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流股份(603926)最新利空
铁流股份(603926)违规记录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2-04-29 |
标题 | 铁流股份:铁流股份关于董事近亲属窗口期增持公司股票及致歉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陈士来女士于2022年4月27日增持公司股票15,700股,成交价格约10.87元/股,成交金额为170,669.00元。本次增持前,陈士来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上述事项发生后,顾俊捷先生和陈士来女士及时通知了公司董事会,因陈士来女士误以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均已于2022年4月26日同日对外披露,窗口期交易限制已解除,未考虑到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晚于2021年年度报告,4月27日当日尚处于定期报告窗口期。 |
批复内容 | 1、本次窗口期增持公司股票系陈士来女士误操作而导致的,并非其主观故意违规行为,也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发生上述违规增持公司股票行为后,陈士来女士对本次交易进行了深刻反省,并承诺未来6个月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对于此次增持的公司股票,承诺未来如出售该部分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2、陈士来女士已深刻认识到此次事项的严重性,对因窗口期增持而带来的不良影响致以诚挚的歉意,并将在今后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证此类情况不再发生。董事顾俊捷先生对于未能及时尽到督促义务深表自责,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承诺以后将进一步学习和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并保证不再发生此类事件。
3、公司将以此为戒,进一步加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督促相关股东和人员遵守规定,审慎操作,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公司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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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11-24 |
标题 | 收到浙江证监局关于对上市公司监管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监管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2017年8月4日,公司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提出的财务问题及其他事项逐一进行了详尽回复 |
处理人 | 浙江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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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9-08-15 |
标题 | 关于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19]1162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1162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于2019年8月16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8月21日前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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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8-09-07 |
标题 | 铁流股份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18]2461号 |
批复原因 | 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2461号)。 |
批复内容 | 请公司收到函件后及时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8年9月14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同时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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