
处理人深圳市龙岗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3-16
标题星星精密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被深圳市公安局宝龙派出所行政处罚(wu)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认定深圳精密对A栋5楼进行二次装修,并在装修完成后投入使用,存在未进行消防设计备案和竣工消防备案的消防违法行为
批复内容决定给予公司A栋5楼生产车间责令停止使用,并处罚款1万元。
处理人深圳市公安局宝龙派出所
警示  公告日期:2021-01-12
标题星星科技: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浙江证监局[2021]5号
批复原因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刘建勋、潘清寿、李伟敏、胡伟杰、刘琅问、陈美芬: 2020年3月至6月期间,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江西星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奇卉咨询(深圳)有限公司和前海宇通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萍乡范钛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累计借款23,650万元,预计支付利息1,180.2万元,合计24,830.2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3.48%。公司未按规定对上述关联借款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直至2020年8月28日才披露了《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相关议案于2020年9月15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们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浙江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9-19
标题关于对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规则(2020修订)》
文件批号创业板监管函[2020]第153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监管函
批复内容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9-02
标题关于对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420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请独立董事发表核查意见,在9月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8-25
标题关于对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406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8月2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8-12
标题关于对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395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8月1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5-11
标题关于对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176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5月2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4-06
标题关于对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0]第10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0]第10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就相关问题发表意见,于4月1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警示  公告日期:2019-10-23
标题星星科技: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浙江证监局[2019]118号
批复原因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2019年2月22日,你公司披露2018年度业绩快报显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金额为-84,646.28万元;2019年4月23日,你公司披露2018年度报告显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金额为-169,895.81万元,存在业绩快报信息披露不准确的情况。
批复内容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王先玉、潘清寿、李伟敏、陈美芬予以警示。
处理人浙江证监局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9-09-23
标题关于对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星科技”)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19年1月30日,星星科技披露《2018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亏损84,500万元至85,000万元。2月21日,星星科技披露《2018年度业绩快报》,预计2018年净利润为亏损84,646.29万元。4月19日,星星科技披露《2018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2018年净利润修正为亏损170,272.18万元。4月23日,星星科技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2018年经审计净利润为亏损169,895.82万元。星星科技业绩预告、业绩快报披露的预计净利润与年度报告经审计的净利润差异金额较大,且未及时修正。
批复内容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王先玉、董事兼总经理潘清寿、财务总监陈美芬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5-13
标题关于对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194号
批复原因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194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请年审会计师就上述第1至12项问题发表明确意见,并在5月1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1-31
标题关于对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19]第90号
批复原因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1月30日你公司股票跌停,晚间你公司披露2018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净利润为-8.45亿元至-8.5亿元,主要原因是大额计提商誉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我部对此表示关注。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月1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抄送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10-22
标题关于对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黄顺昌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文件批号创业板监管函[2018]第114号
批复原因自2015年8月起担任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星科技”)的副总经理,并于2016年5月通过实际控制的仙游得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得润投资”)持有仙游县元生智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生智汇”)39.2%的股权。元生智汇主营业务之一为手机玻璃镜片、车载智能终端玻璃镜片、电子类视窗等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星星科技主营业务相同。直至2017年5月,你才将得润投资及所持元生智汇的股权全部予以转让。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1.1条、第3.1.7条的相关规定。
