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源环境(688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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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4/6 7:04:16
 
2023年4月6日

通源环境(688679)最新利空负面消息_违规记录

通源环境(688679)最新利空

通源环境(688679)违规记录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3-03-25
标题通源环境:关于公司监事窗口期增持公司股票及致歉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梁德珍女士的股票账户于2023年3月24日买入了公司股票2,000股,成交价格为13.26元/股,成交金额为26,520.00元。因公司预约2022年年度报告的披露日为2023年4月7日,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中关于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禁止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梁德珍女士本次增持行为构成窗口期违规交易。
批复内容梁德珍女士认识到其违反了相关规则,主动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就本次窗口期增持行为向广大投资者表示歉意。明确今后将加强学习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严格管理好个人股票账户,防止此类事情再次发生。梁德珍女士承诺未来6个月不减持本次增持的公司股票,未来如出售该部分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已就此事项对其进行警示,并向其重申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有关规定。公司将进一步采取措施,提醒相关人员加强法律法规学习,督促相关人员遵守规定、加强账户管理,避免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警示  公告日期:2022-12-01
标题关于对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安徽证监局[2022]34号
批复原因经查,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1.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信息披露不规范。你公司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业结算账户(尾号6185)在2021年5月10日前被司法冻结350万元,公司迟至2021年6月26日披露。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不规范。你公司2021年年初至4月13日,累计与关联方安徽和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1207.03万元,累计与崇左市金投环境水务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423.32万元,公司迟至2021年4月13日履行董事会审批程序并对外披露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公告。之后,公司与崇左市金投环境水务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超出已审批交易金额累计727.11万元时,公司才履行董事会审批程序并对外披露。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十条、四十八条规定,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二十二条、四十一条规定。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处理人安徽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22-12-01
标题通源环境:关于收到安徽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安徽证监局[2022]34号
批复原因“ 经查,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1.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信息披露不规范。你公司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业结算 账户( 尾号 6185) 在 2021 年 5 月 10 日前被司法冻结 350 万元,公司迟至 2021 年 6 月 26 日披露。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不规范。你公司 2021 年年初至 4 月 13 日, 累计与关联方安徽和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 1207.03 万元,累计与崇 左市金投环境水务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 423.32 万元,公司迟至 2021 年 4 月 13 日履行董事会审批程序并对外披露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公告。之后,公司与崇 左市金投环境水务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超出已审批交易金额累计 727.11 万元 时,公司才履行董事会审批程序并对外披露。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三十条、四十八条规定,以及《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二十二条、四十一条规定。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处理人安徽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5-15
标题西藏通源受到日喀则市环境保护局处罚(日市环罚字[2018]08号)
相关法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日市环罚字[2018]08号
批复原因西藏通源因未按照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存在个别未签字,个别涂改的问题
批复内容作出罚款50,000元的处罚决定。
处理人日喀则市环境保护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5-15
标题通源科技受到肥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肥西)市监罚字[2018]285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文件批号(肥西)市监罚字[2018]285号
批复原因通源科技使用的四台起重机械(位于当事人1号厂房的两台起重机械设备型号分别为LD10-11.3A3、LH20/5-11.3A3,额定起重量分别为10吨、20吨,产品编号分别为1512332、15120329。位于当事人2号厂房的两台起重机械设备型号分别为LD10-11.3A3、LH20/5-11.3A3,额定起重量分别为10吨、20吨,产品编号分别为1512331、15120330,设备代码分别为41704105620150331、419041056220150330)均未经定期检验,其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构成了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的行为。
批复内容作出罚款40,000元的处罚决定。
处理人肥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5-15
标题通源科技受到合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处罚((合)安监罚[2018]12-1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文件批号(合)安监罚[2018]12-1号
批复原因通源科技因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
批复内容作出罚款20,000元的处罚决定。
处理人合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5-15
标题西藏通源受到西藏日喀则市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处罚(日卫医罚字[2018]Y01号)
相关法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文件批号日卫医罚字[2018]Y01号
批复原因西藏通源2018年11月23日处置的四锅医疗废物高压蒸汽消毒锅未放入压力蒸汽灭菌化学指示卡,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作出罚款4,000元的处罚决定。
处理人西藏日喀则市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5-15
标题西藏通源受到西藏日喀则市公安局处罚(日公(禁)行罚决字[2019]001号)
相关法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文件批号日公(禁)行罚决字[2019]001号
批复原因西藏通源因未经许可和备案、擅自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盐酸20瓶和硫酸20瓶,违反了《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批复内容作出罚款22,300元的处罚决定。
处理人西藏日喀则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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