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亚虹(603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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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6/12 7:04:13
 
2023年6月12日

上海亚虹(603159)最新利空负面消息_违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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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亚虹(603159)违规记录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3-04-28
标题上海亚虹:关于对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孙璐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相关法规《证券法(2019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
文件批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决定书[2023]46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孙璐自2021年2月26日至2023年2月22日担任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根据公司于2023年2月14日披露的公告,董事孙璐亲属存在多次短线交易的行为。孙璐母亲林某于2021年3月19日至2022年11月24日,合计买入24.00万股,买入金额398.16万元,合计卖出23.90万股,卖出金额406.38万元。其中,2021年3月到2021年9月,买入9.60万股,买入金额165.89万元,卖出10.00万股,卖出金额176.89万元;2021年10月到2022年4月,买入7.90万股,买入金额138.58万元,卖出1.40万股,卖出金额27.95万元;2022年5月到2022年11月,买入6.50万股,买入金额93.70万元,卖出12.50万股,卖出金额201.55万元。上述交易获利金额合计8.44万元(含红利)。根据公司公告,本次交易所得收益已全部上缴公司。
批复内容对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孙璐予以通报批评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警示  公告日期:2023-03-27
标题上海亚虹:关于对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副总经理王军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相关法规《证券法(2019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
文件批号上证公监函[2023]0055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2023年2月14日,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亚虹或公司)披露《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称,时任公司副总经理王军的母亲张晓荣于2021年4月13日至2022年12月9日期间,多次买卖公司股票。其中,累计买入6.73万股,买入金额104.46万元;累计卖出6.63万股,卖出金额103.44万元。前述交易共亏损1.02万元,张晓荣剩余持有公司股票1000股,并承诺作为公司关联人期间,不再买卖公司股票。
批复内容对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副总经理王军予以监管警示。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3-02-14
标题上海亚虹: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董事孙璐先生母亲林伟女士、高级管理人员王军先生母亲张晓荣女士的证券账户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行为构成短线交易。
批复内容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根据上述规定,林伟女士和张晓荣女士的上述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构成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短线交易行为,本次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合计8.44万元已全部上缴公司。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12-01
标题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控制权转让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0]2660号
批复原因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控制权转让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收函后立即披露,并于2020年12月5日之前披露对本工作函的回复。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0-07-09
标题上海亚虹关于公司监事减持股份时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公告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0年7月7日,刘亢先生按照减持计划规定减持公司股份。 由于操作失误,刘亢先生将“卖出”指令误操作成“买入”指令,买入公司股票11,100股,买入均价为13.229元/股,最低买入价为13.22元/股。上述交易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六个月内卖出公司股票又买入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
批复内容该次买入股票11,100股,最低价13.22元/股小于本次卖出股票最高价13.24元/股,计算所得收益为222元。上述所得收益作为本次短线交易的获利金额,将全数上交公司所有。 刘亢先生承诺其2020年4月21日披露的减持计划终止,自本公告披露日起六个月内不再交易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刘亢先生因本次短线交易而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今后将严格规范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勤勉尽责,重视并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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