批复内容请你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深圳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9-28
标题星星科技:关于对浙江证监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浙证监公司字[2018]203号
批复原因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星科技”或“公司”)于2018年9月2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监管关注函》(浙证监公司字〔2018〕203号)。
批复内容针对浙江监管局关注事项,公司予以逐项回复说明。
处理人浙江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4-03
标题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廖英强)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22号
批复原因一、廖英强是高收视率证券类品牌节目的嘉宾主持 2012年2月至2016年4月,廖英强在上海广播电视台第一财经频道《谈股论金》节目担任嘉宾主持人。《谈股论金》作为第一财经证券类品牌节目,始终保持较高人气,收视率表现稳定。廖英强还从2014年9月开始担任第一财经频道周播节目《谈股论金之英强开讲》的嘉宾主持。上述两档节目在上海地区的收视率均高于同时段所有频道财经类节目在上海地区的平均收视率。 廖英强作为大股东的上海股轩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轩文化)通过“爱股轩”网站的APP,以解盘视频“金钱风暴”“股动钱潮”等节目以及新浪微博、博客、土豆网等互联网平台进行推广和宣传。2015年,股轩文化在上海举办多场培训讲座,讲座视频放在“爱股轩”网站上,以提高股轩文化知名度。随着股轩文化的推广活动,廖英强也积累了一定粉丝,其博客点击率很高。 廖英强通过在电视台主持高收视率的证券类品牌节目积累名气和受众,再辅以互联网各类平台宣传和推广,开办培训讲座等形式,具有了相当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2015年3月至11月廖英强控制其本人及“张某萍”等13个证券账户 廖英强承认,“廖英强”账户由其本人控制使用。2015年3月至11月,“柴某玉”“王某妮”“张某”“张某萍”“韩某”“季某燕”“许某琴”“刘某钟”“柴某美”“廖某杰”“金某”账户等11个证券账户交易廖英强推荐股票时委托使用的MAC地址与“廖英强”账户所使用的MAC地址高度重合。“路某”账户2015年以来进行股票交易使用最多的电脑MAC地址为廖英强办公电脑MAC地址。 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张某”账户全部资金来源于廖英强,“路某”账户84.97%的资金来源于廖英强,“刘某钟”账户84.73%的资金来源于并全部流出至廖英强配偶郭某琳;“季某燕”“许某琴”账户的半数收益经由张某转至廖英强的银行账户,“季某燕”“许某琴”账户经委托给廖英强代为操作。 廖英强为股轩文化、上海英琪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琪文化)实际控制人,总经理。张某为英琪文化原股东;路某为股轩文化股东;韩某为股轩文化员工;股轩文化法定代表人柴某英是廖英强的表姐,柴某玉是柴某英的妹妹;柴某美是廖英强的母亲;廖某杰是廖英强的哥哥;金某是廖某杰妻子的姐姐。上述人员与廖英强具有亲属关系或工作关系。 综上,可以认定2015年3月至11月,廖英强控制“廖英强”“柴某玉”“王某妮”“张某”“张某萍”“韩某”“季某燕”“许某琴”“刘某钟”“柴某美”“廖某杰”“金某”“路某”账户等13个证券账户。 三、廖英强操纵“佳士科技”等39只股票 2015年3月至11月,廖英强利用其知名证券节目主持人的影响力,发布了含有荐股内容的博客60篇,平均点击次数为110399次,在其微博、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公开评价、推荐“佳士科技”等39只股票共46次,在推荐前使用其控制的账户组买入相关股票,并在公开荐股下午开盘后或次日集中卖出相关股票,违法所得共计43,104,773.84元。具体如下: 1.2015年3月20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和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兴发集团”(600141),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兴发集团”1,268,233股,买入金额21,327,300.56元,荐股后卖出1,224,734股,卖出金额21,800,324.98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045,573.40元。 2.2015年4月13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大连国际”(000881),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大连国际”1,252,108股,买入金额14,163,392.98元,荐股后卖出1,102,108股,卖出金额13,916,521.08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339,421.47元。 3.2015年5月14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清新环境”(002573),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清新环境”1,174,800股,买入金额47,410,670.98元,荐股后卖出906,100股,卖出金额39,007,626.20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907,626.64元。 4.2015年5月18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圣阳股份”(002580),并于荐股前买入“圣阳股份”663,080股,买入金额14,277,433.06元,荐股后卖出613,080股,卖出金额13,698,050.70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388,680.64元。 5.2015年5月19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全柴动力”(600218),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全柴动力”463,000股,买入金额7,004,267.61元,荐股后卖出326,101股,卖出金额5,440,783.42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476,832.67元。 6.2015年5月19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苏常柴A”(000570),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苏常柴A”1,113,642股,买入金额12,529,441.10元,荐股后卖出907,042股,卖出金额11,119,048.49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846,415.15元。 7.2015年5月22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天富能源”(600509),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天富能源”1,135,600股,买入金额15,091,999.00元,荐股后卖出1,135,600股,卖出金额16,838,156.00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633,528.38元。 8.2015年5月27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石油济柴”(000617),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石油济柴”347,489股,买入金额6,195,597.02元,荐股后卖出347,489股,卖出金额6,894,920.20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653,156.71元。 9.2015年6月2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渝开发”(000514),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渝开发”1,331,879股,买入金额15,222,898.33元,荐股后卖出1,231,879股,卖出金额15,412,189.12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231,797.11元。 10.2015年6月8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复旦复华”(600624),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复旦复华”1,025,907股,买入金额25,731,894.90元,荐股后卖出584,492股,卖出金额15,774,834.36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595,950.13元。 