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3-12-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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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受到无锡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占用位于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莲杆村(以下简称“莲杆村”)的土地扩建厂房 |
批复内容 | 1)责令派克有限退还非法占用的3,144.5平方米土地;2)没收派克有限非法占用的3,144.5平方米土地上的新建的建(构)筑物;3)处罚款人民币47,167元。 |
处理人 | 无锡市国土资源局 |
A | |
个股表现:4.6 分 | |
行业走势:2.4 分 | |
公司运营:8.1 分 | |
消息评测:5.0 分 | |
行业背景:2.4 分 | |
机构动向:8.6 分 | |
点评:下降趋势尚未改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