11.2015年6月12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海大集团”(002311),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海大集团”1,764,823股,买入金额46,595,268.50元,荐股后卖出1,615,053股,卖出金额45,315,044.52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2,302,404.35元。 12.2015年7月27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桐昆股份”(601233),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桐昆股份”1,690,143股,买入金额30,391,935.01元,荐股后卖出1,185,106股,卖出金额20,747,564.79元,扣除交易税费后亏损879,249.50元。 13.2015年8月14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东方电子”(000682),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东方电子”4,130,092股,买入金额28,330,914.20元,荐股后卖出2,279,900股,卖出金额16,618,911.62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874,725.58元。 14.2015年8月14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红宝利”(002165),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红宝利”1,516,100股,买入金额12,022,255.00元,荐股后卖出1,420,000股,卖出金额12,463,426.00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448,283.80元。 15.2015年8月27日、28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佳士科技”(300193),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佳士科技”1,587,300股,买入金额28,428,827.00元,荐股后卖出1,587,300股,卖出金额30,521,011.68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884,814.15元。 16.2015年9月2日、7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紫光股份”(000938),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紫光股份”38,500股,买入金额1,924,964.00元,荐股后卖出38,500股,卖出金额2,043,719.20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04,805.43元。 17.2015年9月2日、7日、8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佳士科技”(300193),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佳士科技”445,610股,买入金额7,117,763.40元,荐股后卖出445,610股,卖出金额8,323,363.72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150,953.57元。 18.2015年9月8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和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康芝药业”(300086),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康芝药业”1,799,028股,买入金额23,672,657.80元,荐股后卖出992,300股,卖出金额14,151,760.00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898,153.58元。 19.2015年9月15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康芝药业”(300086),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康芝药业”399,000股,买入金额5,442,797.00元,荐股后卖出399,000股,卖出金额5,739,067.00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256,985.34元。 20.2015年9月15、16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天瑞仪器”(300165),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天瑞仪器”1,441,000股,买入金额19,645,123.00元,荐股后卖出1,441,000股,卖出金额21,788,845.94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997,632.19元。 21.2015年9月17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荣之联”(002642),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荣之联”871,183股,买入金额24,357,003.85元,荐股后卖出642,983股,卖出金额20,235,923.74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2,053,262.65元。 22.2015年9月22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和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慈星股份”(300307),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慈星股份”1,814,819股,买入金额18,676,626.53元,荐股后卖出1,521,258股,卖出金额18,401,702.18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2,445,932.37元。 23.2015年9月25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和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星星科技”(300256),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星星科技”1,285,051股,买入金额20,491,985.36元,荐股后卖出756,199股,卖出金额12,734,691.70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378,307.59元。 24.2015年9月28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和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宏达高科”(002144),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宏达高科”1,754,201股,买入金额34,908,197.85元,荐股后卖出1,315,500股,卖出金额27,927,775.08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257,926.73元。 25.2015年10月12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双星新材”(002585),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双星新材”1,568,980股,买入金额16,016,329.20元,荐股后卖出1,568,980股,卖出金额17,540,675.20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406,134.31元。 26.2015年10月19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华孚色纺”(002042),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华孚色纺”3,147,200股,买入金额30,665,744.10元,荐股后卖出2,042,500股,卖出金额21,468,963.00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999,627.57元。 27.2015年10月19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宁波华翔”(002048),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宁波华翔”607,668股,买入金额9,371,976.19元,荐股后卖出607,668股,卖出金额10,266,985.25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825,825.19元。 28.2015年10月21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闰土股份”(002440),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闰土股份”1,319,917股,买入金额24,403,986.59元,荐股后卖出1,092,717股,卖出金额20,938,838.60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483,475.49元。 29.2015年10月26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和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长青股份”(002391),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长青股份”2,133,729股,买入金额33,267,400.79元,荐股后卖出1,082,608股,卖出金额17,939,299.80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004,260.64元。 30.2015年10月26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和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鸿路钢构”(002541),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鸿路钢构”691,083股,买入金额11,609,868.74元,荐股后卖出580,311股,卖出金额10,585,469.20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743,344.09元。 31.2015年10月27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和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兴业银行”(601166),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兴业银行”1,141,300股,买入金额17,260,869.00元,荐股后卖出1,081,300股,卖出金额16,413,296.00元,扣除交易税费后亏损52,744.18元。 32.2015年11月6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嘉寓股份”(300117),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嘉寓股份”1,735,450股,买入金额17,112,591.61元,荐股后卖出1,735,450股,卖出金额18,889,274.50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649,788.02元。 33.2015年11月12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出版传媒”(601999),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出版传媒”3,226,089股,买入金额38,828,132.29元,荐股后卖出2,438,224股,卖出金额31,610,572.35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957,532.80元。 34.2015年11月13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六国化工”(600470),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六国化工”2,840,001股,买入金额25,666,884.61元,荐股后卖出2,840,001股,卖出金额27,835,111.84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979,886.13元。 35.2015年11月16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新界泵业”(002532),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新界泵业”1,310,936股,买入金额19,452,657.15元,荐股后卖出1,310,936股,卖出金额21,354,608.04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758,174.49元。 36.2015年11月17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福能股份”(600483),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福能股份”1,191,824股,买入金额22,036,752.50元,荐股后卖出1,191,824股,卖出金额23,513,764.53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316,846.71元。 37.2015年11月17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山东药玻”(600529),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山东药玻”884,400股,买入金额16,147,118.02元,荐股后卖出884,400股,卖出金额17,919,676.12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652,438.04元。 38.2015年11月20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林洋电子”(601222),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林洋电子”523,901股,买入金额19,963,306.70元,荐股后卖出449,401股,卖出金额18,208,824.18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877,528.66元。 39.2015年11月23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风神股份”(600469),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风神股份”223,173股,买入金额3,976,634.65元,荐股后卖出223,173股,卖出金额4,162,687.39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57,472.09元。 40.2015年11月25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和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川仪股份”(603100),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川仪股份”630,502股,买入金额12,584,397.06元,荐股后卖出630,502股,卖出金额12,792,590.60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19,269.99元。 41.2015年11月26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太阳电缆”(002300),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太阳电缆”1,625,339股,买入金额19,779,948.79元,荐股后卖出1,228,300股,卖出金额15,136,679.00元,扣除交易税费后亏损3,574.63元。 以上事实有相关合同、相关单位提供的资料和情况说明、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相关银行账户资料、证券账户资料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廖英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手段操纵证券市场”中第(四)项“以其他手段操纵证券市场”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所述情形。
批复内容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我会决定:对廖英强没收违法所得43,104,773.84元,并处86,209,547.68元罚款。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警示  公告日期:2018-03-27
标题星星科技:关于副总经理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浙江证监局[2018]13号
批复原因邵国峰: 你于2018年3月9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星科技”或“公司”)股票8.75万股,成交金额62.3875万元,减持后尚持有公司股票26.25万股,本次减持股数占你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作为星星科技的股东、副总经理,你未能在首次减持公司股票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未能遵守在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规定。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八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规则》第五条和第十三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相关规定。
批复内容鉴于你的上述减持行为涉及金额不大,且将向公司上交本次减持收益,未造成严重影响,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予以警示。你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积极配合公司做好报告和披露工作。
处理人浙江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3-14
标题关于对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邵国峰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文件批号创业板监管函[2018]第13号
批复原因邵国峰: 你目前担任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于2018年3月9日卖出公司股票87,500股,累计成交金额为623,875元。公司预约2018年3月24日披露2017年度报告,你卖出公司股票的时间发生在公司2017年度报告预约日前三十日内。 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8.17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请你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深圳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人为操纵  公告日期:2016-11-11
标题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任良成)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中国证监会[2016]121号
批复原因在2014年9月9日至9月12日期间操纵“星星科技”,盈利5,945,190.38元;
批复内容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我会决定:没收任良成违法所得99,994,704.47元,并处以199,989,408.94元罚款。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06-08
标题星星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深国税龙华罚处(简)[2016]27305号
批复原因2016年6月8日,深圳市龙华新区国家税务局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国税龙华罚处(简)[2016]27305号),因深越光电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1份。
批复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处以罚款100元。深越光电已缴纳该笔罚款。
处理人深圳市龙华新区国家税务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6-01
标题星星科技:关于2015年年度报告补充的提示性公告
相关法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5年修订)
文件批号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6]第132号
批复原因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6】第13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根据问询函的相关问题,现将2015年年度报告相关问题补充说明。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警示  公告日期:2016-05-31
标题星星科技:关于控股股东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浙江监管局[2016]9号
批复原因星星集团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2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晶光电”)股票658,974股,成交金额2,159.46万元,占水晶光电总股本的0.15%。但你公司于2016年3月2日才将减持计划告知水晶光电,计划自2016年3月2日起减持水晶光电不超过20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水晶光电于2016年3月3日对外公告。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八条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相关规定。
批复内容按照《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十三条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星星集团有限公司予以警示。
处理人浙江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04-19
标题星星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深市质坪市监罚字[2016]10017号、深市监信证[2016]2267号
批复原因2016年4月19日,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坪山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市质坪市监罚字[2016]10017号),认定深圳联懋坪山分公司涉案的4套PTC Creo软件属于未经许可复制、使用的软件,侵犯了权益人的著作权,深圳联懋坪山分公司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在经营活动中复制使用“PTC Creo软件”的行为构成不当竞争。
批复内容对深圳联懋坪山分公司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000元的处罚。深圳联懋坪山分公司已缴纳该笔罚款。 根据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10月13日出具的《复函》(深市监信证[2016]2267号),该违法行为不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节严重的情形。
处理人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坪山市场监督管理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5-05-16
标题浙江星星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浙江证监局对公司2014年度报告监管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浙证监上市字[2015]40号
批复原因浙江星星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关于公司的监管关注函》(浙证监上市字[2015]40 号,以下简称“监管关注函”)。
批复内容公司收到后,董事会高度重视,认真对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规章制度,对监管关注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深入的分析,现将相关问题回复并公告。
处理人浙江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5-05-12
标题星星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
相关法规《深圳经济特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
文件批号深龙环水罚[2015]0037号
批复原因2015年5月12日,深圳市龙岗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深龙环水罚[2015]0037号),因深圳联懋龙岗分公司在没有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取得新的环评批复的情况下,擅自增设喷漆工艺并投入生产,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第八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对深圳联懋龙岗分公司处以10万元罚款。深圳联懋龙岗分公司已缴纳该笔罚款。
处理人深圳市龙岗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5-04-13
标题星星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深公(龙华)消限字[2015]第15856号、深公(龙华)(消)行罚决字[2015]1059号、行罚决字[2015]0225号
批复原因2015年4月13日,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消防监督管理大队作出深公(龙华)消限字[2015]第15856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因深众光电生产车间隔墙违规使用泡沫彩钢装修,责令深众光电在2015年5月8日前整改。
批复内容2015年4月16日,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消防监督管理大队作出深公(龙华)(消)行罚决字[2015]105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深众光电位于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坡头吓社区四黎路514号主厂房四楼的生产车间违规使用彩钢板作为隔墙,处以1.5万元罚款。深众光电已缴纳该笔罚款。 2015年5月20日,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消防监督管理大队作出深公(龙华)(消)行罚决字[2015]022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2015年5月11日对深众光电进行复查时发现其违规使用彩钢板的行为逾期未消除火灾隐患,责令深众光电停止使用五楼生产车间。
处理人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消防监督管理大队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4-12-25
标题星星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深圳联懋2014年3月17日签发空头支票的行为。
批复内容2014年12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出具《关于深圳市联懋塑胶有限公司有关情况的函》,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确认其对深圳联懋2014年3月17日签发空头支票的行为处以罚款5,636.68元为非重大行政处罚,深圳联懋已经缴纳上述罚款。
处理人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4-12-12
标题星星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
文件批号皇关辑一简决字[2014]0124号
批复原因2014年12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皇岗海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皇关辑一简决字[2014]0124号),因星弛光电实际进口货物与申报进口货物不一致。
批复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五条、第十五条(一)项、第五十三条(二)项,对星弛光电处以3,000元罚款。星弛光电已缴纳了该笔罚款。
处理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皇岗海关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4-09-17
标题星星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深公(龙华)消限字[2014]第09387号、深公(龙华)(消)决字[2014]第0554号
批复原因2014年9月17日,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消防监督管理大队作出深公(龙华)消限字[2014]第09387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因深越光电B栋四楼生产车间违规使用彩钢板作为隔墙,责令深越光电在2014年10月17日前整改。
批复内容2014年9月22日,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消防监督管理大队作出深公(龙华)(消)决字[2014]第055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深越光电位于深圳市宝安区观澜街道黎光社区新工业118号B栋四楼生产车间违规使用彩钢板作为隔墙,处以1万元罚款。深越光电已缴纳该笔罚款。
处理人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消防监督管理大队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4-04-22
标题星星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
文件批号机关缉简字[2014]0042号
批复原因2014年4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机场海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机关缉简字[2014]0042号),因星弛光电实际出口货物与申报不符。
批复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一)项,对星弛光电处以1,000元罚款。星弛光电已缴纳该笔罚款。
处理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机场海关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4-02-28
标题星星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深龙安监管罚[2014]F005号
批复原因2014年2月29日,深圳市龙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深龙安监管罚[2014]F005号),因深圳联懋龙岗分公司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存放化学危险品。
批复内容给予深圳联懋龙岗分公司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深圳联懋龙岗分公司已缴纳该笔罚款。
处理人深圳市龙岗区安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3-11-12
标题星星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石排国税罚[2013]771号
批复原因2013年11月12日,东莞市国家税务局石排税务分局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石排国税罚[2013]771号),因星弛光电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1份。
批复内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处以罚款200元。星弛光电已缴纳该笔罚款。
处理人东莞市国家税务局石排税务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3-07-22
标题星星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石排国税罚[2013]527号
批复原因2013年7月22日,东莞市国家税务局石排税务分局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石排国税罚[2013]527号),因星弛光电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3份。
批复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处以罚款600元。星弛光电已缴纳该笔罚款。
处理人东莞市国家税务局石排税务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3-04-11
标题星星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
文件批号皇关缉违字[2013]0375号
批复原因2013年4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皇岗海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皇关缉违字[2013]0375号),因深越光电实际出口货物与申报不符。
批复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对深越光电处以1,000元罚款。深越光电已缴纳该笔罚款。
处理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皇岗海关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3-04-03
标题星星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石排国税罚[2013]266号
批复原因2013年4月3日,东莞市国家税务局石排税务分局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石排国税罚[2013]266号),因星弛光电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4份。
批复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处以罚款800元。星弛光电已缴纳该笔罚款。
处理人东莞市国家税务局石排税务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3-01-01
标题星星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深龙劳监罚[2012]Q2-050号
批复原因2013年1月,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作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深龙劳监罚[2012]Q2-050号),深圳联懋使用童工、延长部分员工的劳动时间等违法行为。
批复内容对深圳联懋使用童工、延长部分员工的劳动时间等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共计3.6万元。深圳联懋已缴纳该笔罚款。
处理人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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